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尋釁滋事罪與故意傷害罪的區別
文|楊河尋釁滋事是高發犯罪,也是公安機關在 「掃黑除惡」中比較「好用」的一款罪名。這款著名的「口袋罪」包羅萬象,罵個街、發個貼、上個訪都可能被指控為尋釁滋事。而作為比較常見的打架鬥毆行為,只要可能夠得上入罪門檻的,則用尋釁滋事來定性,通常要比故意傷害威懾力大得多。
-
逼停毀損他人車輛或屬尋釁滋事,將根據情節輕重依法受到處罰
遇到事情要冷靜,要講理,不能因為一時氣性上來就動手,故意逼停損毀他人車輛或屬尋釁滋事在途經一處酒樓附近時,梁某成功超車並用自己的車將肖某逼停在路上。梁某因為不滿肖某車速太慢和下車與其爭吵,並用棍棒將肖某車子的左側前擋風玻璃、引擎蓋以及左後視鏡進行打砸洩氣,肖某見狀隨即撥打了電話報警。
-
北京別車潑咖啡案剛判!又一起乘客強令網約車司機高速停車不服就打...
如前文所言,無論何種動機都可能成立的危險駕駛罪似乎與「隨意毆打他人」類型或者「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類型尋釁滋事罪(此兩種行為類型是刑法中尋釁滋事罪的四種客觀表現形式中的前兩種,另外兩種為強拿硬要任意毀損佔用公私財物,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中又有相似之處。
-
瘋狂別車、向後車潑咖啡被刑拘,「路怒症」後果很嚴重
9月21日,一段事發於北京市朝陽區的司機瘋狂別車並向後車潑灑咖啡的視頻在網絡熱傳,此事引起公眾憤怒。前車車主蘇某向後車擋風玻璃潑灑咖啡的行為,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已被依法刑拘。對雙方涉及的交通違法行為,公安交管部門已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亂變道、強行超車、惡意別車、追逐競駛……不少司機在行駛中都遇到過這些「路怒症」的行為,它極易導致交通意外的發生。其實「路怒症」不僅是「病」,更是違法行為,得治!
-
瘋狂別車、向後車潑咖啡被刑拘,「路怒症」後果很嚴重!
9月21日,一段 事發於北京市朝陽區的 司機瘋狂別車並向後車潑灑咖啡的視頻在網絡熱傳,此事引起公眾憤怒。前車車主蘇某向後車擋風玻璃潑灑咖啡的行為,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已被依法刑拘。對雙方涉及的交通違法行為,公安交管部門已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亂變道、強行超車、惡意別車、追逐競駛……不少司機在行駛中都遇到過這些「路怒症」的行為,它極易導致交通意外的發生。其實「路怒症」不僅是「病」,更是違法行為,得治!
-
尋釁滋事罪的認定
是否多次尋釁滋事、屢教不改,也是認定情節嚴重與否的一個重要方面。尋釁滋事罪與其他罪名競合時處理規則《刑法》關於尋釁滋事罪表現形式的規定,使得該罪極易與其他罪發生競合,當發生競合時一般採取的處理規則是「從一重處斷」,即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同時符合尋釁滋事罪和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敲詐勒索罪、搶奪罪、搶劫罪等罪的構成要件的,依照處罰較重的犯罪定罪處罰。
-
尋釁滋事罪「隨意毆打他人」的認定
我們知道,尋釁滋事罪有四個行為模式,其中,「隨意毆打他人」是尋釁滋事行為模式之一,怎樣理解尋釁滋事罪的「隨意」可能涉及到罪與非罪的問題。司法解釋認為,持械毆打他人是認定尋釁滋事罪「隨意」毆打他人的法定情形之一。司法解釋認為,尋釁滋事罪偶發原因和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人人也構成尋釁滋事罪。司法實踐,可能將偶發原因和民間糾紛中的「持械」毆打行為機械地理解為尋釁滋事,背離了「隨意」可能就是事實認定錯誤。
-
尋釁滋事罪是隨意認定的嗎?——定性、量刑相關辯護要點淺談
前言在刑法實務中會遇到各種定性的的問題,對維護當事人的最大權益來說不得不說是一個重點解決的問題。比如就這個尋釁滋事罪,就聽到朋友說很難認定和區分什麼時候構成這個罪名,什麼時候不構成,感覺很多時候往往取決於有些機關人員的主觀認定。
-
放火罪與尋釁滋事罪法條競合情況下的定性問題
二、爭議焦點 出於尋求刺激的目的,多次放火的行為,應當定性為放火罪還是尋釁滋事罪?有學者指出:「主觀上的流氓動機與客觀上的無事生非,是本罪的基本特徵,也是本罪與故意傷害、搶劫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則物罪的關鍵區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13年出臺的相關司法解釋認可了上述學者的觀點:「行為人為尋求刺激、發洩情緒、逞強耍橫等,無事生非,實施刑法293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認定為『尋釁滋事』。」
-
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聚眾賭博…荊門這一惡勢力犯罪集團被打掉
、尋釁滋事罪、賭博罪一案迎來一審宣判,8名團夥成員全部領刑。該團夥首要分子王某現年42歲,沙洋縣高陽鎮人,從2009年開始「混社會」,糾集王某乙、王某丙、張某、李某露、李某俊、羅某等人,逐步形成了一個以王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在沙洋縣等地為非作歹、欺壓百姓,實施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賭博、放高利貸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
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聚眾賭博…沙洋一惡勢力犯罪集團被打掉
多次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造成一人重傷、二人輕傷;多次糾集人員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近日,經沙洋縣公安局歷時6個月偵辦,王某惡勢力犯罪集團涉嫌犯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一案迎來一審宣判,8名團夥成員全部領刑。
-
惡意別車,致一嬰兒摔出車外跌落陡崖…… 「路怒症」司機被判刑!
公訴人認為,貨車駕駛員何某先行的彎道佔道超車行為雖系違規駕駛行為,但其主觀上並無惡意引發矛盾、促使兩車相撞的故意,且先行行為早已完成,應該交由行政機關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罰款、吊銷證件或者拘留等行政處罰,而不能作為韓某採取極端方式發洩情緒的理由,何某的行為不具有刑法意義上的過錯。被告人及辯護人認為,事發路段是省道,道路上只有兩車道,道路相對較窄、路況不是很好。
-
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聚眾賭博...荊門沙洋一惡勢力犯罪集團被打掉
、尋釁滋事罪、賭博罪一案迎來一審宣判,8名團夥成員全部領刑。該團夥首要分子王某現年42歲,沙洋縣高陽鎮人,從2009年開始「混社會」,糾集王某乙、王某丙、張某、李某露、李某俊、羅某等人逐步形成了一個以王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在荊門市、沙洋縣等地為非作歹、欺壓百姓,實施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賭博、放高利貸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
馮藝東:嚴格界定尋釁滋事罪適用範圍
全國政協委員、山東省東營市副市長馮藝東嚴格界定尋釁滋事罪適用範圍「口袋罪」在罪刑法定原則的法律語境中一直存在爭議,其中的尋釁滋事罪源於1979年刑法中的流氓罪,罪狀表述模糊。為了減少實踐中犯罪定性引發的不必要爭議,全國政協委員、山東省東營市副市長馮藝東建議,嚴格界定尋釁滋事罪的適用範圍。「2013年至2019年,尋釁滋事案的數量呈上升趨勢,在刑事案件中所佔比例也在不斷上升。」馮藝東表示,尋釁滋事罪內容龐雜,規定的一些情節具有高度模糊性,與其他犯罪的行為方式難以區分,且常常存在交叉與重合,適用時易引發爭議。
-
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聚眾賭博…湖北荊門沙洋一惡勢力犯罪集團被打掉
多次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造成一人重傷、二人輕傷;多次糾集人員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近日,經沙洋縣公安局歷時6個月偵辦,王某惡勢力犯罪集團涉嫌犯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一案迎來一審宣判
-
酒後尋釁滋事怎麼處罰,尋釁滋事取保候審條件有哪些
1.尋釁滋事罪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觸犯尋釁滋事罪罪刑較輕,沒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他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應當採用取保候審。2.尋釁滋事罪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
案例:尋釁滋事罪與故意毀壞財物罪的想像競合
屏邊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於2015年12月25日對被告人江某某、楊某以尋釁滋事罪,向屏邊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被告人江某某、楊某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希望對其從輕處罰。2爭議焦點本案的疑點就在於被告人楊某、江某某去砸毀新起點KTV的財物,此行為是故意毀壞財物罪還是尋釁滋事罪的想像競合犯。
-
哪些行為可能觸犯尋釁滋事罪?
其實生活中很多行為都構成尋釁滋事罪快一起來了解下吧~一、地域歧視2019年3月19日,江蘇徐州男子楊某在某視頻軟體上發布辱罵河南人的視頻,被網民轉發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很快,該男子因尋釁滋事罪被刑拘。
-
尋釁滋事罪的若干法律適用問題
適用時要注意利用信息網絡辱罵特定的個人,可能存在尋釁滋事罪和侮辱罪的競合,本款規定強調的是要達到情節惡劣的程度,同時對社會秩序造成了現實的破壞,如兩罪都構成,則依照處罰較重的罪即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第二種是第2款規定的在信息網絡上編造、散布虛假信息,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
最高人民法院:信訪行為不當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
2017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2017)最高法刑申28號駁回申訴通知書,確認了周志榮鬧訪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信訪是公民的權利,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無可厚非,但是必須依法合理表達訴求,行為不當,極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