湖南新晃「操場埋屍案」被曝光一年多以後,一名參與辦理相關公職人員案件的紀監委工作人員因在辦案過程中貪汙被判刑。
「操場埋屍案」案件資料圖 圖據新華社
9月14日,新晃縣因「操場埋屍案」被處分的幹部龍某的家屬告訴媒體,「操場埋屍案」案發後,龍某在接受調查期間,負責辦理該案的紀委監委工作人員楊某輝利用職務便利,多次盜用龍某銀行卡和支付寶「花唄」內資金,盜刷銀行信用卡並冒充她的身份在多個平臺貸款,共計34.84萬元,用於賭博和還款。
湖南懷化中方縣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為楊某輝利用職務便利,竊取懷化市監察委扣押和管理的財產共計348418.24元,截至案發時尚有131418.24元未退還給龍某,以貪汙罪判處楊某輝有期徒刑4年。
時任副縣長涉事被留置
回家後發現莫名負債
2019年4月,湖南省新晃縣公安局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查獲杜少平涉惡犯罪團夥。同年5月,懷化市公安局在核查鄧世平被殺案時發現該案與杜少平關聯極大,後經調查,根據杜少平及羅光忠的供述和現場指認,2019年6月20日凌晨,警方在新晃一中操場挖出了一具人體遺骸,經DNA鑑定確認為鄧世平的遺骸。
這起「操場埋屍案」隨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湖南省、懷化市、新晃縣紀檢監察機關會同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此後深挖徹查案件背後的「保護傘」,對19名失職瀆職公職人員作出嚴肅處理。
據報導,在19名被處理的公職人員中,就有時任新晃縣副縣長的龍某。9月14日,龍某的父親表示,「操場埋屍案」被害人鄧世平的遺骸被挖出後,他的女兒龍某因曾在新晃縣任副縣長,並分管教育,在2019年8月6日被採取留置措施接受調查, 「當時她的手機、身份證和銀行卡都被暫扣,交由紀委工作人員保管。」
「我女兒被留置了160天,到今年年初回到家後,突然發現手機上有許多莫名其妙的還款提醒,當時嚇出一身冷汗。」龍某的父親說,龍某隨後致電楊某輝,對方承認了盜用一事,經過一個多月的溝通後楊某輝坦言已無力還款,「那時她每個月都收到十多條還款信息,壓力很大,無奈之下寫了一封舉報信。」
紀委辦案人員盜用34萬
犯貪汙罪獲刑4年
該案一審判決書顯示,湖南省懷化市中方縣人民檢察院指控,楊某輝在懷化市鶴城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工作期間,於2019年8月初抽調至懷化市監察委員會辦理龍某涉嫌職務違法案辦案組協助辦案。
龍某被採取留置措施後,其隨身攜帶的手機、銀行卡、身份證等物品被暫扣,由楊某輝負責保管,存放於辦案組辦公室。楊某輝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盜用龍某銀行卡儲蓄卡和支付寶「花唄」內的資金,多次盜刷並套現龍某銀行信用卡資金,多次冒用龍某的身份信息在多個網貸平臺貸款並盜用,用於歸還其個人債務和網絡賭博等開支,共計34.84萬元。
公訴機關列舉了8起犯罪事實,證明楊某輝在龍某被留置期間,利用其身份證冒用身份,修改支付密碼支取銀行存款、盜用「花唄」資金額度、盜刷信用卡並在網貸平臺貸款等。
法院經審理認為,楊某輝作為懷化市鶴城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竊取懷化市監察委扣押和管理的財產共計348418.24元,截至案發時尚有131418.24元未退還給龍某,據此以貪汙罪判處楊某輝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0萬元;責令楊某輝退賠龍某人民幣131418.24元。
來源:澎湃新聞
編輯: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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