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政府發布了新修訂的《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將於7月1日起正式開始實施。
開始實施新調控辦法後,購置節能車將不再發放補貼。相較於原有辦法,此次修訂將個人車牌指標額度將從88%提高至90%,同時取消了增量指標和更新指標對於車輛排量的限制。
在新修訂的《調控辦法》中,明確、完善了節能車和新能源車的界定條款,其次,根據國家不再發布節能車目錄的情況,修改了節能車的定義,並將符合條件的進口新能源車納入新能源車指標管理範疇。同時規定,購置節能車在7月1日後辦理車輛註冊登記的不再發放補貼,屬於新能源車範疇的產品,仍將享受國家補貼。(7月1日後購置新能源車並辦理車輛註冊登記的,補貼政策另行制定。)
小評:購買凱美瑞混動、雷凌混動、雅閣混動等輕度混合動力車型的車主,在7月1日前辦理車輛註冊登記仍可享受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