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杭州市
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6—2020年)的通知
杭政辦函〔2016〕109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杭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6—2020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計劃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9月30日
杭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計劃
(2016—2020年)
為深入實施國家、省、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貫徹落實國家和浙江省《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年)》,切實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利,促進教育公平,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計劃。
一、總體目標
全面推進全納教育,使每個殘疾兒童少年都能接受適合的教育,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學段銜接、普職融通、醫教結合的特殊教育體系;健全特殊教育服務保障機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鞏固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水平,大力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和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加快完善我市特殊教育體系,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質量和整體辦學水平。到2020年,視力、聽力、智力殘疾兒童少年(以下簡稱三類殘疾兒童少年)九年義務教育入學率保持在99%以上,充分滿足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學前三年教育和高中段教育需求,其他殘疾人受教育機會明顯增加。
二、重點任務
(一)完善特殊教育體系。堅持輕度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中重度殘疾兒童少年集中教育、重度殘疾兒童少年送教上門的殘疾兒童少年安置原則,完善特殊教育體系。推進特殊教育學校學前教育和職業高中教育,擴大從學前到初中學段的隨班就讀規模,開展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隨班就讀試點,建立智障學生和聽障學生從學前到高中的特殊教育縱向教育體系;拓展特殊兒童少年教育安置方式,完善隨班就讀支持保障體系和送教上門服務體系,切實提高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使特殊兒童少年入學率接近普通兒童入學率水平,讓每個殘疾兒童都能接受合適的教育。
(二)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機制。提高特殊教育經費投入保障水平;根據國家有關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標準和相關專用設備配置要求,開展我市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使我市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和專業設施配備均達到國家標準;完善隨班就讀、送教上門和醫教結合的政策保障;建立健全覆蓋所有教育階段殘疾學生的資助體系;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師資配備。
(三)提升特殊教育教學質量。優化特殊教育教師培訓,提高特殊教育教師的專業化水平;全面推進個別化教育,開展醫教結合實驗;完善特殊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標準,建立杭州市特殊教育質量監測評價體系;推進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設,建立杭州特殊教育網站和特殊教育數字資源應用平臺,擴大我市優質特殊教育資源共享範圍。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強特殊教育體系建設,普及十五年特殊教育。
1. 加強特殊學校建設。按照住房建設部和國家發改委有關標準,推進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支持現有特殊教育學校完善辦學條件,提升特殊教育設施設備現代化水平,保障特殊兒童享受高質量教育。擴大特殊教育學校招生類別,在招收聽障和智障兒童的同時,積極探索增加自閉症兒童、多重殘疾兒童等招生類別。加大對市本級兒童福利機構和孤兒較多的縣級兒童福利機構的指導,鼓勵有條件的兒童福利院設立特殊教育學校或特殊教育班。
2. 探索新的特殊教育安置形式。積極探索在普通學校附設特殊教育學校「衛星班」的「一校多點」方式,到2018年,每所特殊教育學校應至少附設1個「衛星班」,對特殊教育學校「衛星班」學生實行「雙學籍」,推動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相互融合。
3. 健全以資源教室建設為抓手的特殊兒童隨班就讀機制。擴大輕度殘疾兒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規模,提高隨班就讀質量;完善資源教室布局,開展示範性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建設,提高資源教室覆蓋面和運作質量;健全隨班就讀和資源教室建設支持保障體系,對隨班就讀學生可實行「雙學籍」。到2017年,每個鄉鎮(街道)至少建有1個資源教室,實現輕度殘疾兒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零拒絕。
4. 完善送教上門機制。對區域內確實不能到校就讀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建立由區、縣(市)政府負責,教育、民政、殘聯三家協同落實的送教上門工作機制。區、縣(市)教育部門要統籌安排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教育資源,依託「特校+普校」的資源,提供送教上門或遠程教育等服務,對送教上門的學生實行「雙學籍」,落實送教人員、送教任務;殘聯負責對有需要的重度殘疾學生送康復器具上門;民政部門負責對家庭困難的殘疾兒童定期送溫暖上門。
5. 積極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落實輕度殘疾幼兒隨園就讀,普通幼兒園要盡力接收殘疾幼兒入園隨班就讀,各區、縣(市)要在殘疾幼兒較多的幼兒園設立特殊教育資源教室,並實行區域內資源共享。將中重度殘疾幼兒送特殊教育學校或機構進行學前教育康復。支持鼓勵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和社會力量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到2018年,實現全市每所特殊教育學校均開展殘疾兒童學前三年教育,30萬人口以上的區、縣(市)至少有1所專門的殘疾兒童學前教育機構。
6. 大力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完善特殊教育職業高中辦學體系。支持杭州聾人學校開展職業高中、普通高中教育;支持各區、縣(市)特殊教育學校設立高中段職業教育部,鼓勵職業高中與特殊教育學校合作建設殘疾學生職業教育實習實訓基地,對智障少年開展職業培訓和職業教育;開展職業高中隨班就讀試點工作,積極推進職業高中學校接收輕度殘疾兒童少年入學隨班就讀。
7. 鼓勵成年殘疾人參加業餘、脫產和網上交流等形式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和繼續教育培訓,逐步增加殘疾人高等教育投入,促進殘疾人高等教育發展,讓更多的殘疾人獲得正規高等學歷教育的機會。鼓勵高校培養為殘疾人服務的各類專業人才。
(二)加大特殊教育經費投入,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
1. 落實和完善特殊教育財政經費投入機制。市本級和各區、縣(市)財政要按照本計劃要求,切實保障同級特殊教育經費投入。
2. 統籌和提升特殊教育保障能力。各級財政教育經費要統籌安排,優先保障特殊教育重點項目建設,各級財政支持的殘疾人康復項目應優先資助殘疾兒童。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納入地方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後,應有一定的資金用於開展殘疾人的各種職業教育與培訓。福利彩票公益金依據相應的管理規定和申報流程,可用於扶持特殊教育設施的建設項目。
3. 提高特殊學生生均公用經費。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應按當地普通同級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的10倍以上撥付,並納入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經費保障體系;高中及以上特殊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按當地普通同級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的5倍以上撥付。
4. 完善隨班就讀、送教上門和醫教結合經費保障機制。隨班就讀、特教班(「衛星班」)和送教上門的特殊教育學生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按照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執行。同時,各區、縣(市)要安排工作經費,保障醫教結合實驗等經費。
5. 進一步提高殘疾學生資助水平。對殘疾學生實行十五年免費基礎教育,符合資助條件的殘疾學生在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免除住宿費,享受愛心營養餐政策;在高中(含中職學校)就讀的,享受相關免費政策及國家助學金;在公辦幼兒園就讀的,免收保育費,在民辦幼兒園就讀的,按乙級幼兒園或當地公辦三級幼兒園保育費標準給予保育費減免。各區、縣(市)應結合實際妥善解決殘疾學生交通問題。將在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讀的殘疾學生、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學生納入資助體系,優先給予國家助學金、困難補助和國家助學貸款等政策待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註冊就讀並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杭州戶籍學生,免除學費和住宿費。對參加自學考試、遠程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並完成大專以上學業取得文憑的殘疾人,應予獎勵。
(三)加強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提升特殊教育師資專業化水平。
1. 加強特殊教育教職工配備。按省定編制標準配齊配好特殊教育學校專任教師和員工,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師生比為1:3,學前和高中教育階段師生比為1:2.5,每30名學生配備1名食堂職工,寄宿制的特殊教育學校每20名學生配備1名生活管理員。在普通學校附設的特殊教育部(班)師生比為1:4,每2班配1名生活管理員。連續三年以上隨班就讀學生在8人以上的普通學校,可增編配備1名特殊教育資源教師。設立特殊教育指導中心的特殊教育學校應增編配備1—2名特殊教育巡迴指導教師,協助本地開展隨班就讀工作,定期委派教師到普通學校對隨班就讀、送教上門、康復訓練、家長教育等工作開展巡迴指導。
2. 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師資培養培訓機制,優化特殊教育教師培訓。支持杭州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專業建設發展,實施教、醫、訓「三位一體」複合型特殊教育教師培養模式改革項目,擴大特殊教育教師培養規模;探索建立杭州市特殊教育教師雙證制,逐步實現特殊教育教師持證上崗;將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隨班就讀教師和康復機構教師培訓工作納入當地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培訓規劃,採取多種形式對教師進行崗前和在職培訓,三年內完成一輪全市特殊教育教師全員培訓;加快特殊教育名師和學科帶頭人培養,培養一批醫教結合複合型教師和具有比較深厚的理論功底、較強的實踐能力、能解決一線教師提出的教育疑難問題的特殊教育「種子教師」;全市每年舉辦1—2期隨班就讀學校校長和隨班就讀資源教師培訓班,加強和完善各區、縣(市)隨班就讀資源教師全員培訓,使所有從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師都能定期參加專業培訓。
3. 鼓勵教師終身從事特殊教育事業。對從事特殊教育滿10年的教師,在國家規定的特殊教育津貼標準基礎上,再按本人基本工資(含基本工資提高10%部分,下同)的15%加發特殊教育津貼;對從事特殊教育不滿10年的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和其他在編正式職工,在國家規定的特殊教育津貼標準基礎上,通過核定績效工資特殊教育專項獎勵等辦法予以政策激勵,獎勵額度一般為基本工資的15%。特殊教育教師職務(職稱)評聘工作納入當地教師職務(職稱)評聘規劃,評聘政策向長期從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師傾斜,特殊教育教師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晉升。對在普通學校承擔殘疾學生隨班就讀教學和管理工作的教師,給予班主任同等待遇,在職稱評定和績效工資核定中給予傾斜。
(四)深化特殊教育教學改革,提升特殊教育教學質量。
1. 豐富課程和教學資源。鼓勵支持特殊教育學校根據教育部特殊教育新課程標準開發聽障和培智教育的義務教育階段教材,積極開發特殊教育優質數位化資源。建設杭州市特殊教育數位化資源庫,加快特殊教育學校網絡教學資源建設,實現特殊教育學校錄像課、教學設計、多媒體課件等優質數位化資源的共享。
2. 積極開展醫教結合研究。設立若干所醫教結合實驗學校,健全醫教結合工作機制,統籌特殊學校、衛生部門、學校所在社區以及學生家庭資源,實施有針對性的教育、康復,提升殘疾學生的康復水平和整體素質。重點開展自閉症、腦癱兒童的醫教結合康復研究,逐步形成3—18歲多障礙類別醫教結合的特殊教育體系。
3. 積極開展特殊教育職業教育。以培養就業能力為導向,強化特殊學生就業素質和能力的提升。建立若干個聽障教育和智障教育特殊學校職業教育實習實訓基地。
4. 改革特殊學校教育教學方法。根據教育部特殊教育新課程實施方案的精神,全面實施個別化教育,為每個在培智學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制定個別化教育計劃 (IEP),增強教育的針對性與有效性,並努力實現學校電子化管理,逐步過渡到網絡化管理。
5. 加強特殊教育研究。加強市及區、縣(市)特殊教育教研員配備;整合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和智障教育資源中心,組建杭州市特殊教育指導中心,負責全市特殊教育教學的研究、指導、服務工作;加強各區、縣(市)特殊教育指導中心建設,強化對本地區特殊教育教學的研究和指導,組織開展特殊教育分類研究,形成一批研究成果。
四、組織領導
(一)加強統籌規劃。
各級政府要根據盲教育以省為主、聾教育以市為主、培智教育以縣為主的特殊教育布局要求,加強對特殊教育事業的領導,將發展特殊教育作為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和推進教育現代化的重要任務,根據本計劃,結合當地實際制訂實施方案,明確路線圖和時間表;本著特教特辦、重點扶持的原則,統籌安排相關資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復資源,切實解決制約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瓶頸問題。
(二)健全工作機制。
各地要建立政府領導負責、相關部門協同推進實施的工作機制,落實目標任務和主要措施,確保計劃如期完成。教育部門要統籌制訂實施方案,加強對承擔特殊教育工作學校的指導,開展特殊教育教師培養培訓,依託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等平臺,加強殘疾兒童少年教育信息監測服務和動態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要把特殊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建設。財政部門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支持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落實特殊教育學生資助經費。民政部門要做好兒童福利機構孤殘兒童撫養和教育工作。人力社保部門要完善和落實在工資待遇、職稱評聘等方面完善和落實對特殊教育教師的支持政策。衛生計生部門要做好對殘疾兒童少年的醫療與康復服務。殘聯要建立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監測指標體系,做好持證學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情況、殘疾情況實名制調查統計和信息通報工作,加強殘疾兒童少年康復訓練和輔具配發等工作,維護殘疾兒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合法權益。
(三)加強督導評估。
各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要組織開展對特殊教育工作的專項督導檢查,並將特殊教育學校列入中小學校發展性評估工作,不斷提升特殊教育學校的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促進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整體水平。
本計劃自2016年11月15日起施行,由市教育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
附件:特殊教育提升重點項目
附件
特殊教育提升重點項目
根據我市特殊教育發展實際,設立9個重點項目,以保障特殊教育提升計劃的實施。
一、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項目
按照住房建設部、國家發改委制定的《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標準》,推動我市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提升各區、縣(市)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程度,2018年全市特殊教育學校均達到國家建設標準。
二、特殊教育學校儀器設備配置標準化建設項目
根據國家《特殊教育學校儀器設備配置標準》,加強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現代化專用設施設備配置,改善辦學條件,滿足特殊教育學校教育教學活動和師生生活的基本需求,提高特殊教育學校的教育水平和質量。2018年底前,各區、縣(市)特殊教育學校專業設施配備均達到國家標準。
三、特殊教育示範性資源教室建設項目
加快推進普通幼兒園、小學和初中學校資源教室建設,實現資源教室全覆蓋,每個鄉鎮(街道)至少有1所學校設立1個杭州市合格資源教室,擴大隨班就讀的規模。啟動示範性資源教室工程,3年內市級示範性資源教室達到60個以上。
四、特殊教育學校「衛星班」試點項目
探索特殊兒童教育安置新形式,每個特殊教育學校至少設立1個試點「衛星班」。
五、特殊教育名師和學科帶頭人培養項目
將特殊教育名師和學科帶頭人培養工作列入新一輪市級名師培養工程,選拔特殊教育學校優秀中青年教師進行系統培訓,為每個區、縣(市)培養1名以上特殊教育「種子教師」。
六、特殊教育學校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項目
鼓勵支持特殊教育學校舉辦職業高中教育,鼓勵職業學校與特殊教育學校合作建設3個以上殘疾學生職業教育相關專業實習實訓基地,提升殘疾兒童少年的職業技術水平和就業能力。
七、特殊教育醫教結合實驗項目
組織特殊教育學校開展醫教結合實驗,建立5個醫教結合實驗學校,通過整合衛生、教育資源,建立醫療、教育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探索醫教結合特殊教育模式,為殘疾兒童少年提供早期幹預、早期康復服務。
八、杭州市特殊教育數字資源應用平臺建設項目
建立杭州特殊教育網站和杭州市特殊教育數字資源應用平臺,推進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設,加快特殊教育學校網絡教學資源建設,開發一批特殊教育學校優質錄像課、教學設計、多媒體課件等數位化資源,實現優質資源共享;在此基礎上建立特殊教育質量監測評價體系。
九、教、醫、訓「三位一體」複合型特殊教育教師培養模式改革項目
支持杭州師範大學開展教、醫、訓「三位一體」複合型特殊教育教師培養模式改革,通過加強師資隊伍建設、開展教學建設與改革、加強專業實驗室建設、加強科學研究等一系列措施加快特殊教育專業的發展,形成卓有成效的基於心理—醫學—康復的複合型特殊教育教師培養模式,打造杭師大特殊教育的特色品牌,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我市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質量和整體辦學水平提供高質量的師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