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被起訴後多長時間判刑?
編輯:楊琴
當一個職務犯罪案子經檢察院審查起訴後,認為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且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會向法院提起公訴,由人民法院進行審理。那提起公訴後,法院會在多長時間內定罪判刑呢?
實際上不只是職務犯罪,任何犯罪在提出公訴後,法院都應當在一定時間審結案子,但是對於不同的審理程序,審理時間是不一樣的。
一、法院適用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的,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上述時間是一般情形,但是對於特殊情形的,審理時間可以延長。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此外在兩種特殊情形下,審理期限需要重新計算,第一種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改變管轄是指將本案移送其他法院進行審理,那麼審理時間需要從重新計算。
第二種是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在審理期間,公訴人發現案件需要補充偵查,建議延期審理的,合議庭應當同意。此時只能等檢察院補充偵查後,將案件材料重新移動到人民法院後,重新開庭審理。
二、法院適用簡易程序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判: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的;
(三)被告人對適用簡易程序沒有異議的。
當法院適用簡易程序的,審理案件的時間相比於普通程序大大減少。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三、法院適用速裁程序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並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適用速裁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十五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潘熠律師
一個職務犯罪案件移送到法院之後,法院必須在法定的審理期限內做出判決的,如果適用不同的審理程序,則審理時間就不一樣。以上就是關於職務犯罪被起訴後會在多長時間內做出判決的有關細節,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