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原始社會的家族與宗教制度

2020-12-13 百家號

中國原始社會的家族與宗教制度

我國原始社會史在很長時期被稱為古史傳說時代,許多著名的學者都曾致力於有關文獻的整理和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建國前,無論信古派還是疑古派學者,在田野考古仍處於興起和萌芽狀態時,僅僅依靠文獻、傳說都不可能對原始社會有全面科學的認識。整個中國原始社會的歷史一直是疑說紛紜,迷霧重重。新中國成立後的半個世紀,原始社會史才真正發展成一門學科。

原始社會的歷史非常漫長,從類人猿轉變成真正意義上的人,經歷了二三白萬年,必須分時期分階段研究。原始社會分期牽涉到的問題很多,分歧也較大。除了早年的摩爾根將原始社會分為:蒙昧、野蠻兩大時期,每一時期又分為低、中、高三階段外,還有二段、三段、四段、五段、六段分期法。現在多數研究者採用二段或三段分期法,兩者本質上沒有什麼大的區別。二段即分為血緣家族社會和氏族社會(劃分為母系氏族社會和父系氏族社會兩階段)二段;三段法即血緣家族社會一一母系氏族社會—父系氏族社會三階段,每一階段分別與原始社會的形成、發展、解體相連繫這一分期法又與考古上的舊石器早中期一一舊石器晚期、新石器早中期一一新石器晚期基本相吻合;與人類體質形態的變化:猿人一一古人(早期智人)一一新人(晚期智人)同步;與人類婚姻家庭形態的變化發展:雜交亂婚、血緣家庭—普那路亞家庭、對偶婚一一父系家長制、一夫一妻制家庭相一致。目前較好的教材大都採用三段綜合分期法,即以社會形態發展三段法為主線,結合考古和婚姻形態諸多方面因素來研究原始社會的歷史,而不採用單一的分期方法來分期。

各種分期中對原始社會史的開端有多種不同觀點。大多數研究者認為人、人類社會和歷史是同時出現的,人猿最終分化,有了會製造工具的人,人類社會隨之誕生,有了人,人類的歷史就開始了。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舊石器與古人類考古有了突破性的發展,有人提出從直立行走,人猿最初分化到製造工具,經歷了一個漫長過程,它應納入原始社會史研究範疇。近白年來,古脊椎動物與古人類考古不斷有新的發現,最早的猿人已達300萬年以上,人、猿分野的界線,人類起源是多元還是一元等問題的討論將繼續深入。人猿相揖別的分野是勞動,探究其根本的原因則主要是由於白然的變化,導致類人猿生存環境的改變,迫使他們前後肢分工,製作工具和從事勞作。正如恩格斯所言,在某種意義上,我們可以說勞動創造了人本身。

瑪天瑜認為「宗教作為一種特殊的意識形態,是對白然和社會的曲折反映,並與人們的終極關懷密切相連。在本能與文化問起連絡作用,在人的精神需要中起主觀白足作用,故原始宗教曾經是原始時代的主流文化。」原始宗教是一個龐雜的混合體,經過無數歲月的積累,使原始宗教問題變得很龐雜,原始宗教有巫術、神話、禁忌和圖騰崇拜等等。宗教起源於人類求生的願望。從積極方面講,便是求得欲望的滿足。如巫術、祭祀、舞蹈等都是企圖通過取悅鬼神來使它們滿足人民的要求;從消極方面講,則是恐懼,「恐懼創始神」這是更主要的方面。原始人面對著雷電、黑夜、洪水等無能為力,夢中的景象也會引起他們的恐慌。惶恐不安的心靈需要慰藉,人通過想像擴張他的能力,這種意識便是巫術、咒術。

宗教最初於原始人的白然崇拜和靈物崇拜。中國原始人的白然崇拜和靈物崇拜主要有對太陽 (日)、月、山、石、火、水、天、星辰以及白然現象風、雨、『佔、電等。中國原始人的白然崇拜與許多民族相似。對白然物的崇拜以後又抽象為對圖騰的崇拜。圖騰崇拜被認為是母系氏族社會的一大特徵,人們相信氏族起源於某種動物、植物或無生物,並將其視作族徽。圖騰還被看作氏族的祖先、氏族的保護神。如黃帝為有熊氏、太昊氏姓風(鳳)等,還有以鳥、虎、狼、蛇、狗等。河姆渡遺址發現的鳥形圖案,半坡遺址人面魚紋、良潔文化常見鳥紋,可能是龍圖騰的遺留。

靈魂不滅的觀念和鬼神崇拜源於對血親先輩的敬仰,並在此基礎上產生祖先崇拜、生殖崇拜。母系氏族社會盛行女性祖先崇拜,傳說中鍊石補天、傳土造人的女蝸就是女權時代的崇拜對象。開天闢地的盤古、創造八卦,教民嫁娶的伏羲、創造華夏文明的炎黃二帝,便是父權時代的崇拜對象。中國最早的人神是帶有始母色彩的女神,而早期的男性祖先均為「英雄時代」的造物主,他們在後人的心目中也就成了英雄和聖賢。對祖宗的崇拜在中國尤其受到重視,構成中國人傳統觀念的重要部分,成為神話最豐富的源泉,這些思想和觀念得以長期延仲。

與原始宗教信仰相伴隨的是宗教行為,這種行為以謀求控制白然力、溝通鬼神為目的,形成一定的儀式,這就是巫術。巫術的基本目的是:保障安全、免災祛病、豐衣足食、多了多孫等。其方式有祈求式、詛咒式、佔卜式等。原始社會晚期分化出一些專門人員,負責和神秘的超白然界的交往,他們被稱為法師、巫師、祭司或薩滿。主要從事最初的文化活動:記史、佔卜、醫療,是知識人的前驅。神事與民事的分離,標誌著國家權力和政府機構雛型的出現。在仰韶文化晚期、龍山、齊家文化等遺址裡,發現有佔卜的卜骨。原始宗教經過長時期的發展、演變,到了原始社會末期,成為一種穩定而頑強的文化力量,對於後世文明具有極大的影響。

相關焦點

  • 讀《宗教社會學》有感——宗教信仰對人類社會的影響
    在中國信仰孔子而有儒教的產生;信仰老子而有道教的產生;信仰釋迦牟尼佛而有佛教的產生等,各種不同的宗教都隨著人類社會的需求逐漸應運而生。世界上產生了三大宗教,基督教、伊斯蘭教、佛教。這些宗教的誕生與當時的社會背景有著極大的關係,甚至還會和政權有關連。這些宗教之所以橫空出世,其中包括人們的精神上及生活中的需要,或者是政權統治者的需要緣故。
  • 中國哲學的發生,為什麼源於原始宗教?
    作為中國哲學的「源頭」---原始宗教,是原始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時,人類才開始產生一種十分原始和樸素的宗教觀念。摩爾根在《古代社會》中認為,人類生活資料的獲得手段及其發展程度是最重要的,並把它們作為劃分原始社會人類發展階段性的標誌,他將「古代社會」分為:1.蒙昧期;2.野蠻期;3.文明期。
  • 從原始崇拜到宗教信仰的文化傳承與演變
    以上的人類進化史說明了在人類社會出現前,宗教文化還是空白。只有到了「舊石器晚期」(距今20年至1萬年前),原始氏族社會形成後,人類的精神生活才開始出現宗教現象。男性祖先的確立是父權社會的標誌。以上就是「五大原始崇拜」。在這個極漫長的過程中,人類生產力由低級向高級不斷發展。在物質生產發展的同時又伴隨著精神文化的積累和豐富。社會結構也由原始群落髮展成為氏族部落社會,而氏族部落的生態特點(以部落酋長制和祭祀文化為主)自然就為宗教文化的繁榮打下了基礎。
  • 中國社會到底有無宗教?
    中國沒有宗教論,以及宗教替代論的提出均說明,在當時的知識分子眼中,宗教在中國社會中地位很低,甚至可有可無。但華裔美國社會學家楊慶堃的研究為我們看待中國宗教問題提供了新的視角。他獨創性地提出了對後世影響深遠的宗教類形學概念:「制度性宗教」和「瀰漫性宗教」。透過這一組概念去理解中國有無宗教以及宗教在中國社會中的位置,學者們發現了一條充滿啟發性的新路徑。
  • 中國的宗教特殊在哪裡
    01中國的宗教有著獨特的形態,中國社會同時存在著制度性宗教和分散性宗教。佛教、道教屬於制度性宗教,可以獨立於世俗體系運作。03真正在中國社會生活中居於主流的,還是分散性宗教。分散性宗教同樣具有神學理論、崇拜對象和信徒,但它沒有獨立的制度和運作形式。
  • 宗教為何在古代中國如此「順從」?
    中國宗教的本土化,需要注意兩個關鍵。第一是宗教隨時服從於皇權。在中國,佛教經歷了三武法難,道教也常常被打壓,宗教卻從來沒有一個時期能夠動搖皇權的權威。第二是宗教要迎合受眾的需要。在宗教問題上,中國人民奉行實用主義,一個被供養的神佛需要提供庇佑和幫助,不然就香火不旺盛。
  • 超社會神聖性與宗教制度的定義與形成
    可惜楊慶堃沒有予以深入的研究, 只是強調擴散宗教在中國社會中的重要性。制度本身具有建構性的意義, 值得充分探索。制度化的構成, 即是「社會現實的製造過程」, 並且認為「正是在社會交往過程中個體創建了制度和支撐集體行動的共享認知框架」 (1) 這種現象學的視角, 促使制度研究更多關注制度在個人意識層面的主觀實在性, 及其對於社會與組織制度化的顯著作用。
  • 重視氏族圖騰制視角下的家族研究
    在20世紀20年代末進行的社會史大論戰中,上古史的詮釋更是關乎中國社會史的分期和革命前途的定位。雖然各派學者存在諸多分歧,但都趨向於把家族視為理解中國古代社會的核心。在採借西方思想資源重新詮釋中國家族時,許多學者側重於從血緣紐帶和父權制入手去理解中國家族和古代社會的性質。其思想資源主要基於梅因的《古代法》、摩爾根的《古代社會》與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
  • 中心聚落、原始宗邑與酋邦社會之間的問題,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在史前社會晚期的血緣性問題上,中國史前社會的中心聚落階段即原始宗邑階段表現出的是「家族—宗族」組織結構;酋邦則是原始社會中血緣身份與政治分級相結合的一種不平等的社會類型,用張光直先生的話來說,即「酋邦的主要特徵是其政治分級與親屬制度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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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法性傳統宗教中國的史家的大體上一致認為,夏代和商代是中國階級國家形成時期,周代則是國家體制的發展和完善時期,古代中國和前面咱們介紹的世界級大文明古國是一樣的,其國家的體制都是從氏族部落社會演變過來的,但是卻有著中國這片地域自己的獨特性,這主要表現在它的一個基本社會結構不僅沒有打破原始氏族社會的血緣關係
  • 中外歷史:伊朗和中國,宗教創造力的迸發,人類社會由此起源
    中國的情況則與此不同。因為在公元前100年一公元200年間,其他歐亞文明地區的特色就是宗教創造力的迸發,而在中國卻是明顯缺乏的。在這個時期的大部分年代,中國漢朝的政治和社會結構保持完整,儒家和道家看來繼續適合人們的宗教需要。在東漢時,儒家擴展成一種包括自然規律、形上學和道德教導的學說。聖人開始被官方和家庭所推崇禮拜,儒家於是在某些方面成為一種國家宗教。
  • 「兩種生產」與原始社會發展動力的研究
    隨著「原始共產制的共同的家戶經濟」的發展及其對家庭公社規模的限制,以及人的生產進一步對同一輩分中兄弟姐妹間生育可能的排除,家庭發展到群婚的較高階段「普納路亞家庭」,「氏族就是由這一進步直接引起的……它構成地球上即使不是所有的也是大多數野蠻民族的社會制度的基礎」。由此可見,家庭起初是原始社會的唯一社會關係,氏族是從家庭中發展起來的新的社會關係,並且隨著新出現的「社會的和宗教的設施而日益鞏固起來」。
  • 宗教中國化:構建中國宗教文化主體性
    堅持宗教中國化方向,要求宗教界人士牢固樹立我國各宗教文化從屬中華文化組成部分的理念,自覺抵制把我國宗教文化自外於中華文化的錯誤思想,積極主動推動我國各宗教與中華文化的其他文化形式進行對話交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建設中國特色宗教思想和制度規範,增強對中華文化的認同。  宗教中國化的要求包含三個方面:政治認同、文化融合和社會適應。
  • 從印度童婚制度看印度社會
    但這種現象不僅僅是印度才有,在非洲,甚至在中國某些地方,也是存在這樣的習俗。從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定義來看,兒童婚姻,即年齡低於十八歲的女孩,這種做法是違反人權的做法,同時這樣的婚姻也體現被迫結婚的年輕女孩不夠成熟,對她們而言面臨的不僅僅是選擇的生活伴侶但是缺乏對婚姻的意義和責任的理解。在許多發展中國家,性關係和懷孕成為社會、文化和法律上可以接受的情況,但僅當這些發生在婚姻內的時候。
  • •人民民主統一戰線】 伊斯蘭教、藏傳佛教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
    宗教制度民主改革的必要性  宗教制度民主改革是中國社會制度改革的組成部分。在我國的少數民族中,有回、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烏孜別克、塔塔爾、塔吉克、東鄉、撒拉、保安等10個民族信仰伊斯蘭教,有蒙、藏、土、羌、裕固等民族信仰藏傳佛教。
  • 宗教信仰的歷史演變,論日本的神道與神社
    但是,神社神道卻保留有和其他宗教迥然不同的獨特性質。神社神道是日本原始社會產生的民族宗教,也即原始神道的演變,它基本上承襲了原始神道的性格。這種神社神道的特點,即便是在世界宗教史上也幾乎是極為罕見的。與創唱宗教相比,民族宗教的特點在於它的自然形成的性格。目前世界上有猶太教、印度教、道教等基本上具有民族宗教性格的宗教,日本的神社神道也是其中之一。
  • 原始社會的社會組織結構究竟如何?氏族公社又是如何形成的?
    在現代社會裡,人們從村開始發育,而後有了經濟集中的鄉鎮,隨後人們的生活進一步聚合形成了縣和城市。那麼在原始社會,在這遙遠而漫長的歷史中,人類有著什麼樣的聚居模式呢?在原始社會的漫長歷史進程中,尤其是在大自然的威力下,在與各類猛獸搏殺鬥爭中人類發現了自己的渺小和脆弱。為了生存和發展,他們不得不將各個分散的個體團結起來,去對抗大自然殘酷的生存環境、去應對兇猛野獸的襲擊。在人類發展的最初,人們可以依靠的是最親密的天然血緣關係,組成一定範圍的團體,而這個團體就是最古老的血緣家族公社。
  • 宗教知識學習材料(二)——宗教的起源
    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一定階段的歷史現象,它既不是從來就有的、也不是永恆的,而是有它發生、發展和消亡的過程。對於宗教的起源和形成,只能從社會的物質生活條件和與此相適應的人類對自然和社會的認識水平方面,才能找到真正的原因。
  • 理解東南亞政治:宗教、家族、性別
    宗教對東南亞各國的政治心理和意識形態的影響也不容忽視。在緬甸,民眾通常會用佛教中的業力(Karma)觀念來理解政府和行政權威。他們認為一個人可以成為政府官員或行政權威,那是因為此人以往(前世)的行為導致的善業所致,而廣大民眾被統治的命運也是業力導致。美國學者史拜羅將緬甸民眾的這種政治心理概括為"聽天由命"與"政治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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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綱教授認為,近代中國知識分子宣稱「中國文化中沒有宗教」,有如下幾個方面的原因:第一,明末清初來華傳教士引起的「中國禮儀之爭」中,一些傳教士為了避免基督教的上帝信仰與中國祖宗祭祀之間的衝突,竭力抹除祖宗祭祀的宗教意涵,這種看法傳回歐洲,被歐洲的啟蒙思想家借用,以在自己的國度裡抬高人文主義、打壓宗教的社會地位,到20世紀這種判斷又經由種種途徑傳回中國,成為中國知識分子理解自身文化傳統的一種思想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