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在河南鄭州發生了一件令人心寒的事情,一女子站在大橋的邊緣上,不知道是因為什麼想要跳橋自殺,當女人快要掉下去的時候有人拽住了女子,並想要將女子拉上來。
女子大喊著:「別拉我」
這時候圍觀的人群中有一男子,不但不勸阻,反而起鬨:「你倒是跳啊!」女子最後掙脫了拉住她的人,掉進了河水中。
世界上沒有人會無緣無故地去跳河,一旦有了想要自殺的想法,並且付諸了行動,那麼證明這個人是遇到了非常痛苦、非常艱難的事情。
這時候一個人是非常難的,是需要有一個陪伴的人的,也許這個時候,陌生人的問候與安慰就會將這個人從死亡中拉出來,並且挽救一條生命。
同時,你的一句惡語相向,就是一把利刃,直接刺進胸膛,為扼殺一條生命的助力。
當視頻發出來的時候網友痛批男子的行為,為何一個人能冷漠麻木至此,這個人難道沒有同情心嗎?沒有共情力嗎?
如果這個女子是他的妻子女兒,親戚朋友,他還能用如此起鬨的口吻大聲的叫喊嗎?
這個男的做的事情實在是太過分了,男子的行為是視他人的生命如草芥,並且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表現。
如果女子真的在掉下水威脅到生命,這個男子會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呢?
簡單的起鬨教唆他人自殺是不構成犯罪的。
這是屬於個人歸則領域。
1. 但是,如果你教唆的對象是患有精神疾病,有精神障礙的人的話,或者是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由於他們不具有較為獨立的意志。你的教唆行為肯定是構成故意殺人的。
2.教唆者對被教唆者具有強制力,被教唆者受教唆者精神上的掌控,不進行自殺行為的話會有被誅殺的危險。那麼這時候的教唆者就會構成犯罪。
3.以上的這兩種教唆的行為,都屬於危險升高理論的情形。
你的教唆,使法律所保護的危險升高。所以你要承擔責任。
如果不構成犯罪,可以以尋釁滋事的行為行政拘留15天。
同樣視頻中的女子只是想到跳橋來解脫自己,但是她沒想過跳橋後帶來的後果。
視頻中的圍觀者只知道起鬨開心,更是沒有想過任何的後果。
在善與惡之間,我們往往是只需要一句話的,我們的一句話有可能就能挽救別人的一命,甚至是一個家庭。
如果我們的一句話正好是能救一個人的話,那我們為何不去做呢?如果一句話是損害別人的,甚至是會傷害到人的性命的,那我們又何必去做呢?
這不是給自己 找麻煩嗎?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這是老祖宗的教誨。不要因為你的惡意很小就去傷害別人,同樣的,不要你的善心很小就不去做,可能有時候我們一個小小的善心,就會讓他人得到光芒。
不知道人群中的男子到底出於什麼樣的心情去看待跳橋的女子,但是他的這種行為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