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興化市住建局,物管處,昭陽鎮文林社區,興旺物業,建強花園業主委員會,開發商
網友@? 矢心 ? ? 發帖曝光:
我們興化市建強花園5幢四單元的業主,我們買到了質量有問題的房子。
房屋外牆滲水嚴重,隔音效果差,申請物業維修基金後,物管處給了我們做了維修報價審核單並指定相關部門維修,需要維修金額25904.75元,但是審核單需要業委會主席籤字,我們業委會主席在社區協調後籤了「同意維修壹萬元」導致目前維修不了。
交房時每戶交了2000的物業維修基金,業主委員會主席讓我們五戶人家就用我們五戶的1萬元,這種說法是否合理?
這麼嚴重的質量問題住建局質檢部門有沒有責任?
小區物業裝監控動用房屋維修基金是否公示,房屋維修基金用於裝監控是否合理?
請問你們這樣操作是否違法?
到底是社區還是物管處應該幫我們協調?
(去物管處物管處說找社區協調,去社區社區表示應該找物管處)。
交房時間基本都在2010年前後,2014年左右出現牆面滲水,當時不清楚是物業還是開房商進行過外牆維修,維持了幾年沒有,這兩年滲水越發嚴重了。這種情況開發商是否有責任?
三水園可以看到我們這棟房子
漫漫維修之路處處碰壁
去年11月份我們向興旺物業趙經理提交了申請維修基金的資料,今年4月份得知趙經理已經離職,並且我們的申請資料並未交到物管處。今年我們要求物業幫我們申請,物業婉拒了。我們打了市長熱線電話12345,由住建局派單到物管處,物管處派指定單位負責人上門查看後建議維修。期間審核報價單出錯,當時有拍照片留存,我們聯繫物管處修改後,找業委會主席,當時業委會主席表示不是他一個人說了算,這個可以理解,找物業被婉拒。
今年9月份我們去文林社區找社區吳主任,希望社區出面幫我們找業委會主席協商解決,社區吳主任表示應當找物業而不是找社區,我們說明在物業表示不管的情況下我們才找社區,當場社區吳主任給物業沈經理打了電話,並且給業委會主席打了電話,這樣我們又找到物業,當時興旺物業的王總也在,那天應該是9月5號,我們把物管局的審核單交給興旺物業王總,王總也表示會找業委會協商。
9月中詢,我們詢問物業沈經理和王總,他們表示已經找過業委會主席協商未果。並表示會繼續幫助我們與業委會協商。期間我們有打電話給業委會主席,沒說幾句就掛電話了。後面再打就不接了。9月底,我們表示如果還是不行,我們還是找社區或者物管處,總歸有部門應該幫我們協商處理,當時物業沈經理說快國慶了這期間不得有上訪行為,雖然我們感覺這個理由有點牽強,但依然選擇相信他們。
國慶節後,我們找興旺物業沈經理和王總表示希望儘快協商處理,天氣要冷了,怕對維修有影響。他們告訴我們已經多次與業委會主席協商,都協商未果。我們表示我們業主不在場可能不能明確說明情況,懇請物業和我們業主一起去找業委會主席。當天上午說好,下午一起去。下午我們問了物業,物業說晚上7點去找業委會主席,到了晚上物業說明天一起去。好的,我們當時想不差這一天,明天就明天。
網友評論:
@AAA笑笑:有關部門一點都負責任,憑良心講換了誰買了這樣的房子都不好過。
@是我啦:在三水園就看到,非常明顯,像個鬼屋一樣,這些開發商良心都哪去了?住建部門應該有很大的責任。
@A???? 希望:這種老房子還能住人嗎?老人,小孩的環境太差了,應該及時維修。
@木 子:為官不作為!為什麼推三阻四,互相扯皮!裡邊是不是有貓膩?該好好查查了吧!
來源 | 興化400生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