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你家小區「家底」有多少嗎?近日,一張關於玉蘭花園業委會關於2019年第三季度財務收支情況的公示表在網上瘋傳。該公示明確列出該小區上季度結轉餘額、本季度收入金額以及本季度支出金額、本季度結餘金額等細節。公示表顯示,第三季度該小區收入達314475.85元,扣除支出盈餘近10萬,截止到本季度小區結存餘額超過了410萬元!由於涉及金額數較大,很多人比較興奮。
網友們的關注也讓小區「家底」,
再次成為大家熱議的話題。
有錢小區還蠻多
柯小微多方聯繫後了解到,這張被狂轉的公示表示真的。有一位玉蘭花園的業主告訴柯小微,玉蘭花園的收入大頭是臨時停車費,還有經營性的遊泳池收入等。他認為,小區關於帳目公示做得還是比較好的,樓道經常可以看到公示的各種進出帳,對於這一點大家都有點習以為常了!
事實上,並非只有玉蘭花園如此豪氣。越城區天和社區的白鷺金灘小區已連續三年為小區業主發「紅包」了。2015年1月該小區業委會成立,從物業公司收回了屬於全體業主的營業性用房,年租金有好幾十萬元。此外,還有一部分收入來自電梯廣告位出租和遊泳池出租等。2017年,在首屆業委會的努力下成功為業主們「分紅」50萬元,之後雖然業委會換屆,但是將小區公共設施的部分經營性收入給所有業主共享成為優秀傳統,已陸續兩年分別再次「分紅」近80萬元。
小區公共的經營性收入屬全體業主所有
「我們發現小區有不少經營性收入後,本著公開透明的原則,為避免不必要的猜測和誤會,我們決定把部分帳面收入分給所有業主,餘下的錢用於小區的維護和應急項目。」陳文寶是白鷺金灘小區首屆業委會主任,他告訴柯小微,當年,這筆分紅的錢以補充物業費的形式分紅,即業主在交納當年度物業費時,可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少交0.3元,這筆錢由業委會統一轉入小區物業公司帳戶。以100平方米的建築面積算,今年物業費就可少交360元。已交過今年物業費的業主,在核實情況後,分紅將在明年的物業費中扣除。已預交好幾年的業主,可到物業公司領取現金支票或抵扣以後的物業費。
萬一業委會需要大筆支出該怎麼辦?該小區業委會也考慮到了這個問題,為此他們不是一次性給物業公司80萬元,而是按月匯進對方帳戶,平均每月支出7萬元不到。像白鷺金灘業委會這樣為所有小區業主管好錢袋子、謀福利的努力,受到業主們的好評。該小區物業費收繳也踏上良性循環軌道,收繳率也從之前的70%上升到90%。白鷺金灘所在的中和社區主任丁先生告訴柯小微:「這樣發『紅包』的形式效果很好,可以引導業主關心小區的共有收益,進而激發業主們參與建設小區的熱情。」
區房管處物業科工作人員告訴柯小微,每個小區物業經營用房、公共停車位、電梯廣告等都屬於公共設施,這些設施的經營性收入屬於全體業主所有。如果小區剛交付,會交由物業公司代管;如果小區已成立業委會,那就交給業委會管。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不管是物業公司還是業委會,都要對這些經營性收入的進、出帳目進行公示。一般來說,至少每年公示一次。「平時,我們也會去抽查有沒有公示帳目,如果沒有公示,我們也會督促他們限期整改。」工作人員表示,現實中,柯橋做的比較好的小區還是比較多的。像玉蘭花園沒有可比性、大坂風情、錦繡河山等小區都曾因物業管理規範良好,被評為市級物業管理優秀住宅小區。
正當維權,可走法律途徑
採訪中,一些業內人士告訴茴香豆,不管是物業公司還是業委會公開家底,其實都是應該的事。柯小微在網上搜到,瀋陽曾有業主將小區物業告上法庭,認為物業公司收入不透明,「捂著錢」私自佔有。當時,該小區業委會提出,在未經業主同意的情況下,物業公司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經營廣告,收取廣告費並私自佔有使用,違反《物業管理條例》。最終,法院依法判決26萬元廣告費歸全體業主共有。
金柯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胡杰豐說,小區公共收入屬於全體業主所有,作為業主有知情權,去查看帳目或者維權屬於正當行為。茴香豆從柯橋區法院了解到,近年來,關於物業合同的糾紛較之前有較大幅度提升。三年來,物業服務合同案件民四庭結案2942件,其中大部分是關於物業費的收繳糾紛。
金地四期是一個才交付兩年的小區,今年正在申評市級物理管理優秀住宅小區。負責該小區物業公司負責人譚經理說,這幾年來,對於合同有嚴格約定的部分,物業嚴格執行,像小區公共設施,維修、更換等動作全部都非常及時跟進。同時,物業每用一筆錢都會嚴格走公示、啟動列支等程序。種種用心操作,也換來了業主們的理解和支持,業主對小區業務滿意度測評達100%,物業費收繳率也達99%。
信息來源:柯橋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