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很多出入教會的人來說,《使徒信經》是再熟悉不過的信仰告白了。信經中宣告了基督耶穌「受死,埋葬,降在陰間」的聖經教義。不過在教會歷史中,天主教、路德宗和改革宗教會都對此有著不同的解釋。
在聖經中,「陰間」這一詞彙有著三種不同的含義。首先,它是指代「墳墓」(詩16:10)。雅各說:「我的兒子不可與你們一同下去,他哥哥死了,只剩下他,他若在你們所行的路上遭害,那便是你們使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地下陰間去了」(創42:38)。它也被用作表示受咒詛的地方,就如在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中所提及的地方(路16:23)。3.「陰間」還有表示極其悲慘和痛苦(詩116:3,撒上2:6)的意思。正如詩人在詩篇第116篇第3節所說:「死亡的繩索纏繞我,陰間的痛苦抓住我」。
在使徒信經的這一條信仰宣告中,「陰間」這個詞應當被理解為第三種意思。即表示極其悲慘和痛苦。海德堡要理問答的第44問答說:「好使我在極大的悲痛和試探中能夠堅信,藉著他在遭受這一切的苦難時所忍受的無法言表的,疼痛、恐懼和苦楚,尤其是在十字架上所忍受的,我主耶穌基督已經拯救我脫離了地獄的痛苦和折磨;也使我能因信這一切而得著安慰。」因此,「陰間」很明顯不能被理解為墳墓。
我們在此處不能將「陰間」理解為墳墓,是因為使徒信經的「埋葬」已經表明主耶穌是真的死了,並被埋葬在墳墓中了。如果有人宣稱「降在陰間」是指被埋葬在墳墓中,那麼「降在陰間」這句話就等同於沒有宣告什麼。倘若「降在陰間」和「埋葬」是同時解釋一件事情,那麼「降在陰間」這句話必然會使「埋葬」的教義變得含糊不清。此外,使徒信經內容如此精煉,它不會用不同的詞句來反覆解釋同一教義。倘若我們仔細觀察,就會發現信經絕對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再者,基督降在陰間並不是表明降到地獄中(雖然羅馬天主教妄稱,耶穌在死後去煉獄救贖舊約的眾聖徒)。因為我們知道,神性不是降下,而是無所不在的,也不是指基督身體。因為基督的身體在墳墓中三天,是由先知約拿在魚腹中三日所預表的,就絕不可能出現在墳墓之外的其他地方。
基督的靈魂不可能降在地獄,也因為聖經沒有何處經文有如此教導。基督在十字架上所說的話就關乎到這一點,祂對於那個強盜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43)。基督的靈魂在他死後,是在樂園的父神手中,而不是在地獄裡(路23:46)。但天主教引用詩篇的話辯稱:「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裡」(詩139:8)。他們堅稱基督在地獄裡也在父神的手中,即祂在那裡也被神眷顧,並且不應當受刑罰。但這是羅馬天主教無力的詭辯,他們錯誤的引用這一節的經文,是最大的曲解。
我們知道任何的福分和救贖在地獄裡都是找不到的。樂園既不是地獄,也不在地獄,而是遠離折磨的地方。因此,基督對強盜所說的話是明顯的,不是指<的神性,而是指他的靈魂和身體在受困苦。因為他的神性並不和盜賊在一起,既沒有受苦,也不是根據神性得釋放,而是>的人性。
倘若基督降至陰間,要麼祂在那裡受苦,或是從父神那裡得到釋放。但是基督並不是為了受苦的目的降下陰間,因為祂在十字架上說「成了」。這已經表明了基督完成了救贖大工。父神不在陰間,所以祂不可能是從陰間得釋放的。拉撒路死後是被天使帶到亞伯拉罕的懷裡,並不是在煉獄或居間之境(路16:26)。然而,聖經從來沒有說基督為此目的而降到地獄裡。
而持守此觀點的人反對我們在此所說的關於基督到陰間的論點,並引用使徒彼得的話說:「祂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彼前3:19-20)。對此,如果稍微了解聖經的文法,就可以反駁這種謬論。彼得乃是在此提醒信徒,曾經也有福音傳給那些滅亡的人,現如今他們在地獄裡。挪亞那個時代的人不順服,如今滅亡了。彼得前書第4章第6節說「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對於明白此章節的人來說,這是忽略修辭手法的運用。福音被宣講給死人,也就是說那些人現在是死了,或者說彼得寫書信的時候已經表明那些人死了,但當時活著的人是聽過福音的。
他們引證的另一節經文也可以見於以弗所書4:9節,他們理解的意思是地獄。這也是對修辭使用手法的無知。這是使徒把基督耶穌的至高榮耀和祂的降卑作了對比。這裡不是地的一部分與另一部分的對立,而是世界與天國的比較,(降在地上)是基督降卑的象徵。
綜上所述,這些經文篇幅關於基督的靈魂降到地獄的觀點並不能站得住腳,除非他們有強而有力的證據。但正如我們先前所說的,他們的見證並不能支持先前的論點,就是教皇派所教導的關於基督降到地獄,拯救釋放那些舊約的先祖。
當基督耶穌死後,他的靈魂就交到父神手裡了。如果基督降到地獄是為了勝過仇敵的目的,那麼本信經應當是以祂頌讚為開始,但事實並非如此,因為信經所有先前的章節都是講基督的謙卑程度。所以,我們反對這個主題的觀點。同時,我們相信基督遭受極大的痛苦,並戰勝的魔鬼、死亡與罪。
那麼,基督「降到陰間標誌什麼呢」?首先,它標誌了基督在他的靈魂裡遭受了那些極端的折磨和痛苦。再者,這也包含了祂遭受了外在極大外在的羞辱,在<受苦的整個時期。這些事情自然包括了祂降到陰間,就是我們先前所評論的。(詩116:3,撒上2:6)基督受苦,已由聖經的諸多經文見證了(太26:28,賽53:6)。基督不僅救贖我們的身體,也救贖我們的靈魂。因此,受苦不僅在於(的身體,也在於>的靈魂。基督救贖我們脫離地獄般的痛苦和折磨,是必需的,而且祂在死前和死後也確實這麼做的。但羅馬天主教卻只是相信基督死後才如此行。
主耶穌的靈魂受到嚴峻的折磨和痛苦,這在信經中不應當被忽視。信經之前的條款沒有提及這些,因為它提及了基督先前所受的外在身體痛苦。所以,「降在陰間」單指他的靈魂受苦,這教義在使徒信經被單獨涉及是毋庸置疑的。
這就是基督降在陰間的真實境況。所以,我們反對羅馬天主教及一切與此相違背的觀點,而且任何人都應該捍衛這項教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