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修正案草案三審 為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機制提供法律依據

2020-10-13 新福建

原標題:專利法修正案草案三審 為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機制提供法律依據

新華社北京10月13日電(記者張泉)專利法修正案草案三審稿1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草案三審稿擬對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機制,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

此前審議的草案二審稿增加了關於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機制的相關規定。經廣泛徵求意見,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研究認為,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機制屬於新確立的制度機制,涉及藥品專利權人和仿製藥申請人利益平衡,應當穩妥推進;對於其中涉及專利的法律問題,專利法宜作原則規定、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具體內容可由有關主管部門、司法機關依法予以細化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對此,草案三審稿規定,藥品上市審評審批過程中,藥品上市許可申請人與有關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因申請註冊的藥品相關的專利權產生糾紛的,相關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就申請註冊的藥品相關技術方案是否落入他人藥品專利權保護範圍作出判決。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規定的期限內,可以根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作出是否暫停批准相關藥品上市的決定。

草案三審稿規定,藥品上市許可申請人與有關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也可以就申請註冊的藥品相關的專利權糾紛,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行政裁決。

草案三審稿明確,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制定藥品上市許可審批與藥品上市許可申請階段專利糾紛解決的具體銜接辦法,報國務院同意後實施。

來源:平潭網

相關焦點

  • 程永順: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機制的司法保障
    為配合《專利法》相關規定的實施,最高人民法院於2020年10月29日發布了《關於審理涉藥品上市審評審批專利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司法解釋徵求意見稿」)。本文擬就司法解釋徵求意見稿的相關規定及可能的實施效果,結合其他與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機制相關規定,進行綜合述評。一、目前的規定與《專利法》第76條的立法目的1.
  • 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機制條款」解讀
    本款確立了「事前解決」藥品專利糾紛的法律依據,讓原研藥專利權人和仿製藥上市申請人在仿製藥上市前解決專利侵權糾紛有法可依。而且當事人在提起該項訴訟時需要明確具體的權利要求,如果依據的部分權利要求沒有進行登記,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該部分的起訴;已經受理的,也不會列入審理範圍。三是明確起訴主體範圍,其中「利害關係人」不僅指上述被登記的藥品專利的被許可人,還包括已經登記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他們都有權向法院提起涉藥品上市審批專利糾紛訴訟。
  • 【專利法修正案草案提請三審 擬對實行開放許可的專利權人減免年費...
    2020-10-13 15:11:44來源:FX168 【專利法修正案草案提請三審擬對實行開放許可的專利權人減免年費】專利法修正案草案今天(1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三次審議。
  • 藥品專利連結制度要來了!《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機制實施辦法》徵求意見
    為保護藥品專利權人合法權益,鼓勵新藥研究和促進高水平仿製藥發展,9月11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機制實施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 律師解讀《專利法修正案(草案)》修訂七大重點
    12月23日,《專利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這是專利法自1984年審議通過,1992年、2000年和2008年三次修正後的第四次修正。草案加大對侵犯專利權的賠償力度,侵犯專利最高賠5倍或500萬元;增加舉證規定,解決專利維權「舉證難」;增設「專利開放許可制度」,規定職務發明創造可實行產權激勵,促進專利轉化、運用與實施;明確網絡服務提供者對網絡專利侵權的連帶責任;延長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期至15年。
  •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
    專利法修改的準備工作從1988年開始,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中國專利局曾於1989年10月、1991年9月和1992年4月三次將專利法修改草案上報國務院,在徵求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意見之後,又與國務院法制局反覆研究和論證,並經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形成了現在提請審議的專利法修正案(草案)。
  • 專利法修正案亮點:提高侵權成本,發揮法律威懾力
    ——專利法修正案亮點解析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司長宋建華表示,「新法將有效促進專利的轉化和運用,充分發揮專利無形資產的作用,以實現專利的市場價值,並為實體經濟創新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專利開放許可制度有利於解決專利技術供需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便利地獲得專利許可,有利於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專利轉化效率。」宋建華說。
  • 專利法修正案草案三次審議稿:擬對實行開放許可的專利權減免年費
    在12日上午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記者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介紹,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將對專利法修正案草案三次審議稿進行審議。專利法修正案草案三次審議稿提出,為鼓勵專利權人自願實行開放許可,促進專利實施和運用,規定對實行開放許可的專利權給予年費減免。
  • 專利法修正案草案提請三審 擬對實行開放許可的專利權人減免年費
    專利法修正案草案今天(1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三次審議。一些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社會公眾提出,為鼓勵專利權人自願實行開放許可,促進專利實施和運用,建議增加關於激勵措施的規定,開放許可實施期間,對專利權人繳納專利年費相應給予減免。
  • 關注 | 藥品專利連結制度要來了!《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機制實施辦法》徵求意見
    為保護藥品專利權人合法權益,鼓勵新藥研究和促進高水平仿製藥發展,9月11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機制實施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 遇到藥品審評審批專利糾紛怎麼辦?依據要來了
    >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眾公開徵求意見為進一步提高司法解釋質量,根據工作安排,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將《關於審理涉藥品上市審評審批專利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通過最高人民法院官網、官微對社會公布,公開徵求修改建議。
  • 司法調研 | 中國藥品專利連結制度研究
    建立中國藥品專利連結制度是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其本土化過程中會面臨哪些挑戰和問題?如何銜接藥品註冊管理與人民法院專利糾紛解決機制?針對上述問題的分析研究和司法應對,對推進藥品專利連結制度在中國生根發芽,具有重要理論和實踐意義。
  • 藥品專利連結制度:實現創仿平衡還有多少路要走 | 法規觀察
    2020年7月3日,全國人大網站發布了《專利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審議稿)全文(下稱《草案二》),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其中,藥品專利連結的相關條文修改首次出現在《專利法修正案》的徵求意見稿中。藥品專利連結是在藥品註冊審批過程中,將仿製藥的上市申請審批與相應的藥物專利確權和侵權的程序關聯起來,在仿製藥上市前為創新藥企業提供了明確的專利救濟路徑,同時為仿製藥企業明確了侵權風險,力求在藥品上市之前解決爭議的制度。其實在《草案二》甫一推出的時候,就有人猜測,新增專利連結制度的內容是迫於中美第一階段經貿協議壓力的結果。
  • 《專利法第四次修正案》主要內容解讀與實務運用暨科技成果轉化熱點問題解析
    專利法修改主要包括「加強對專利權人合法權益的保護、促進專利實施和運用、完善專利授權制度,進一步完善了外觀設計相關制度」,專利法的修改,對於科技成果的轉化、促進發明創造,意義重大。它將對發明者起到激勵作用,有利於創新成果的保護,更好地促進創新成果的轉化運用。
  • 藥品專利有糾紛?這個新規能幫忙
    9月15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其官網發布通知,公開徵求《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機制實施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意見(簡稱《徵求意見稿》)。>組織起草了《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機制實施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簡稱《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 新修改專利法問題解答(一)
    本次修改是我國現行《專利法》自1985年施行以來的第四次修正,以維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增強創新主體對專利保護的信心、充分激發全社會的創新活力為主要內容。對此,我們針對新《專利法》進行亮點解讀,以供了解參考。 一、為什麼要修改專利法?其重要意義是什麼?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智慧財產權保護。
  • 專家解讀《專利法》大修,藥品專利成為關注重點
    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下稱《專利法》)將於明年6月1日起施行。11月28日,多位法律專家在華東理工大學主辦的「2020華理智慧財產權高峰論壇」上表示,《專利法》大修值得關注的一大重點是藥品專利。《專利法》自從1985年實行開始,經歷了四次修改。
  • 專利法迎來第四次修改:故意侵犯專利權擬最高罰款500萬
    ……對於有著這樣想法的抄襲者來說,12月2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的專利法修正案草案,給予了「精準打擊」。例如,草案明確,對故意侵犯專利權,情節嚴重的,在難以計算賠償數額的情況下法院可以酌情確定賠償額,最高罰款金額從現行專利法規定的一百萬元提高到五百萬元。
  • 新《專利法》藥品專利權期限補償制度解讀
    鼓勵新藥開發,給予創新者豐厚回報,並在立法上提供制度保障,是當前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應有之義。在最新通過的《專利法》修改條文中,我國在立法層面首次提出新藥專利權期限補償制度。該項制度的創設,從製藥產業角度來看,無疑能夠激勵藥物創新。從藥品涉外貿易角度來看,必定能夠鼓勵新藥進入我國市場。下面簡單回顧下,我國新藥專利權期限補償制度形成歷程。
  • 關於審理涉藥品上市審評審批專利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就《關於審理涉藥品上市審評審批專利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眾公開徵求意見為進一步提高司法解釋質量,根據工作安排,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將《關於審理涉藥品上市審評審批專利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通過最高人民法院官網、官微對社會公布,公開徵求修改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