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可心律師: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拆遷進程中,何為聽證?

2020-10-18 徵地拆遷劉可心律師

在農村集體土地徵收和房屋拆遷進程中,其徵收程序報審之初,區縣級國土主管部門應告知被徵收人與被拆遷人對作出預公告內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會的權利。那麼,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拆遷進程中,何為聽證?在什麼環境下被徵收人和被拆遷人有聽證的權利呢?今天,劉可心律師為大家講解一下,希望您有所了解。

聽證指的是行政機關在作出有關行政決定之前,聽取行政相對人陳述、申辯、質證的程序。聽證是聽取利害關係人的意見的重要法律程序。在農村集體土地徵收和房屋拆遷過程中,被徵收人與被拆遷人對於安置補償方案不同觀點的話,可以依法申請聽證。那麼聽證是由什麼部門組織?依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第二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依職權或者依當事人的申請組織聽證的。

依照情況的不相同,縣級以上國土主管部門組織召開聽證或告知被徵收人或被拆遷人有申請聽證權利。在此,我們對縣級以上國土主管部門職權細化。

1、縣級以上國土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聽證:

(一)擬定或者修改基準地價;

(二)編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

(三)擬定或者修改區域性徵地補償標準。

2、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重大利益的,縣級以上國土主管部門根據需要組織聽證:

(一)制定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二)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3、縣級以上國土主管部門在報批之前,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一)擬定擬徵地項目的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的;

(二)擬定非農業建設佔用基本農田方案的。

4、縣級以上國土主管部門在作出決定之前,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一)較大數額罰款、責令停止違法勘查或者違法開採行為、吊銷勘查許可證或者採礦許可證等行政處罰的;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探礦權、採礦權的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係的;

(三)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鏈條《國土資源聽證規定》

第十三條 主管部門舉行聽證,應當在舉行聽證會30日前,向社會公告聽證會的時間、地點、內容和申請參加聽證會須知。

第十八條 主管部門應當參照聽證紀要依法制定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在報批擬定或者修改的基準地價、編制或者修改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擬定或者修改的區域性徵地補償標準時,應當附具聽證紀要。

第三十四條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聽證的事項,當事人要求聽證而未組織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五條 主管部門的擬聽證事項經辦機構指派人員、聽證員、記錄員在聽證時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此劉可心律師告知廣大被徵收人和被拆遷人,針對每一個情況不同,國土主管部門應分別對待。聽證主要參加人員為被徵收人、被拆遷人、利害關係人等。聽證會的意義在於,可以針對被徵收土地和被拆遷的房屋的用途、安置補償方案等內容進行聽證,讓利害關係人提出相關意見,從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假如召開聽證時,要認真對待仔細琢磨其中內容,因其直接關係到以後的安置補償事宜。如不清楚其中法律法規的相關知識,可以及時諮詢專業徵地拆遷律師團隊幫助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爭取補償利益最大化。

相關焦點

  • 農村集體土地徵收程序中必須要有徵地補償方案公告!
    在農村集體土地徵收過程中,其法律已經明確規定,實施單位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機關是省政府或者國務院,其中徵收程序中必須要有徵地補償方案公告,將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審批時,應當附具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的意見及採納情況,舉行聽證會的,還應當附具聽證筆錄。
  • 劉可心律師: 農村房屋拆遷影響提高補償價值的「幾大因素」
    在農村房屋拆遷過程中,每個地方拆遷方式方法都不相同,有的房屋和宅基地一起補償,有的分開補償,有的房屋補償,宅基地不補償。那麼,到底農村房屋如何補償才是合法合理的呢?今天劉可心律師為大家剖析一下,關於農村房屋拆遷影響提高補償價值的幾大因素所在,需要您對照一下,哪種類型符合你家的實際情況。
  • 劉可心律師: 集體土地尚未依法徵收, 得知已被掛牌拍賣, 我們怎麼辦?
    在實踐中,很多老百姓諮詢時告知,自家的集體土地沒有依法徵收,但是在其他渠道得知已被掛牌拍賣給開發商了。在這種狀況下,老百姓心中存在疑問,很是驚呆,想不明白我還在拿著糧食補貼、房屋還在住著的狀態下看,國土部門就正當程序手續將集體土地掛牌拍賣了呢?那麼,出現這種情況,我們應當怎麼辦?接下來,劉可心律師為大家講解一下。
  • 在明拆遷律師:在農村集體土地徵收中,村委會的權力究竟有多大?
    在集體土地徵收過程中,有部分被徵地農民也覺得徵收事宜都是村委會說了算,自己沒有任何發言權、話語權,補償安置協議也是與村委會籤訂。那麼,村委會在集體土地徵收過程中,究竟有什麼權力?能否直接決定被徵地農民的補償利益?它真的可以為所欲為、隻手遮天嗎?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村委會的性質與權利義務。
  • 劉可心律師: 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與補償大揭露(一)!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是為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制定。此條例適用於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
  • 劉可心律師: 農村宅基地證沒有的前提下, 拆遷時如何爭取合理補償?
    農村宅基地證是當前農村村民合法擁有房屋和用地的權利憑證,可以在集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但不得向非集體組織成員轉讓。隨著城市建設發展,已納入在城市規劃區內的農村宅基地上房屋拆遷現象普遍,但有很多農民沒有取得宅基地證的前提下,房屋涉及拆遷時,拆遷人要求農民證明其用地的合法性,其用意是為了找到「少補償,不補償」的藉口說辭。
  • 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村委會扮演了什麼角色?
    村委會是基層群眾的自治性組織,但是「縣官不如現管」,在農村老百姓的眼中村委會的地位還是極高的,有事兒就找村委會去解決已經成為村民的習慣。那麼,在農村集體土地徵收工作中,村委會到底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能否批准和組織實施徵地工作?能否直接決定補償多少和分配方式呢?
  • 涉及農村集體土地、宅基地房屋拆遷徵收部門應履行的程序步驟
    昨天已經提到涉及農村集體土地徵收、宅基地房屋拆遷各級政府部門的作用,今天我們說一說涉及農村集體土地、宅基地房屋拆遷徵收部門應履行的程序補償,應給予老百姓出具哪些文件?聽證會是老百姓的權利,房屋拆遷及土地徵收補償不合理的話,我們需要及時主張聽證會權利,或者聘請專業徵地拆遷律師提起法律程序,千萬不能超期這樣等同於放棄。法諮:cqlst1981入戶登記調查程序這是需要老百姓籤字確認,確認在紅線範圍內您家被拆遷的房屋面積、土地被徵收面積、地上附著物有什麼、裝修情況等等。
  • 劉可心律師: 居民住房改商業用房, 拆遷中如何補償? 請珍藏
    最近接連接到諮詢關於居民住房改商業用房的當事人,房子在臨街,前面房子用於商業經營,後方用於居住,如今面臨拆遷,用於經營的房子是否應該按照門面價格給予補償?農村的房屋辦理房產證但是用途住房,有營業執照手續齊全。那麼這種情況如何補償?今天劉可心律師就居民住房改商業用房,拆遷中如何補償問題為大家講解一下。
  • 集體土地?國有土地?徵收中混為一談必定違法
    徵收程序混用,採取「收回宅基地使用權」的方式推進徵收拆遷進程,是多年來農村拆遷領域始終存在的兩種操作。而在本次徵收中,徵收部門均確認了委託人各自對宅基地及其上房屋享有合法的使用權及所有權。但因此次徵收補償標準不能保證委託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幾位委託人均未與徵收部門就補償事宜達成一致,它們隨後便委託了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梁紅麗、張天雨律師代理此案。
  • 有何權利在房屋拆遷中作為徵收或實施主體?
    因此村委會並不是公務員,只是民間的一個自治組織,如何在房屋拆遷中作為徵收或實施主體?今天劉可心律師就為大家講一講讓農民清楚知道此中道理。村委會針對農村房屋和土地能作為徵收或實施主體?根據《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徵收基本農田、普通耕地超過35公頃以上必須經過國務院批准以後才能實施,35公頃以下由省、直轄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備案後方可實施佔地。而具體實施單位(做事的人)法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國土局。因此村委會無權徵地、無權與被徵收人和被拆遷人談補償籤協議、無權承諾任何與徵地拆遷有關的權利。
  • 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拆遷的區別,史律師提醒,最後一點是關鍵!
    很多人都知道,城市拆遷和農村拆遷的補償標準差距很大,但並不知道為什麼,這個問題的根源在於城市和農村的土地性質不同。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的土地多為集體所有。 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上的拆遷都有哪些區別?
  • 劉可心律師: 收到《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怎麼辦?
    在房屋徵收過程中,被徵收人會收到《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那麼這也是最後一個決定,如果再不採取任何行動,聽之任之的話,您的房屋就會面臨被法院強制拆除的危機。此時的您如何作出決斷,該採取什麼方法?今天劉可心律師給您講解一下收到《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怎麼辦?
  • 誰有權利批准和決定,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的徵收
    律師認為凡是涉及到土地的都不會是小事,土地徵收也一樣,關係到民生大事,土地並不是什麼單位、個人都可以徵收的,更不是隨隨便便一個機關就可以審批的,土地資源非常珍貴,不允許隨隨便便徵用,只有經過有權限的部門審批之後才可以進行徵收。
  • 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的徵收,誰才有權利批准和決定?
    律師認為凡是涉及到土地的都不會是小事,土地徵收也一樣,關係到民生大事,土地並不是什麼單位、個人都可以徵收的,更不是隨隨便便一個機關就可以審批的,土地資源非常珍貴,不允許隨隨便便徵用,只有經過有權限的部門審批之後才可以進行徵收。
  • 律師解讀:在農村徵地拆遷中,徵收方的合法主體到底該怎樣認定
    在農村徵地拆遷中,徵收方的徵收主體多種多樣,咱們被徵收人們估計已經司空見慣了。我在代理案子的時候就看到過「村委會、鄉行政機關、鎮行政機關、縣行政機關以及市行政機關」等等。但事實上,我國對徵收土地的實施主體也有相應的規定,不是說,只要是行政機關徵收就能認定為合法徵收。那麼該怎麼區別這些徵收的合法性呢?本文,我就為您帶來關於徵收方的合法主體認定。
  • 國有土地、集體土地混雜區域徵收拆遷,究竟該怎樣補償?
    ■本文作者:王小明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導讀:在明律師在近期的案件代理過程中碰上了許多一個徵收項目範圍內既有國有土地,又有集體土地最簡單的道理就是,如果涉案房屋所處的土地被認定為國有土地,那麼其補償標準將很可能顯著區別於集體土地,補下來的數額也會明顯高於集體土地。被拆遷人當然不能任由徵收方去依職權認定,真認定一個集體土地,你的補償權益將會因此而大幅下挫。
  • 嶽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嶽陽市集體土地徵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
    嶽陽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6日嶽陽市集體土地徵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  置  辦  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範集體土地徵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行為,切實維護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居)民或其他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各項建設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湖南省實施
  • 遇到徵地拆遷,你有哪些合法權利?北京拆遷律師總結好了
    北京京坤律師事務所徵地拆遷律師團隊知情權| 國有土地上根據《徵補條例》的規定,多數被拆遷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該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拆遷人和公眾代表參加聽證會,並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 拆遷律師講解:農村房屋拆遷過程中,老百姓可以做哪些事?
    老百姓在面對拆遷的時候,往往屬於弱勢群體。在現實生活中,強拆、血拆的案例並不少見。一些老百姓不懂得如何維權,採用極端的方式抗爭,非但沒能拿到該有的補償款,還給自己帶來了不少麻煩。那麼在農村房屋拆遷過程中,老百姓可以做哪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