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人獲賠392萬!濟南景和山莊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判了

2020-09-21 中宏網山東

18日,歷城區法院通報介紹,該院對魏某某等72人與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集團訴訟案件作出一審宣判。

據悉,這是開展民事訴訟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以來,歷城法院根據上級法院指導性意見,積極探索新的審判模式適用,在全市範圍內審結的首起適用集團訴訟程序辦理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

被告系某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不僅逾期交房,還存在其他違背契約精神行為,諸多買受人起訴到法院,要求被告某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在訴前調解階段,承辦法官通過調查,了解到眾多買受人都有通過法律維權願望,且訴訟請求基本一致,為減輕當事人訴累,提高審判效率,積極主動作為,決定適用集團訴訟程序辦理該批案件。在訴前階段及時在本院公示欄、網站和涉案小區門口等顯著位置張貼和發布權利登記公告,通知符合條件的其他買受人在30日內向法院申請登記權利,經審查有72名買受人符合參加集團訴訟案件審理的條件,另有60餘人的糾紛可通過小額速裁程序審理。

權利登記公告期滿後,承辦法官及時組織雙方當事人分別進行了證據交換、質證和總結雙方爭議焦點,並於8月6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某房地產開發企業逾期交房構成違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判決支付72名買受人逾期交房違約金共計約392萬元。該判決現尚未生效。(來源 濟南時報·新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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