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媒體報導,有用戶在瀏覽智聯招聘網站時,發現一家位於廣州的公司正在以3-4萬元的月薪招聘客房服務員。在用戶以「求職者」身份向該企業投遞了一份幾乎是空白的簡歷後,相關招聘人員很快就發來自己的微信號。
「求職者」通過後續詢問以及查看此人的朋友圈發現,這家公司在智聯招聘打著招聘「客房服務員」的幌子,疑似招募性工作者。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20多天前,智聯招聘還被曝出「簡歷洩露」事件。一位信息販子稱,他手握十萬條個人簡歷,這些數據只需40元。據媒體報導,簡歷信息中有智聯招聘的LOGO。彼時,智聯方面回復稱,將進行內部調查,但至今未公布調查結果。
智聯招聘創建於1994年,目前擁有1.8億職場人用戶,累計合作企業達456萬。對於前述「情色招聘」事件,智聯招聘一位負責人回應稱,看到相關報導後,已首先針對該企業進行調查。
據《南方都市報》消息,智聯方面還表示,智聯招聘作為人力資源機構,不具備審核企業實際營業內容的權力。「我們只能把關這個企業是否合規,是否具備工商管理局審批註冊的營業執照。而且出現了問題之後,最重要的是看我們怎麼應對,接到這種反饋,我們肯定會馬上跟進處理。」
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江瀚告訴時間財經,智聯招聘的上述回復,實際是不負責任的。畢竟大家在求職過程中,首先是基於對網站的信任,智聯招聘作為信息平臺的發布方,對於明顯的違法和非法信息,沒有盡到專門的審核職責,這無疑存在巨大問題。
江瀚還表示,對於企業來說,要加強自身管理,特別是要加強合規性管理,避免風險傳遞。如果風險呈聚集性態勢的話,智聯招聘一定會受到很大損失。
時間財經就「簡歷洩露」一事最新進展及「情色招聘」等聯繫智聯招聘方面,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博彩騙局」
時間財經查閱聚投訴發現,除「情色招聘」事件外,智聯招聘還被曝捲入多起「博彩騙局」事件。
來源:聚投訴
聚投訴顯示,2019年12月,黃女士通過智聯招聘添加了一個QQ號尋找兼職,但所謂的「兼職」,實際是在網上的彩票App下注,即賭博。據稱,因為這則招聘信息,黃女士已經損失59.71萬元,她要求平臺對此進行賠償。
《受案回執》顯示,今年6月,黃女士已在成都報案。黃女士聲稱,她是2019年12月受騙,但截至2020年6月,該招聘公司仍出現在智聯招聘網站上。
之後,智聯客服對黃女士的投訴回復稱,經查詢,客戶在智聯招聘添加了一家企業的QQ後被騙錢,並對此要求賠償。經多次致電核實此情況,客戶電話均無人接聽。
無獨有偶。根據聚投訴,用戶孫先生也稱,他通過智聯招聘向一家公司投遞了簡歷,卻一步步被誘拐至賭博網站。
來源:聚投訴
孫先生質疑稱,這種賭博網站招聘「下注手」,怎麼可以堂而皇之的去智聯招聘招人?智聯招聘的審核人員消失了嗎?如果一直這樣發展下去,是不是接下來什麼樣的犯罪行為都可以在智聯招聘這個平臺出現?
隨後,智聯客服回復稱,已經對違規帳號拉黑處理並安撫致歉用戶。智聯招聘對職位和公司真實性嚴格把關,但企業引導用戶添加微信以線下形式行騙的行為,智聯無法通過後臺直接識別,所以無法控制。
多次發生「簡歷洩露」
據上遊新聞消息,2019年,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智聯招聘員工參與倒賣個人信息案。該案涉及公民個人信息16萬餘份,一份信息被賣5元左右。
根據檢方指控,智聯招聘個人簡歷信息分別通過與智聯招聘公司無關人員黃某,以及智聯招聘公司內部員工盧某和王某流出,最終流向淘寶店主鄭某。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智聯招聘員工盧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罰金人民幣五萬元;王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在2019年發生「簡歷洩露」事件時,智聯招聘負責人稱,對案件的發生向廣大消費者表示歉意,同時表示,今後公司將推出一系列舉措,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但是,僅僅過了一年,智聯招聘就被「打臉」。11月18日,據新京報報導,一些簡歷信息正在被販賣。一位信息販子稱,他手握十萬條個人簡歷,這些數據只需要40元。值得注意的是,簡歷信息中有智聯招聘LOGO。
上述被販賣的簡歷被信息販子做成了一個壓縮文件,解壓後,佔用空間超過4G。這些被洩露的信息維度與簡歷一致,包括工作經驗、出生日期、居住地、手機號、郵箱、學歷信息、自我評價、求職意向、工作經驗、語言能力、技能信息等。簡歷信息分別被儲存在按照時間日期命名的文件夾內,文件夾的最終修改日期在2014年至2015年之間。
「最大可能性是內鬼洩露,或者是用爬蟲把公開的簡歷都下載下來了。爬蟲是外部人弄的。現在有些網站會防爬蟲,很多也防不住。」一位資深運維人士此前告訴時間財經。
智聯招聘接連出現「簡歷洩露」、「情色招聘」、「賭博騙局」等事件,是否說明公司內部管理存在漏洞?時間財經就此聯繫智聯招聘方面,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財經評論員解筱文對時間財經表示,「情色招聘」、「博彩騙局」等事件說明智聯招聘在日常運營管理中把關不嚴,對合作企業監管不力,應承擔平臺監管和運營責任。相關事件給用戶所造成的損失,應該按照平臺與合作企業約定的違約責任予以賠償,必要時平臺也應承擔一定法律責任。
(文章來源:時間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