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網上有個段子,一夫一妻制到底是在保護女人,還是在保護男人?
然後很多人調侃說,一個老婆都養不起了,要是兩個三個,這不要親老命了,原來一夫一妻制是保護男人的哈?!
這當然是玩笑話哈,不過一夫一妻制不管是在東方和西方,它們的出現真不是為了保護誰。
咱們中國其實是到了1950年才真正廢除了納妾制,在這之前實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這個嚴格來說,也算一夫一妻,大老婆只能有一個,因為財產繼承不能太分散,所以要分嫡出和庶出。
這個一夫一妻背後是財產繼承權的考量,是為了家族的長久發展,如果家產最後都是子女均分,那麼家族財富就不可能完成積累和延續了。
而真正意義上的一夫一妻,本質上其實是違反經濟學的,在過去幾千年裡,父權下的社會是把女性物化了後,當做財產來算的,既然是財產那麼肯定不會有數量限制。
窮人沒房子,富人可以幾十套房子,這才是正常的發展邏輯。
為什麼要出現一夫一妻呢?因為基督教,基督教最早興起是在最下層的民眾中,如何獲得這些人的好感,讓他們加入進來呢?
那就是宣揚人人平等吧,但是那時候在財富上,在權利上人與人之間無法做到平等,那就在婚姻面前,人人平等吧。
於是基督教會宣稱,婚姻乃是一男一女在上帝面前的立約,既然是一起立約,那自然男女平等。
整個羅馬,最後一神教基督教戰勝了其他多神教,同樣的,基督教也把一夫多妻制,改造成了一夫一妻制。
但是那時候因為教義的原因,大家都沒把這個當回事,畢竟末日審判馬上就要來了,還結什麼婚?
而且那時候雖然表面上是一夫一妻制,其實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人們離婚結婚特別隨便,隨便到什麼地步呢?
有一次,一個羅馬執政官和一個元老聯盟,就跑到人家家裡去向他女兒求婚,元老說「啊呀,糟糕,我閨女剛許給別人了」。
這個執政官就說「沒關係,沒關係,那把你媳婦嫁給我吧!」這個元老欣然同意,並在隨後的婚禮上挽著自己的媳婦,親手把她交給了新丈夫。
一夫一妻真正開始普及,要到11世紀下半葉了,那時候教皇格裡高利發現,只要掌握婚姻權,就可以控制世俗的王權哈。
為什麼這麼說呢?比如教會規定七等血親以內的結婚都屬於亂L,對這樣的婚姻合法性不予承認,但是歐洲王室就那麼幾家,幾輪下來就沒辦法了,總會遇到近親結婚的情況。
怎麼辦呢?給教會權,給教會錢,給教會土地唄,否則人家就否定你的婚姻合法性,進而就否定了你的繼承權了。
結婚難,離婚就更難了,英國國王亨利八世就是不滿教會不讓他和生不出孩子的凱薩琳皇后離婚,乾脆自己成立了一個英格蘭國教,也就是聖公會。
當然王權也不會甘心哈,到了十三世紀以後,教權開始衰落,法國國王第一個拿回了婚姻的控制權。
比起教會掌握婚姻權,政府掌握就好的多,為什麼呢?教會的權利來自於上帝,你在上帝這裡見證的契約,是說違反就能違反的麼?
所以離婚非常難,除非一方死去。
但是政府掌握婚姻權,就可以制定法律,規定婚姻的一些細則,比如離婚的條件。
但是天主教的一夫一妻,並沒有在男女兩性關係的平等上做出貢獻,他們只是利用了婚姻權而已。
真正對這個做出貢獻的反而是新教,新教的教義明確了,一個男人可以在其他方面擁有優先權,但是在床上他和妻子是平等的,因為這時候他不是身體的主人,如果男人出軌,就是背叛婚姻。
這時候,在上帝面前,男女終於有了人格的第一次平等。
然後基督教文化下的西方,開始了轟轟烈烈的工業革命,開始了全球化的最大一步——大航海時代,同時也開始把這種一夫一妻制的文化帶去了全世界。
這也是我們現在一夫一妻制婚姻的由來。
所以,一夫一妻制度,並不是那時候社會協作體系延伸出來的,也並不是我們在神話故事裡看到的那樣有什麼特別的意義,最初它只是宗教實現目的方式而已。
而隨著王權和教權的博弈,這個工具慢慢的深入人心,從而開始變得理所當然,而兩百年前的平權運動,甚至可以說也源於這一個萌芽。
所以,一夫一妻,不是自古有之,按照出現的時間算,也不一定是社會演化的必然。
但是殊途同歸,生產力的解放,新的財富分配方式的出現,終究也會回到這一步上,只是時間早晚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