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損毀文物罪

2020-11-13 東友律師團

△圖片來源於網絡

【過失損毀文物罪】

本罪是指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立案標準】

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造成珍貴文物嚴重損毀的;

(2)造成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嚴重損毀的;

(3)造成珍貴文物損毀3件以上的;

(4)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珍貴文物的管理秩序。本罪的對象是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

【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只限於自然人,不包括單位。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的主體。

【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未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

【量刑標準】

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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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東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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