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2 16:01 |平陽發布
招生通告
根據《平陽縣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平教〔2020〕170號),現將我縣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對象為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符合本縣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初中七年級新生招生對象為符合本縣入學條件的2020年小學畢業生。
二招生辦法
我縣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採取分類分批報名錄取的辦法,其中公辦學校分為施教區學生、統籌學生(含統籌一、統籌二、統籌三、統籌四)、政策照顧生、新居民子女,民辦學校分為直升生、政策照顧生、統招生。
每位學生只有一次錄取機會,一旦被某一學校錄取,就不再參與其他學校錄取。
三報名方式
除統籌四和政策照顧採取線下登記外,其他類別招生都由學生監護人自行通過浙裡辦APP進行,由縣教育局統一在招生管理系統中按既定規則進行錄取。
每個學生信息僅與一個手機號綁定,凡2020年春季在本縣幼兒園、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其基本信息由招生部門統一導入招生管理系統並與學生監護人手機號關聯,學生監護人可直接通過關聯手機的浙裡辦APP增補相關信息並參與本縣招生(含民辦學校招生,下同),學生信息有誤或關聯手機號需變更的,可聯繫就讀幼兒園、小學申請修改;未在本縣就讀的,需先在規定時間內在浙裡辦APP登記基本信息並通過審核後,方可參與本縣招生。
四招生諮詢與監督舉報電話
招生諮詢電話:昆陽學區58109230、鰲江學區58105931、水頭學區63988161、蕭江學區58106711、萬全學區63088775、騰蛟學區63531348、山門學區58110058、縣實驗中學58101152、平陽縣小58106588、縣教育局58102978。
招生監督電話:63721754。
五注意事項
1.學生監護人姓名已經鎖定,只需在浙裡辦APP補登身份證號信息,學生戶籍、學籍、產權、居住證、社保等信息都將通過大數據統一比對,部分信息將預先集成到招生系統中,學生監護人在浙裡辦APP報名時將無需填寫相關信息。
2.學生監護人要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登記不實信息騙取入學資格的,一經查實,將取消相應的入學資格,並納入招生「非誠信名單」管理,不再參與本縣除回施教區學校就讀外的其他各類別錄取,且通報其所在單位或社區;凡擅自修改或偽造戶籍、婚育、產權、電費發票、社保等證明的,將依法通報公安等有關部門,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招生工作安排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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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家長問
一、問:今年平陽縣義務教育招生政策的依據是什麼?有哪些變化?
答:今年我縣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和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精神,以及《浙江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和《溫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出臺了《平陽縣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簡稱《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共分六個部分,主要變化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全面落實民辦學校招生新政。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即審批地招生),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即電腦隨機錄取)。
二是全面實行統一平臺招生。公辦民辦學校所有招生流程和環節,包括招生報名、錄取操作、結果公布等,全部納入「溫州市義務教育招生管理系統」進行(簡稱「招生管理系統」)。任何學校未經批准不得在招生管理系統以外另行組織招生報名。
三是全面取消普通義務教育學校特長生招生。藝術、體育類專門學校可進行藝術或體育的術科測評,但不得組織文化科目考試。
二、問:今年我縣義務段學校招生對象有哪些?
答: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對象為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符合本縣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初中七年級新生招生對象為符合本縣入學條件的2020年小學畢業生。
三、問:今年我縣義務段學校招生分哪些類別?
我縣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採取分類分批報名錄取的辦法,其中公辦學校分為施教區學生、統籌學生(含統籌一、統籌二、統籌三、統籌四)、政策照顧生、新居民子女,民辦學校分為直升生、政策照顧生、統招生。
每位學生只有一次錄取機會,一旦被某一學校錄取,就不再參與其他學校錄取。
四、問:如何進行網上報名?
除統籌四和政策照顧採取線下登記外,其他類別招生都由學生監護人自行通過浙裡辦APP進行,由縣教育局統一在招生管理系統中按既定規則進行錄取。
每個學生信息僅與一個手機號綁定(家長自行下載安裝浙裡辦APP並實名註冊),凡2020年春季在本縣幼兒園、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其基本信息由招生部門統一導入招生管理系統並與學生監護人手機號關聯,學生監護人可直接通過關聯手機的浙裡辦APP增補相關信息並參與本縣招生(含民辦學校招生,下同),學生信息有誤或關聯手機號需變更的,可聯繫就讀幼兒園、小學申請修改;未在本縣就讀的,需先在浙裡辦APP登記基本信息並通過審核後,納入戶籍地(或居住地)學區管理,方可參與本縣招生。
報名開始後,家長可在浙裡辦APP中搜索「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選擇「溫州市 |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點擊「在線辦理」後根據提示進行。也可以在微信中搜索微信公眾號「溫州市義務教育招生管理系統」,選擇「招生報名」->「在線報名」->使用浙裡辦APP帳號登錄系統後根據提示進行。
家長可在浙裡辦APP查閱招生相關信息,如招生方案、招生通告、公辦學校施教區範圍、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含招生計劃、收費標準等),也可查詢報名、錄取等情況。
五、問:學生要在施教區學校入學,如何登記?
答:學生施教區學校根據學生本人戶籍地址統一划定。申請在施教區學校就讀的,學生家長請於6月1日開始在浙裡辦APP進入相應報名模塊,確認提交即可。
確認在施教區學校就讀後,不能再參與民辦學校招生及其他公辦學校統籌;若學生欲先參與民辦學校招生或其他公辦學校統籌的,則先不確認在施教區學校就讀,待相關學校錄取結束後未能被錄取的,再於7月22日前在浙裡辦APP上確認在施教區學校就讀,逾期未確認的,視為放棄在本縣入學。
六、問:學生如何申請統籌安排到居住地附近公辦學校就讀?
答:學生申請在非施教區學校統籌入學,在相關學校滿足其施教區學生入學後仍有空餘學額的前提下,在設定的學校統籌招生截止批次內,根據學生父母住宅產權、實際居住等不同情況,分批次給予統籌安排。符合統籌第一批條件的,學生家長於6月16-17日在浙裡辦APP登記提交相關申請信息;統籌第二批、第三批浙裡辦APP登記申請時間分別為6月24-25日、7月2-3日。
對於前三批統籌招生結束後仍有空餘學額的學校,可由學校所在學區(直屬校)根據未被招收的學生居住等實際情況制定招生方案,報縣教育局核准後公布執行,屆時詳見相應學區(直屬校)招生通告。
七、問:隔代戶主房子是否可申請統籌入學,如何登記?
答:學生、學生父母(一方)與學生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三代戶籍在同一本戶口簿,且學生父母(雙方)在平陽縣未擁有住宅產權的(以房管部門記錄為準),可使用隔代戶主房子申請統籌。
符合隔代戶主條件且打算申請統籌入學的,需在5月27日憑戶口簿、隔代戶主產權證、電費繳納憑據等材料,到學生當前實際就讀的幼兒園或小學填寫隔代統籌信息採集表,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幼兒園或小學將相關信息匯總上報學區、縣教育局,經縣教育局統一審核通過後,方能參與各批次統籌浙裡辦APP報名,審核未通過的,列入「非誠信名單」。(為進一步方便群眾,學生父母承諾在平陽縣範圍內無住宅產權後無需提供無產權證明,由招生部門統一向房管部門查證。)
八、問:統籌學生如何錄取?
答:每批次統籌登記結束後,招生部門將向相關部門核實信息真實性,審核通過的將根據住宅產權或無產權住宅實際地址給予相對就近統籌安排,審核未通過的,不予安排並列入「非誠信名單」。
當同一批次中通過審核的申請就讀人數未超出學校空餘學額時,全部招收;當超出學校空餘學額時,分別採取按住宅產權證件、電費開戶或過戶、商品房合同備案等登記時間先後順序依次錄取,額滿為止,該校後續統籌批次招生工作不再啟動。
申請統籌未被錄取的學生可由學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到轄區內其他仍有空餘學額學校或回原施教區學校就讀。
九、問:政策照顧對象子女要怎麼入學?
答:符合條件申請政策照顧的對象,由其父母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相關單位籤署意見後,連同相應證明材料原件、複印件,在5月26日報縣教育局審核。申請到公辦學校就讀的,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申請到民辦學校就讀的,在直升生錄取後仍有空餘學額的前提下給予優先安排入學。
十、問:新居民子女入學如何登記、如何錄取?
答:凡適齡兒童、少年或其父母已在我縣辦理《居住證》申請在我縣公辦學校就讀的,請於7月20-21日在浙裡辦APP提交申請,由學區根據轄區內相關學校空餘學額情況,結合居住登記地址等實際情況,給予統籌安排。未辦理《居住證》的,原則上不予安排。高積分新居民子女入學按《平陽縣新居民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實行。
十一、問:《浙江省居住證》如何辦理?
答:根據《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規定:流動人口到達居住地申報登記後,連續居住六個月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浙江省居住證》。
屬於居住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投資創業、引進人才的,不受上述條件限制,可以直接申領《浙江省居住證》。
申領《浙江省居住證》,可以通過「浙裡辦」「溫警在線」等程序進行自主申報,或者到流動人口居住地派出所窗口、當地政府辦事窗口進行申報。
十二、問:填報平陽縣民辦學校需要什麼條件?
答:本縣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可自主申請到本縣民辦學校就讀。非本縣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到本縣民辦學校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具有本縣小學畢業學籍;②其父母在本縣擁有住宅產權;③本人或其父母已經在本縣辦理《居住證》;④其父母在本縣自2019年6月以來連續繳納社保一年及以上。
十三、問:民辦學校可以自行組織或通過培訓機構組織招生報名嗎?
答:不可以。任何私下預錄取的行為都屬於違規行為。前階段,有群眾舉報少數民辦學校早已通過生源摸底、招生諮詢、預約、繳費等方式提前掐尖招生,現已全面叫停,並要求民辦學校在今年招生錄取前清理到位。在這裡,要特別提醒家長們,所有提前或變相的招生行為都是違規的,所謂的私下錄取也都是無效的。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將由學校和家長自行承擔。
十四、問:適齡兒童在各類考試、競賽、機構培訓中取得的成績或證書,可以作為招生依據嗎?
答:不可以。所有公民辦學校都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法免試入學規定,不得採用筆試或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十五、問: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小學部學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部嗎?
答: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小學部畢業生可享受直升資格。符合條件的適齡少年及其父母在全面了解所在民辦學校初中部辦學、收費標準等情況並認同的,可在民辦學校統一招生前於規定時間內在浙裡辦APP申請直接升入其初中部就讀(以電子學籍記載為準)。當直升生申請人數未超出初中招生計劃數時,全部錄取,多餘名額按民辦學校的招生錄取規則再統一招錄;當直升生申請人數超出相應招生計劃數時,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民辦學校不再進行統一招錄。
十六、問:如果有意就讀平陽縣民辦學校,可以填報幾所?如果填報民辦學校,是否會影響公辦學校的錄取?
答:符合條件的報名對象,在全市範圍內最多可以填報2所民辦學校。符合公辦入學條件的報名對象,填報民辦學校但未被預錄取的,按照我縣公辦學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學;被民辦學校預錄取後放棄的,按公辦學校招生降至後一批次統籌安排入學。特別提醒家長們,要慎重填報民辦學校志願。
十七、問:平陽縣民辦學校錄取嚴格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搖號)嗎?如何確保公平?
答:我縣民辦學校的招生錄取由我縣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的,一次性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派位工作邀請公證機構參與,全程接受社會監督。
十八、問:平陽縣民辦學校第一輪電腦隨機派位如何錄取?
答:民辦學校電腦派位將為所有報名對象生成順序號,並按招生計劃數依次錄取。因放棄或被取消預錄取資格而空出的學位,按順序號在未被其它民辦學校預錄取的報名對象中依次遞補。被民辦學校預錄取後,需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同放棄。被兩所民辦學校同時預錄取的,在規定時間內以自願繳費確認為準;被其中一所民辦學校預錄取的報名對象,即使放棄錄取也不再具有另一報名民辦學校遞補機會;未被任何一所學校預錄取的報名對象,可根據電腦派位順序號在規定時間內等待相應學校依次遞補機會。
十九、問:民辦學校第一輪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全部結束後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報名對象,還有機會就讀其他民辦學校嗎?
答:民辦學校第一輪招錄嚴格執行審批地範圍內招生。符合報名條件,在第一輪招錄中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報名對象,可報名參加招生不足民辦學校補錄。補錄工作經縣、市教育局同意後,可跨縣域進行,不受區域限制,每人限報1所。補錄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的,一次性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
二十、問:起始年級到縣外就讀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答:本縣戶籍申請到縣外就讀一年級、七年級的,可直接按當地有關規定自行報名,由縣外實際招生學校負責建立(遷移)電子學籍。
二十一、問:符合一年級新生入學年齡,但要求延緩入學,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答:本縣戶籍已達入學年齡,但因身體原因申請延緩一年入學的,請於5-6月憑縣級及以上醫院證明向戶籍所在施教區學校提交書面申請,學校審核後,再報學區、縣教育局普教科(419室)備案。
二十二、問:今年是否採取平行編班?
答:全縣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舉辦實驗班、特色班、創新班等重點班,所有報到註冊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實行常態平行編班,接受學生及家長監督,如有違反將按相關文件規定處理。
二十三、問:學生入學後,學籍如何建立?
答:當前,中小學學生電子學籍已經實現全國聯網管理,一生一號、跨段隨轉。電子學籍信息記入學生終身檔案,家長務必高度重視。凡通過浙裡辦APP統一招生審核並實際報到註冊就讀的,由學校根據招生系統信息直接遷移(建立)電子學籍檔案;若屬在招生系統外擅自招生的,一律不予認可、不予遷移(建立)電子學籍。
二十四、問:若家長提供虛假材料或登記不實信息騙取入學資格,有何處罰措施?
答:適齡少年兒童父母要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登記不實信息騙取入學資格的,一經查實,將取消相應的入學資格,並納入招生「非誠信名單」管理,不再參與本縣除回施教區學校就讀外的其他各類別錄取,且通報其所在單位或社區;凡擅自修改或偽造戶籍、婚育、產權、電費發票、社保等證明的,將依法通報公安等有關部門,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五、問:今年「陽光招生」有什麼具體措施?諮詢和監督電話是多少?
答:為實施「陽光招生」,我們將建立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公示制度和獎懲制度。相關招生辦法、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施教區劃分)、報名條件、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所需材料、錄取結果等招生信息通過有關途徑向社會公開。如有違規,按《平陽縣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平教〔2020〕170 號)文件規定處理。各學區(直屬校)設立諮詢電話,昆陽學區58109230、鰲江學區58105931、水頭學區63988161、蕭江學區58106711、萬全學區63088775、騰蛟學區63531348、山門學區58110058、縣實驗中學58101152、平陽縣小58106588,縣教育局設立招生諮詢電話58102978和招生監督電話63721754。
來源:平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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