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魯老乾〔2019〕16號《關於調整離休幹部護理費標準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提高離休幹部的護理費標準。
調整標準與發放渠道
一、我省紅軍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護理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5000元;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護理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3400元。中央駐魯單位可參照執行。
二、離休幹部的護理費與自僱費不重複享受,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予以發放。
三、所需費用按現行渠道開支。
今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此次調整離休幹部護理費標準,充分體現各級黨委、政府對創建新中國作出貢獻老同志的關懷和照顧。市人社局將會同市老幹部局、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儘快將增發的待遇發放到位。
(來源:威海人社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