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立平(湖南師範大學音樂學院2015級博士研究生)
音樂在全世界各民族能跨越一切困難和障礙流傳下來,除了能夠愉悅人的身心之外,必然存在某種實用性的功能。前人已經做出了較為精闢的論證,特別是學校教育中經常提到的音樂的娛樂功能、德育功能、智育功能、美育功能等。在以往音樂功能論的諸多研究成果中,大都將音樂作為一種工具以實現某種教育目的,如開發智力、培養品德、提高審美鑑賞力等等,索性將其稱為音樂的工具性研究。所謂工具,「就是在對人的行為進行價值判斷時,所依據的是該種行為所引起的現實結果,而不是該種行為的動機與實現手段的正當性與否」(蘆滿園. 中國近代功利主義思想研究[D.呼和浩特:內蒙古大學,2012:9.)。包括急功近利的手段。需要說明的是,這裡的工具性功能不同於功利性功能,功利性功能是從功利主義思想中衍生出來的,然而,功利主義的最終目的是「實現人類的共同幸福」(葛四友. 中國教育問題的根源: 功利主義還是反功利主義[J].學術月刊,2003(1) :28.),「功利主義」並不帶有感情色彩偏向。
從歷史的角度看,音樂工具性研究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因為在一定的歷史階段,要想將音樂確立為一門學科( 特別是在中小學中) ,必須通過各種研究證明其存在的教育價值。事實證明這些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效。1901年,上海南洋公學附屬小學設立「樂歌」課,成為我國最早正式設置音樂課程的學校(胡知凡.藝術課程與教學論[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20.)。1986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正式頒布,中小學音樂課從此有法可依。然而,舊中國的落後及新中國的百廢待興,並沒有使得音樂課在學校中站穩腳跟。時至今日,音樂是人類創造的精神文明成果,在學校教育中的地位仍然不容樂觀。如果音樂在開發人類智力方面超越了語言類、推理類學科;在培養人們品德方面超越了其他德育類課程,那麼作為教育者沒有不重視它的理由。事實證明,音樂的智育、德育、體育類功能沒有確鑿的科學依據,其功能的發揮都是間接的。音樂作為一種文化,其存在的價值也不應該是作為其他學科領域的附庸,這需要當代研究者、教育者對音樂的存在價值重新進行考量,對其在教育中的地位要重新確立。
音樂的智育功能,顧名思義就是音樂在開發人們智力方面起到的作用。智力是以語言和邏輯推理能力為核心,集空間感知力、人際關係能力、音樂智力等多種能力的統一體。多元智力理論的倡導者——美國哈佛大學著名發展心理學家加德納教授在其《智能的結構》對智力的定義為: 「智力是在某種社會或文化環境的價值標準下,個體用以解決自己遇到的真正難題或生產及創造出有效產品所需要的能力」(Gardner H.Frames of mind: The Theory of Multiple Intelligences[M]New York: Basic Books,1993: 60.)。
有一些研究認為愛因斯坦、錢學森等科學家之所以在科學界有如此卓越的成就,跟他們業餘時間的音樂愛好不無關聯。愛因斯坦喜歡拉小提琴,錢學森熱衷於演奏鋼琴云云。但是,還有相當一些著名科學家不擅長音樂,卻在科學領域亦有較卓越的成就,如陳景潤(劉嬰奇. 對音樂開發智力有關論說的幾點看法[J]. 人民音樂,1998( 8) :32.)。還有一些其他領域的專家也愛好音樂,卻鮮有人提及。不知何時,在中國盛行一種說法,學習音樂可以改善兒童智力,提高學習成績,特別是在「莫扎特效應」的驅使下,諸多家長讓自己的孩子從3、4 歲便開始學習樂器,沒有哪個國家像中國擁有如此多的琴童。
智力是一個多元統一體,但國內大多關於音樂開發智力的研究並沒有表明,音樂能具體開發智力的哪些方面。有研究指出,「同年級音樂專業學生的智力要比非音樂專業的智力要高,學習器樂時間長的學生比學習器樂短的智力水平高」(張楠. 從《瑞文標準推理測驗》引發的比較與思考——音樂專業與非音樂專業大學生智力差異性研究[D]. 北京:首都師範大學,2008.),這裡所謂的智力水平高,就是指的學習成績好。拋開上述研究使用範本、問卷設計是否合理這一問題不說,國內早就有研究認為: 學習器樂長短,與學習成績好壞之間沒有相關性(周海宏. 器樂學習與兒童智力的發展——一個亟待研究的音樂心理學課題[J]. 人民音樂,1997(3):24.)。就目前高考藝術生,及藝術類研究生入學考試來說,文化課分數線普遍偏低,這又如何解釋? 如果學習器樂的時間長短與文化課的學習分數高低成正相關,那藝術類考生的分數線應該偏高才合理。
有研究認為學習器樂使得控制雙手的左右大腦同時得到鍛鍊,特別是右腦的開發,從而達到開發智力的作用。從這個角度去理解,「左撇子」就一定比使用右手多的人聰明嗎?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那麼,如果我們換一種能夠使左右手同時得到鍛鍊的運動,是否一樣能夠開發學生的智力呢? 例如,有些人經過練習能夠左右開工同時寫字,或者左手畫圓,右手畫方。我們有理由相信,這部分人的智力不見得比學習鋼琴的人的智力差。總之,人類的智力是由諸多能力因素構成的,音樂只能提高其中的音樂能力,如果說對其他方面的智力因素起作用也是「間接的」(郭聲健. 音樂教育是否可以開發智力[J].人民音樂,2001(4):32.)。目前沒有可靠的科學依據證明音樂能提高人類的學習能力,科學創造能力等非音樂能力。
音樂的德育功能,就是用音樂實現提高人們思想品德修養的目的。提高人們的道德水平,通常使用的方式就是口頭教化,或者行為影響,而這兩點音樂顯然做不到。之所以有研究說音樂具有德育功能,那只能說明這些研究混淆了音樂和音樂作品這兩個概念,如果說眾多音樂作品中,歌曲具有德育功能倒有一定可信度,因為歌曲的德育作用主要是通過其中的歌詞來實現的,歸根結底是語言的德育功能,而不是音樂的功勞。如果作曲家先創作曲調,沒有歌詞的情況下,未必能產生同樣的德育效果。從概念的內涵和外延上看,歌曲顯然不等於音樂,只是其表現形式之一,音樂以其非語義性的特點決定了它不可能對人產生德育功能。
音樂能引起人們的情緒、情感的波動,因為作曲家在創作音樂的過程中就伴隨著自身情緒、情感的變化。而人類的情緒情感是有某種共通性的,這就是所謂的「情感共鳴」。但是「情感共鳴」的產生也是以主體的意願為前提的,而且以欣賞主體的生活經歷為背景,如果人們不想聽作曲家創作的音樂作品,「情感共鳴」便無從談起。所以,從這個方面來看,音樂的德育功能具有某些不可知性,如果將音樂的德育功能這一說法改為部分音樂作品,即歌曲的德育功能,那倒是有一定根據。
再看我國孔子關於「八佾舞於庭,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憤慨,西周音樂的演出形式嚴格按照等級制度來規定,帶有很強的政治性,在這裡音樂已經淪為傳統血緣宗法制的附庸。將音樂的形式跟政治地位聯繫在一起,具有德育效果的也僅限於這個音樂外在的表演形式,而不是音樂本身。孔子的育人思想——「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戰國]孟子,等.四書五經[M].北京:中華書局,2011:19.),及蔡元培的「以文學美術之涵養,代舊教之祈禱」(蔡元培.蔡元培全集:第三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58.)說,都是將音樂作為政治的附庸,為音樂貼上了本不屬於它的標籤。從某種程度上說,「八佾舞於庭」也是回歸人性的表現,「而每一次文明的發展和躍升,也源自發現人性,回歸人性」(肖淑貞.發現人性[M].北京:商務印書館,2012:57),回歸人性是時代進步的標誌。
根據《音樂課程標準》,中小學音樂課的課程理念是以音樂審美為核心(胡知凡.藝術課程與教學論[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30.)。這裡有一個問題,只有「美」才是有價值的嗎? 所謂的「美」的音樂,「醜」的音樂終究還是人類選擇的結果。「音樂審美的概念把音樂等同於『音樂作品』,並作為一種客體來認識它的本質」(管建華.「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哲學批評與音樂教育的文化哲學建構[J].中國音樂,2005( 4):6.)一些中小學音樂教師,甚至是大學教師為了展示其所謂的「美」的音樂素質和豐富的教學經驗,在課堂上使用大量的教學方法,先入為主地教給學生灌輸一些欣賞音樂的模式,聽出作者的所表達的感情,作品的曲式結構。甚至跟心理學交叉,產生了「聯覺」這個詞,即認為莫扎特的音樂是紅色的,爵士音樂是藍色調的等等,全然不顧聆聽者的感受。學生忙於做筆記,劃分曲式結構,在音樂課上非常被動,無法融入到音樂當中,最終音樂課淪為音樂分析課。此種教育方式早已成為後現代主義哲學批判的對象。站在客位的角度,甚至是以局外人的身份欲弄清作曲家的創作心理是不可能的,音樂教師自己的理解也不一定準確。所謂音樂的曲式結構,也是從作曲家的創作出來的作品總結出了的一些規則。而這些規則又被後起的作曲家不斷打破。從歷史角度來看,音樂沒有一個固定的規則。
音樂畢竟是一門聽覺藝術。涉及到感覺,就不得不談人們的個人偏好。人們的聽覺也存在個人偏好,而且這種聽覺習慣會隨著欣賞者的生活閱歷、心境的不同而有所變化。孟子云: 「耳之於聲也,有同聽焉」([戰國]孟子,等.四書五經[M].北京:中華書局,2011:104.),這恰恰承認了聽覺是有認同性的,總有一些人耳不「好五聲」,即便是「好五聲」的人,也有自己鍾愛的音樂風格。雖然音樂能夠豐富人們的生活,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但是它的作用不可能勝過吃、穿、住、用。音樂是人們滿足了基本的生理需求之後才去追求的東西。康德也指出: 人類在藝術方面的判斷力不能構成一個形上學的哲學的一部分,只能作為一個中介(鄧曉芒.康德《判斷力批判》釋義[M].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8:62.)。音樂的作用應該是使人們「發現和創造美好生活的趣味」(蔚志建.「繼續」美育與和諧社會[N]. 光明日報.200511-08.),大多數專業音樂工作者認為古典音樂是美的,流行音樂是庸俗、簡單,甚至是難以入耳的,但是這個規則卻不適用於普通大眾。聆聽音樂對他們來說是一種休閒方式、放鬆方式。一個人在極度飢餓、悲傷的時候聆聽莫扎特的音樂,他還能聽出是高興的還是悲傷的嗎? 馬克思說過: 金銀財寶對飢腸轆轆的人來說不是對象。也許一個饅頭,抑或是一句安慰都比我們給予的一段音樂更有用。
再來談談「美」和「醜」的問題,審美是有意義的,審醜就是無意義的嗎? 「美」的存在是以「醜」的存在為前提的,所謂的「美」是站在何人角度的「美」? 這個「美」在某種程度上是他律的,帶有一定「互滲性」。翻看任何一本中小學音樂教材,或者大學生《音樂鑑賞》教材,裡面充斥的大都是西歐古典音樂,國內外民族、民間音樂,流行音樂只是蜻蜓點水。某種意義上說流行音樂是「醜」的,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目前流行音樂的聽眾要遠遠多於所謂經典的歐洲古典音樂,最起碼在國內是這樣的。那麼站在大多數人的角度上,古典主義音樂就是「醜」的。其實,古典主義音樂也是流行音樂,它流行於作曲家創作的那個年代。文化的「互滲」是以相同的價值背景或者價值認同為前提,教育者或者教育管理者以個人的知識文化背景來界定別人聽賞音樂風格的「美」或「醜」都是沒有根據的,也是徒勞無功的。
如果說音樂具有智育功能、德育功能、美育功能,那也是建立在音樂的娛樂功能基礎上的。音樂人類創造音樂的初衷就是為了滿足自身的聽覺需求,它是唯一一種不用翻譯的語言。亞里斯多德說過: 「人們研習音樂,目的大都在於娛樂」([古希臘]亞里斯多德.政治學[M.吳壽彭,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416.)。亞當·馮·富爾達也曾說過: 「音樂首先是一種娛樂」(何乾三. 西方哲學家、文學家、音樂家論音樂[M]. 北京:人民音樂出版社,1983:38.)。如果人們創造音樂是為了娛樂,那麼為了娛樂而創造音樂就走向了另一個極端,純粹滿足人們的娛樂需求成為音樂得以存在的唯一價值。黃帝曰:「聲禁重,色禁重,衣禁重,香禁重,味禁重,室禁重(李純一『食禁重』[李純一.老子通釋[M].北京:商務印書館,1946,4.]) 」(張雙棣,張萬彬,等,譯註.呂氏春秋[M].北京:中華書局,2007:9.),與其相似的言論:「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饒尚寬,譯註.老子[M]. 北京:中華書局,2006: 29.),此處黃帝與老子共同指出了單純追求聽覺娛樂給個人和社會帶來的危害將是毀滅性的。在這個充溢著浮躁之氣的時代,音樂的這種娛樂至死的傾向愈加明顯,一些粗製濫造的音樂越來越受人待見。一些曲調簡單,內容不健康的歌曲卻能蠱惑大量聽眾,這其中部分媒體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在真人秀節目日益盛行的今天,部分音樂表演者、創作者一味地迎合觀眾的口味,哪怕是低俗的、不健康的,甚至是道德敗壞的,為的就是一夜成名。如果全社會皆縱情聲色,則距離滅亡之時不遠已。歷史上不乏此類例證,商紂王之所以成為商朝的掘墓者,就是在其統治後期窮奢極欲,貪圖聲色,一味地追求感官享受,不顧百姓死活。莊子曰: 「擢亂六律,鑠絕竽瑟,塞瞽曠之耳,而天下始人含其聰矣」(孫通海,譯註.莊子[M].北京:中華書局,2007:171.),其言論雖然過激,但是也在另一個方面提醒我們,對待音樂的娛樂功能應該抱有一個中庸的態度,前述黃帝「聲禁重,色禁重」的言論就是表達的這個意思。
既然音樂作為一門學科在學校教育中不能提高人的智力、培養人的品德,涵養人的美感,那也就是說明音樂沒有作用,可以在學校教育中剔除掉?這是以往教育工具主義理論,或者說是急功近利教育理念時常強調的,最終才導致了音樂課在國內外的學校教育中大幅縮水。音樂課不被重視早已成為一個普遍的世界問題(參見[美]保羅·哈克:《走向功利音樂教育》,劉沛,譯,載《人民音樂》2002年第11期;公緒蛟:《我國高職院校人文教育的缺失與理性回歸》,曲阜師範大學2011 年碩士論文;張麗華:《富蘭克林功利主義教育思想及其影響》,河北大學2009年碩士論文;蘆滿園:《中國近代功利主義思想研究》,內蒙古大學2012年碩士論文;徐慶利《功利主義與中國近代政治思想》,吉林大學2005年博士論文;[美]瑪莎·努斯鮑姆:《告別功利:人文教育的憂思錄》,肖聿,譯,新華出版社,2010 年第1-12頁)。「人文學科和藝術教育正在被砍掉,中小學如此,學院和綜合大學也是如此」([美]瑪莎·努斯鮑姆.告別功利:人文教育憂思錄[M].肖聿,譯.北京:新華出版社,2010.2.)。這一問題是伴隨著西方工業革命的崛起,及實用主義的影響下產生的,隨著「西學東漸」運動,被引入國內,加之中國已有工具性教育理念的影響,使得這一問題在中國表現的更為明顯。墨子把道德標準和倫理規範建築在現實生活的功利基礎之上,其最著名的兼愛說便是以現實功利為根基的(李澤厚.中國思想史論( 上)[M].合肥:安徽文藝出版社,1999:63.)。墨子認為:「雖有賢君,不愛無功之臣,雖有慈父,不愛無益之子」(張純一.墨子集解[M].成都: 成都古籍書店,1988:6.)近代梁啓超受英國功利主義哲學家傑裡米·邊沁(傑裡米·邊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英國哲學家、法學和社會改革家。他是最早支持功利主義和動物權利的人之一)的影響也提出了「為我也,利己也,私也,中國古義以為惡德者也。是果惡德乎?曰:惡,是何言! 天下之道德法律,未有不自利己而立者也。故人而無利己之思想者,則必放棄其權利,弛擲其責任,而終至於無以自立」([清]梁啓超.梁啓超文集[M].北京:中國線裝書局,
2009: 71.)。其實無論是中國的墨子,還是英國的哲學家傑裡米·邊沁,其功利主義思想的核心是追求人類的共同幸福,只不過後來者沒有很好地繼承這一思想,進而演變為急功近利的工具主義理念,從社會學的角度看,教育成為經濟增長的工具,在學校教育中成為提高升學率、提高就業率的手段。
前述功利主義的目的是追求人類的共同幸福,音樂在人類的幸福生活中到底扮演一個什麼角色? 若能回答這個問題,那音樂在學校教育中的地位就能重新確立。美國社會心理學家亞伯拉罕·馬斯洛將人類的需求分為五個層次,即生理上的需要、安全上的需要、感情上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實現的需要。馬斯洛認為,只有人類的生理需要滿足到維持生存所必需的程度後,其他的需要才能成為新的激勵因素。在基本的生理需求與安全需得到滿足之後,人們渴望得到關愛,尊重與自我價值的實現,也就是在這一階段人類對音樂的需求產生了。學習音樂是為了更好地生活。斯賓塞指出,學習音樂、美術等藝術類課程是為了滿足愛好和感情的活動,以享受美好的休閒生活(顧明遠,等. 教育大辭典(增訂合編本) [Z].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 451.)。而音樂作品的誕生也是作曲家為了愉悅、表達自己的情感而自由創作的([意]巴蒂斯塔·莫迪恩.哲學人類學[M].李樹琴,段素革,譯.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5:137.)。
由此可見,在社會經濟水平得到發展,人們生活水平得到改善之後,人們對音樂的需求也就產生了。我國著名思想家、教育家王國維曾提出:「美術者,上流社會之宗教」(王國維.王國維文集: 第三卷[M].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1997:25.),美術代指藝術,王國維承認了藝術是具備一定經濟基礎的階層才能享有的東西。相對於其他語言類、邏輯推理類課程,音樂課在學校教育中承擔的主要任務就是「休閒」,使學生繁忙的學習生活得以調劑。列寧同志說過: 「不會休息的人就不會工作」。音樂具有非語義性和自由性。人們在聆聽音樂的過程中沒有思想包袱,亦不用遵守任何規矩,是完全自由的,人們的個性得到彰顯,這也是《世界人權宣言》對教育目的定義([美]瑪莎·努斯鮑姆. 告別功利:人文教育憂思錄[M].肖聿,譯.北京:新華出版社,2010.13)。如果在這一階段我們壓制人們對音樂的需求,顯然是對人性的漠視。如果教育者自以為是的將自認為正確的所謂「教育內容」附加到本不屬於它的音樂課中去,就是教育中的「獨裁」。「人類歷史的發展,是不斷發現人性,解放人性的過程」(肖淑貞.發現人性[M].北京:商務印書館,2012:57),「如果有權否認他人的人性和個體性,人們就會做出惡劣行為」([美]瑪莎·努斯鮑姆.告別功利:人文教育憂思錄[M].肖聿,譯. 北京:新華出版社,2010.49)作為一种放松和娛樂的方式,人們對於音樂的需求是自發的、下意識的,但是從育人的角度談音樂的娛樂性又應該是適度的,在學校教育中,我們應該選擇既能使學生感受到審美愉悅,又能使其健康成長的曲目充實到教學中。
區別於專業音樂教育,普通學校教育中的音樂課的教學目的應該是培養學生對音樂的愛好,作為「一種修養」([德]康德. 實用人類學[M].鄧曉芒,譯.重慶:重慶出版社,1987.133)加以培養,而不是提高其音樂專業水平。作為一種文化存在,音樂是人類精神文明的一部分,教育者有責任將各國的音樂介紹給學生,提高學生的音樂文化修養。康德認為: 從事音樂、美術等類藝術欣賞活動能「賦予人作為一個人格的生存的存在以絕對的價值」([德]康德. 實用人類學[M].鄧曉芒,譯.重慶:重慶出版社,1987.45),對自由的渴望,對於音樂的需求也是人類的一種「本性的規定」([德]康德. 實用人類學[M].鄧曉芒,譯.重慶:重慶出版社,1987.224)。這就要求教育者在音樂教學過程中多讓學生參與到音樂活動中去,而不是專注於使用多種教學法,或者專業知識講解,使學生完全處於被動地位。尤其要減少理論性較強的課程,目前初中、小學還以唱歌課為主,學生的參與程度相對較高,而高中音樂課幾乎等於《音樂鑑賞》課,其他合唱、器樂、舞蹈課等參與性較強的課幾乎是形同虛設,或各地區情況參差不齊,總體情況不佳。目前大學的公共音樂選修課情況也不理想,特別是理工類的高校,很少開設公共藝術選修課。即便是開設了,由於師資匱乏,其課程也是以理論性較強的《音樂鑑賞》課為主,教師大都照本宣科。然而,學生的選課積極性卻普遍高漲,這說明高校學生對音樂課的渴望還是比較強烈的。
在內容選擇方面,其實音樂並無健康與不健康之說。之所以說有些音樂不健康,是因為和語言結合的結果,而不是音樂本身。僅就歌曲這一項來說,作為教育者,要注意選擇歌詞內容健康向上的歌曲作為自己的教學內容。因為作為一門學科,音樂課不能脫離教育的本質,教育是引導學生往好的、積極的方面發展。當然,這裡所謂積極的方面並不是利用歌曲對學生進行政治教化,最終使得歌曲成為德育的附庸。其他音樂的選擇方面應該以儘可能多地介紹各種音樂體裁、類型,引導學生在參與音樂活動的過程中多談自己的感受,而擯棄以前那種先入為主的教育理念。
對於大多數人來講,音樂是人類文明的一部分,聆聽音樂應該是一種休閒、娛樂方式,也是一種修養。在教育中對音樂工具性理念的擯棄,就是尊重學生精神層面的自由,從而體現教育對人性的關懷,也符合我國「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對自由的追逐就是人類的本性,亞里斯多德曾說過: 「人本自由,為自己的生存而生存,不是為別人的生存而生存」([古希臘]亞里斯多德. 政治學[M].吳壽彭,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5)。在追逐自由的過程中人類實現了自身的價值,人們敢於批判權威,從而推動社會的發展。
原載《音樂探索》2016年第3期,本文經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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