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強烈地感覺到嚴厲和懲罰是很管用的管教方式。任何人都不能說懲罰不管用。從可以立即制正不良行為這點來說,懲罰確實管用。但我們常常被當時的效果所愚弄。家長們必須要當心長期負面效果。懲罰的長期效果往往是孩子會用憤恨、報復或反叛、退縮行為來回敬我們。
長大後更膽怯,更自卑
我們身邊有這樣的人,他們時候一犯錯,就會得到父母的打罵,很多時候並不知道自己錯在哪,只知道父母總是不高興,自己不小心把衣服弄髒了、鞋子劃破了,媽媽便開始打罵。為了避免挨打的情況發生,做什麼都是小心翼翼的。長大後很膽小,別人如何勸自信一點,怎麼都改不過來了。經常挨打的孩子,性格往往會有缺陷,顧慮太多,他們一看就是那種不陽光的孩子。
傷痛已打壓到潛意識中
如果你對孩子經常打罵的話,孩子會形成很多傷痕。那個傷痕過一段時間好像好了,因為孩子跟你的關係又恢復了,那是孩子為了自我保護,逃避,他還小不知道怎麼處理。當你傷害他,孩子表面上看起來沒事兒好了,但是那個傷痛進入內心,打壓到他的潛意識當中。在潛意識中認定「我是一個壞孩子」,並會繼續扮演「壞」的角色.因大人更需要知道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何種長期效果,而不要被當時的短期效果所愚弄。
我們究竟從哪裡得到這麼一個荒誕的觀念,認定若要讓孩子做得更好,就得先要讓他感覺更糟?想想你自己上一次被羞辱或被不公正對待時的感覺吧。你當時有合作的意願了嗎?想要表現得更好了嗎?你感覺到自己受到要做得更好的激勵了嗎?如果是,這種激勵讓你感覺好嗎?是否是建立在你對自己或對他人的負面情緒之上的?你是否覺得更想要放棄努力或者掩蓋錯誤,以免將來再受羞辱?或者你是否想捨棄自我去討好別人?基於受到懲罰時所產生的這種感覺和潛意識中的決定,孩子們不可能形成積極的人格。
經常受到懲罰的孩子,要麼變得極其叛逆,要麼變得因恐懼而順從。正面管教不以任何責難、羞辱或痛苦(肉體上的或精神上的)作為激勵手段。正面管教的目的在於獲得積極的長期效果,以及立竿見影的合作意識和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