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青少年時代,就有人不斷教導說:不要沾政治。或者說,政治很骯髒。那時候涉世不深,不知道中國政治為什麼骯髒不能沾,因為即使在中國歷史教科書,也只有趙匡胤杯酒釋兵權的故事說明了權力的獨佔性。歷朝歷代的開國皇帝都被歷史課本謳歌成為推動歷史進步的英雄,而每個朝代的沒落,無外乎都是宦官當權、腐敗透頂、民不聊生,人民群眾揭竿而起。
但是,進入了中國歷史的細節,猶如看到一個個恐怖片,歷朝歷代對於權力的爭奪無一不是血腥的、殘忍的、斬草除根的、株連九族的,甚至發明出凌遲這種極其無人性的殺人方式。
比如明初方孝孺因為拒絕為朱棣寫詔書,被朱棣滅十族,連方孝孺的朋友都算做一族殺掉,十族共計870人。更有上千人被流放、充軍,其中不少人被折磨致死。
有人說,朱棣只是對他的敵人狠,對歸順他的人和老百姓還是不錯的。說這話的還算是人嗎?方孝孺不是跟朱棣爭奪帝位的人,也不是手握重兵威脅朱棣帝位的人,也沒有提起筆像駱賓王罵武則天一樣把朱棣罵一頓,怎麼算是朱棣的敵人呢?不跟你合作就把人家殺掉滅門?
再一個值得說道一下的人是太平天國的北王韋昌輝。
都說農民勤勞、勇敢,也有人說老實巴交,或有些小狡黠,總之不壞。不壞是因為沒到那位置。在權力面前,任何中國人都一樣,至少古代近代是這樣,下手狠、絕、義無反顧。
韋昌輝是太平軍的主要領導之一,按照現在的說法,算是政治局常委級別的。但在革命鬥爭中,他與東王楊秀清產生了深刻的矛盾。楊秀清也不是東西,同樣具備《醜陋的中國人》中的劣根性。仗著自己是名義上二把手,實際上的一把手,找機會就給韋昌輝各種難看和羞辱,還曾經因為一小事打了韋昌輝二百板子。但北王韋昌輝牛就牛在不動聲色,甚至是巧言令色。
據《金陵癸甲紀事略》記載:「事東賊甚諂,輿至扶輿以迎,論事不三四語,必跪謝曰:非四兄教導,小弟肚腸嫩,幾不知此。」也就是說,對楊秀清極力奉承,楊秀清坐轎子過,他都要親自去扶轎送行。兩人聊天,聊上幾句話,他就會下跪稱謝,並稱多謝指點,說憑自己那點小見識,無論如何是想不出這樣高明的道理的。
有一次,韋昌輝的親哥哥和與楊秀清小妾的哥哥爭一處宅子,韋昌輝聽說後,甚至要以五馬分屍的方式來懲罰他的哥哥。
看到韋昌輝的故事,我就想起了林彪。
那種長期積壓在心中的怒火,把心理扭曲成變態,一旦抓住機會,無不是走向極端。借著洪秀全的詔書,韋昌輝將楊秀清及全府男女老幼全部屠殺乾淨,接著又在全城搜殺楊秀清的親屬與舊部。為了把楊秀清的殘餘斬草除根,他假稱天王下詔說自己犯了濫殺罪過,應受杖刑四百,誘騙楊秀清的餘部數千人到天王府觀刑,隨即將他們盡數殺絕。兩個月間,大屠殺都沒有停止,前後共計死了兩萬餘人。後來,翼王石達開批評韋昌輝濫殺無辜,韋昌輝又把石達開的全家老小全部殺光,逼迫石達開逃出天京。
除非是剛生的孩童,只要是在太平天國的環境中被社會化的,就不會是無辜的,只是惡大惡小的問題。如同今天所謂的弱勢群體,在公交車上比誰都強勢。在太平天國和在清朝一樣,鮮有人有正義感,都是醬缸裡的蛆蟲,只是個頭大小不同而已。
從制度角度看,韋昌輝的屠殺具有正義性。因為在這個制度裡,韋昌輝不向楊秀清諂媚,他就有可能被搞死,如同林彪不隨手舉著紅寶書可能被搞死是一個道理。借洪秀全下詔誅殺楊秀清,不僅師出有名,而且藉機徹底肅清宿敵的勢力。不陰險狡詐,不下手殘忍,他在制度裡無法生存。
況且,如果他不藉機動手,不是楊秀清先搞死他,洪秀全以後也會搞死他這個異姓王。劉邦、朱元璋、康熙都是這樣做的,誰能保證洪秀全不這樣做?
但是政治就必須這麼骯髒,這麼殘忍嗎?我以前一直以為,權力鬥爭之所以這麼殘酷,因為」天無二日,國無二君」是全世界通行的真理,株連九族,全家滅口,斬草除根,至少在古代是萬不得已。
然而,這個遊戲規則是中國的,不是世界的。
公元161年,即東漢恆帝延熹四年,二十年後漢獻帝將會出生,羅馬元老院決定授予馬可·奧勒留以羅馬帝國皇帝銜。按照既定程序,首先由元老院的全體議員派出一位代表,向前任皇帝指定的繼承者發出邀請,請他就任皇帝。被邀請人則謙虛一下,表示自己無力承擔此重任,予以回絕。於是議員再次發出邀請,繼承人此時才可以正式接受邀請。
然而,馬可·奧勒留宣稱皇帝不能他一個人坐,雖然前任皇帝指定自己為繼承人,但前任皇帝的另一個養子路奇烏斯應該與自己平分權力。
神馬?!我沒聽錯吧?還有人主動要求別人與自己分享權力?這不是天方夜譚吧?
不是。在元老院授予的皇帝頭銜中,兩個人都帶了皇帝(Imperator)、凱撒(Caesar)、奧古斯都(Augustus)。在羅馬的慣例中,頭銜是一系列權力的組合,頭銜相同權力相同。這倆人是共治皇帝,是擁有同樣級別的尊嚴與權力,完全平等的皇帝。
那這位寫了著名的《沉思錄》一書,並讓溫前相讚賞不已的羅馬皇帝馬可·奧勒留為什麼要給自己找一個分享權力的共治皇帝?
正如中國自秦以來的專制制度創造了以朱棣和韋昌輝為代表的文化,羅馬共和國時期的分權制度也創造了馬可·奧勒留這樣分權的文化。
羅馬共和國時期,除了元老院這一古老的設置,還有執政官的設置。如果說元老院是議事單位,那執政官就是執行單位。為了防止權力過於集中到一人手裡,規定執政官一職由兩人承擔,權力平等。有分歧可以合議解決,有戰爭則一人在外,一人主內。隨著管轄疆域擴大,由幾百位議員組成的元老院議事效率越來越低,而開疆拓土的軍閥勢力越來越大。於是,更多的話語權集中到軍閥手裡,甚至出現凱撒、龐培、克拉蘇三大軍閥結成同盟對抗元老院的局面。後來經過內戰,共和政體讓位於元首制,元老院將權力授予元首,即帝國皇帝,並通過一些其他手段對皇帝的權力實行制衡,比如元老院可以拒絕追認死去的皇帝為神,可以發布通告宣布皇帝為全民公敵,人人可以誅而殺之。
在距離共和制解體才一百多年的時間,人民群眾對共和制度還存在著一些美妙的幻想,如同今天一些民國粉兒一樣,馬可·奧勒留提出共治皇帝,不僅滿足了人民群眾的幻想,也滿足了元老院以共和體制的遺產自居的驕傲。
這並不是說羅馬帝國沒有屠殺,當然有。比如公元71年因為猶太人頑強抵抗,當時還是準太子的提圖斯在攻下耶路撒冷後,對全城進行的報復性屠城,慘狀被一個叫尤瑟夫的「猶奸」記錄下來,成為殘留下來的對猶太戰爭唯一的、詳細的記錄。
然而,在對待內部人上,特別是同一階級的內部鬥爭,顯然沒有中國這麼殘酷。不要說殺光全家,株連九族,對婦女和兒童下手,會被國內人所不齒,有巨大的輿論壓力。例如,第一任皇帝屋大維把凱撒與埃及女王克婁巴特拉生有一幼子,屋大維因為擔心凱撒的私生子長大後會影響到他的帝位,因為他是從凱撒的手裡承襲的權力,於是找機會把凱撒的這個私生子給殺死了。但這個舉動給他一世盛名留下了恥辱。
但這在中國根本不算事。
看明白我想說的了嗎?那就是有什麼樣的政治,有什麼樣的政治制度,就會有什麼樣的傳統和文化。絕大部分是由一個國家歷史決定的。每個人都生活在歷史延續中,國家也在沿著歷史的慣性前進。你想在三五年內超英趕美,建立起一個像歐美發達國家那樣的自由民主憲政制度?對不起,你在這方面的基因還遠遠沒有完成。
對,以後我會用更多的故事來講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