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涉節假日期間預存費合同糾紛發生,9月27日,北京二中院召開新聞通報會,對近年來審理的涉節假日期間預付費合同糾紛案件進行通報。
據介紹,自2017年至今年8月底,二中院審結的包括教育培訓、旅遊、餐飲、娛樂、健身、美容美髮等涉及預付費合同糾紛案件共計586件。據了解,涉節假日期間預付費合同糾紛案件特點有:1.節假日期間預付費合同糾紛多集中在旅遊、美容美髮、餐飲服務領域。2.預付費合同糾紛被告一般為經營者,呈現集中化特點,多為「多訴一」的涉眾串案。3.預付費合同糾紛類型化明顯。
涉節假日期間預付費合同糾紛產生原因有:一是消費者節假日非理性「突擊消費」作祟。相較於平日的「精打細算」,部分消費者在節假日期間更趨於非理性消費,購買商品服務有從眾心理。二是部分消費者法律風險防範意識不足,未與經營者籤訂書面合同。三是商家缺乏誠信。節假日期間,居民消費需求旺盛,少數經營者明知自身經營服務能力達不到向消費者承諾的水平,卻仍然誇大宣傳,甚至作出虛假宣傳,目的只為收取預付款,而非專注於提高服務質量。
北京二中院法官建議:
一是精打細算,謹慎選擇。消費者在辦理預付費消費卡時,切忌被銷售人員的「花言巧語」、密集廣告轟炸洗腦,一定要保持理性,不要在第一次接觸銷售人員時就倉促決定購買預付卡。
二是訂立合同,細化約定。消費者在準備購買預付費消費卡時,一定要仔細閱讀了解合同有關條款,對於沒有合同的或者卡面約定過於簡單的,要另行籤訂詳細、明確的書面合同。
三是保持理性,適度消費。消費者在十一小長假 「集中花錢,突擊消費」的氛圍中一定要保持理性,根據自身的實際需要和經濟狀況,科學理性地選擇、購買預付費消費卡。
四是保存證據,及時維權。消費者應妥善保管好預付費消費的合同、預付款憑據。與商家發生糾紛後,及時通過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電話和全國網際網路平臺「12315」等渠道儘早向監管部門等機構反映問題。
五是加強監管,規範市場。相關行政監管主管部門督促市場主體,落實內部風險控制管理制度,規範收、退費行為,特別是強化對預收資金的安全保障。必要時,可以考慮設置預付資金監管試點機構,最大限度降低預付費消費風險,切實維護好消費者權益,從源頭上防範預付費消費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