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城控股王振華案逐漸淡出公眾視野,一起好友內幕交易案又將其推向臺前,原因仍牽扯猥褻事件。
王振華猥褻兒童案細節曝光:
出事前與好友商量對策
好友內幕交易新城控股股票
據證監會官方網站8月11日消息,8月4日,證監會下發〔2020〕4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孫求生)。決定書顯示,與新城控股實際控制人王振華認識十幾年的上海雙菱電梯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孫求生在獲知王振華猥褻兒童事件後突擊賣出持有的50000股新城控股股票。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孫求生與王某華認識十幾年。7月1日王某華去派出所之前曾叫孫求生到其辦公室見面,協助其處理因涉嫌猥褻兒童被受害者家屬報警事項。當天孫求生曾就上述事項被派出所民警帶到派出所進行問詢,在離開派出所時,孫求生看到王某華也在派出所接受問詢。因此,孫求生知悉內幕信息。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孫求生控制使用「孫求生」「錢某娟」證券帳戶交易「新城控股」的情況。「孫求生」證券帳戶於2001年4月25日開立於國海證券上海世紀大道證券營業部,下掛滬市股東普通帳戶號A19XXXX181和深市股東普通帳戶號005XXXX503。「錢某娟」證券帳戶開立於招商證券上海婁山關路證券營業部,下掛滬市股東普通帳戶號A19XXXX567和深市股東普通帳戶號010XXXX354。孫求生與錢某娟為夫妻關係,內幕信息敏感期前後,「孫求生」證券帳戶與「錢某娟」證券帳戶沒有大額資金進出,資金來源主要為夫妻的自有資金。
「孫求生」「錢某娟」證券帳戶2019年7月2日、3日賣出「新城控股」,均通過孫求生本人手機號進行交易。孫求生承認「孫求生」「錢某娟」證券帳戶實際控制人為孫求生本人,並承認2019年7月2日、3日賣出「新城控股」的交易行為是孫求生本人做出的。
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孫求生」證券帳戶於2019年7月2日、3日賣出「新城控股」25000股,成交金額103.62萬元;「錢某娟」證券帳戶於2019年7月2日、3日賣出「新城控股」25000股,成交金額103.84萬元,避損金額合計65.43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孫求生賣出「新城控股」的時間與獲悉內幕信息的時間、內幕信息的形成時間高度吻合。
2019年7月1日,孫求生與內幕信息知情人王某華接觸,知悉王某華因涉及涉嫌猥褻兒童接受公安機關調查一事,7月2日「孫求生」「錢某娟」證券帳戶各拋售「新城控股」20000股,7月3日「孫求生」「錢某娟」證券帳戶各拋售「新城控股」5000股,7月4日新城控股關於公司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被刑拘事項的信息披露文件刊載於指定信息披露媒體。
從「孫求生」「錢某娟」證券帳戶的交易流水來看,5月15日至7月1日一直未交易「新城控股」,7月1日孫求生知悉王某華因涉嫌猥褻兒童接受公安機關調查後,7月2日、3日突擊賣出「新城控股」。孫求生賣出「新城控股」的時間與獲悉內幕信息的時間、內幕信息的形成時間高度吻合,其在敏感期內為了避損而賣出「新城控股」的動機明顯。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孫求生及其代理人在其申辯材料以及聽證過程中提出申辯意見,經覆核,證監會對孫求生申辯意見不予採納。
王振華友人被罰沒196.3萬
證監會表示,關於從輕、減輕的申辯意見,孫求生及其代理人提出的孫求生屬被動知悉內幕信息,主觀惡意不強以及孫求生對調查工作較為配合,認罪態度端正等情節,證監會會已在量罰時依法予以了充分考慮。
此外,孫求生及其代理人提出的孫求生作為一名民營企業家,遵紀守法、合規經營,在稅收、就業等方面為社會做出了突出貢獻,同時熱心公益,在疫情期間,孫求生向湖北疫區捐贈近30萬元的現金和醫療物資,組織公司為抗疫積極貢獻力量等事實、情況和證據,證監會將在後續的相關責任追究中向有關部門和單位如實反映,依法處理。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沒收孫求生違法所得65.43萬元,並處130.87萬元的罰款。
孫求生股價腰斬前逃頂求生
從證監會披露的信息來看,內幕交易主角孫求生時任上海雙菱電梯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與王振華相識十幾年,雙方存在業務合作關係。
知悉上述消息後,孫求生利用自己和妻子錢某娟帳戶(實控人均為孫求生)在7月2日、3日突擊賣出「新城控股」,合計賣出股票5萬股,成交金額分別為103.62萬元,103.84萬元,避損金額合計65.43萬元。
從股價表現來看,新城控股股價於7月4日開始接連跌停,之後一個月內股價接近腰斬,一度觸及21.29元低點,孫求生成功逃頂。
根據天眼查提供的企業信息,孫求生旗下的上海雙菱電梯成立於1993年10月,註冊資本500萬元,主營業務為電梯的銷售、安裝等,孫求生作為控股股東持股80%。
雙菱電梯系新城控股合作客戶,孫求生方面曾在申辯中以此為由聲稱自己不符合內幕交易主體要求,但未被證監會採用。(經濟日報新聞客戶端綜合證監會網站、金融界、中新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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