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陝西、浙江、廣東、河北、海南等地相繼開啟了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的工作。對居民區、大型建築物以及道路、街巷等名稱中存在違反命名原則、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問題,進行規範化、標準化處理。
由於此次治理工作的範圍,堪稱歷年之最,執行力度上也極為嚴格,因此,該話題引起社會各界廣泛討論。一時間,「你居住的小區更名了嗎」成為當下最流行的話題。
而隨著地名治理話題走熱,部分地區卻因 「誇張」、「過激」等更名舉動,引起社會較大爭議。由此,如何規範、科學的實行更名,是留給相關部門的一大課題。
規範地名勢在必行
近年來,隨著城市更新、舊城改造工作的推進,一些帶有深刻歷史底蘊的舊地名逐漸消失。資料顯示,北京舊城區胡同地名23年間因舊城改造消失了40%;蘇州近30年間有1192個老地名消失。
而在此期間,一些「大、怪、洋」的名字卻趁機大行其道。這其中,尤以開發商命名的樓盤項目最為盛行。
開發商通過造一些有噱頭的小區名稱,來製造營銷賣點。比如在小區旁邊有一條小溝,有幾棵樹,開發商便稱自己為「溼地」;又比如所謂的「歐洲城」小區,既沒有歐洲人居住,也沒有歐洲的商業文化,只是開發商自詡帶有歐式風格;此外,還有的小區被叫做帕提歐公館、Villa小區,群眾既不懂這是什麼含義,叫起來也十分拗口。並且,類似的命名方式,在實際交易中也誤導購房者。
在一個健康、成熟的文明國度裡,這種「誇大渲染式」的命名方式並不可取。因此,近期,不少地區「大、怪、洋」的小區名稱,已明確被列入到整改範圍,如溫州「香緹國際」被改成「香雅園」;惠州的「奧園冠軍城」被更名為「奧園尚雅花園」;溫州TOD國際新城被更名為「名都苑」;「萬科歐泊」被改稱為「新光城市花園」。這些更正後的名字,既不失文化底蘊,又符合大眾認知,受到當地群眾的普遍好評。
而通過本次規範地名的工作,對於宣傳地方文化、規範城市管理、促進居民空間認知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更名應做好規範化,避免過度、過激行為
不過,隨著更名行動大範圍展開,部分地區也開始出現了關於是否「矯枉過正」的爭論。如何在更名工作中避免「過激」和「過度」,無疑是需要考慮的問題。
事實上,對於整治規範地名的行動,民政部等六部委有著嚴格的要求,以防止地方執行過程中出現過激行為。
在六部委發布的《民政部等六部(局)關於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的通知》裡就明確提到,準確把握工作重點,嚴格遵照認定標準,充分徵求各方意見,科學合理確定不規範地名清單,對於可改可不改的不予更改,防止亂改老地名,確保地名總體穩定。做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依法依規推進,避免因地名更名給人民群眾生活帶來的不利影響。
然而,在實際操作中,部分地區關於「不規範地名」的認定標準上或也存在主觀性較強的情況,違背了政策的初衷。
其中,海南維也納酒店更名一事便受到輿論高度關注。今年6月12日,海南省民政廳公示的《需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清單》中,15家維也納國際酒店位列其中。其不規範類型為「崇洋媚外」,認定原則為「使用外國地名的地名(奧地利首都)」。隨後,維也納酒店向海南省民政廳提出異議。
對此,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就指出,維也納酒店在全國都有連鎖店,此名稱也使用多年,這顯然之前也是被政府部門認可的,此次突然被清理,違背了行政法領域裡的信賴利益保護原則。
此外,部分地名在改名後的一些奇怪的名稱也引起了爭論,例如,廈門的部分小區和商業街名稱直接用路名取代,也一度引發熱議。其中,中央灣區、央璽等幾個住宅區,由於使用了「中央」之類的「大」地名,被要求整改。目前小區根據所在位置,已經更名為日圓二裡、薛嶺南路;而加州商業廣場、東方巴黎由於涉及「洋」,而被分別規範為蓮前東路123號、門牌金榜路140號。
類似案例中,由於部分項目直接冠以路名,在辨識度上存在一定混淆以及不利於居民辨認的問題。歸根到底,更改地名也是為方便居民生活,提升居民空間認知。如果執行者反應過度,為改名而改名,就會違背政策初衷,陷入另一個誤區。
可以看到的是,在本次大範圍「更名」的工作,多數省市在實際執行中受到群眾的支持,例如,河北等地在規範不合理的地名時採用市調方式,積極聽取群眾意見,便得到市場一致好評。河北民政廳相關負責人在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表示,「在遇到一些『老地名』需要更改時,我們會更尊重人民群眾的想法。」而除了徵求群眾意見,他還會從行政成本角度考慮。據該負責人介紹,一旦更名,會對所在地居民的身份證、戶籍、不動產登記等信息造成影響,所以這件事應該經過專家組的詳細論證才能有序推進。
目前,各個地方規範地名的行動仍在進行。但此次事件所反映出的問題亦值得警惕。地名更改,既要與城市管理、區域建設相吻合,也要與當地實際情況以及居民的認知心理相聯繫。如何才能讓地名整治工作在沒有爭議的條件下進行,是一個需要各方認真考慮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