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為改變環境執法偏軟、偏弱的現狀,切實解決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環境問題,省環保廳自2016年9月下旬到12月底,在全省範圍內組織開展了環保大檢查大執法「百日攻堅行動」,取得了顯著成效。
「百日攻堅行動」行動期間,全省共辦理環境行政處罰案件1751件,處罰金額8932萬元,超出去年全年處罰金額的10.82%。其中,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20件,超出去年全年件數的150%;查封扣押案件54件,超出去年全年件數的42.11%;限產停產案件140件,超出去年全年件數的225.58%;移送行政拘留79起,超出去年全年件數的58%;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案件10起。
通過環保大檢查大執法「百日攻堅行動」,始終保持對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嚴打態勢,最終實現了「查處一個,震懾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為下一步打贏全省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三大戰役」奠定了良好基礎。 (記者 殷鵬)
附典型案例:
一、新《大氣汙染防治法》執行案例
四川久大蓬萊鹽化有限公司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汙染物案。2016年10月,四川省環境監察執法總隊對該公司進行現場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脫硫設施擅自停運,燃煤鍋爐廢氣未經噴淋脫硫處理直接排放,煙道旁路擋板在非緊急情況下全部開啟。四川省環境保護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規定,對該公司處以罰款50萬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
二、新《環境影響評價法》執行案例
成都松立建材有限責任公司違法建設案。2016年10月,成都市大邑縣環境監察執法大隊開展「雙隨機」檢查,發現該公司溼拌砂漿生產線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擅自開工建設。大邑縣環境保護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對該公司處項目總投資額1%的罰款,計5萬元,並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三、《水汙染防治法》執行案例
1.按日計罰案例:攀枝花盤江煤焦化有限公司廢水超標排放案。2016年9月,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通過監督性監測,發現該公司排放焦化生產廢水超標,立即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10天後,經複查發現該公司依然存在超標排放行為,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進行立案查處,並啟動按日連續處罰,處以罰款35.478萬元。
2.暗管排汙案例:資陽市雁江區坪坪紙廠設置暗管排放生產廢水案。2016年12月,資陽市環境保護局對該企業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其設置暗管排放生產廢水,且拒不配合執法檢查。資陽市環境保護局立即組織當地政府和公安機關聯合執法,查明該企業確實存在私設暗管排放廢水的行為。資陽市雁江區環境保護局依法對該企業違法行為予以立案查處,責令其立即拆除暗管、停產整改,並處罰款10萬元,同時將案件移送雁江區公安分局。
四、數據造假,逃避監管案例
1.四川南充六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逃避環境監管案。2016年11月,南充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和高坪區環境監察執法大隊聯合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在未向環保部門報備的情況下擅自停運自動監控設施,且對設施違規進行變動操作。南充市高坪區環境保護局按照《水汙染防治法》、《汙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現場監督檢查辦法》等規定,對該公司處以罰款5.1851萬元,並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2.四川華鎣山廣能集團四方電力有限責任公司李子埡矸石電廠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汙染物案。2016年9月,華鎣市環境監察執法大隊在對李子埡電廠實施現場檢查中發現,該電廠煙氣自動監控設施中SO2實測數據與上傳數據存在巨大差異。經查,該電廠存在篡改在線監控設施數據行為。華鎣市環境保護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規定,對該廠處以罰款35萬元,並將涉嫌犯罪情況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五、涉嫌犯汙染環境罪移送公安機關案
綿竹市板橋鎮鑫鈦廢舊物資回收站以暗管方式排放有毒物質案。2016年11月,綿竹市環保局對綿竹市板橋鎮鑫鈦廢舊物資回收站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廠廢舊鐵桶清洗廢水經廠區雨水溝進入沉澱池,通過PVC管排入外環境。廢水中檢測出氰化物排放濃度達1.30mg/L。綿竹市環保局責令該廠停產整治,處以罰款10萬元,並將案件移送綿竹市公安局。
責任編輯: 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