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主要流傳於滇西北納西族的勒巴舞是舞蹈類別跨越納藏族別的典型形式,共同的經濟、文化基礎之上的界限模糊化使勒巴舞跨越納藏族群得以實現,並相應產生族群藝術邊界的自我區分及調整。滇西北納西族地區作為藏區特別是康區的文化邊緣,有著苯教、噶舉派的信仰基礎,在納藏的長期交流中形成相似的文化模式。勒巴舞案例體現出納西文化的和融性,一方面以勒巴舞的形式保留了大量再吸納後的文化特質,另一方面形成族際藝術邊界的再構建,在多民族文化影響及不斷調和中形成了納西文化兼收並蓄的包容特徵,以文化的邊緣地保留了豐富的古老文化特質,勒巴舞案例體現了文化模式、族群認同、藝術傳播與變遷之間形成的互動。
關鍵詞:勒巴舞;納西族;藏族;族群認同;藝術邊界
作者簡介:和璇,女,雲南麗江人,博士,雲南藝術學院設計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民族藝術;閆春鵬,江蘇徐州人,雲南藝術學院美術學院教師,研究方向:民族藝術、美術學。
基金:2017年國家社科基金藝術學項目「基於滇川藏熱巴-勒巴舞調查的藏傳佛教藝術族際交流研究」(項目編號17CE195)的階段性成果
勒巴舞是納西族的代表性舞蹈之一,其流傳區域沿滇西北金沙江兩岸分布,主要是麗江市玉龍縣巨甸鎮、塔城鄉,對岸的迪慶州香格裡拉市上江鄉、五境鄉一帶,與維西縣塔城鎮流傳的古典熱巴舞相似。勒巴舞唱詞為藏語,含義多為藏傳佛教的祈祝頌詞,從角色、迎神譜系、唱誦詞等來看均具有明顯的藏傳佛教噶瑪噶舉派信仰特徵,當是熱巴舞跨越納藏實現族際傳播,並經漫長的歲月在納西族地域積澱了本地特徵的典型藝術形式。在藝術形式的邊界討論中,藝術傳播帶來的延續性以及本地化變遷形成的獨特性是不容忽略的兩個方面。正因如此,勒巴舞才呈現出一方面與藏地熱巴舞迥然相異,另一方面細節的梳理中又可見其沿承脈絡的特點。以納西族地域流傳的藏文化特徵明顯的勒巴舞為案例,對探討歷史情境中藝術形式跨越族別的邊界構建具有參考價值和意義。
一、跨越納藏族群的勒巴舞
勒巴舞使用短柄鼓、犛牛尾為主要道具,包含12段72節動作,12段舞蹈按次序進行,多為動物、勞作模仿動作以及拜神動作,如龍舞、象舞、虎舞、老鷹飛、老鷹轉、穿花舞、孔雀飛、蜻蜓點水、雀報喜、雀覓食、青蛙拜神舞、猛虎擺尾、猛虎抖身、扎籬笆等。在12段舞蹈中間,插入阿拉古基、大鵬神鳥舞、孔雀舞、馬鹿舞、犛牛舞、馬舞等插舞。勒巴舞伴隨著完整的迎神送神儀式,迎神次序為金剛持、帝洛巴、那若巴、瑪爾巴、米拉日巴、達波拉吉、卓貢惹千、崩扎巴、噶瑪拔希……卻英多吉,可考的次序及譜系與噶瑪噶舉派的傳承譜系相對應。勒巴舞唱詞中反覆詠嘆「噶舉上師齊相聚」,多次提到米拉日巴或他的本名「推巴噶」,「阿拉古基」舞段有「喇嘛得松」一角,傳承者一般認為對應的是噶瑪噶舉創立者、一世噶瑪巴都松欽巴(1110-1193年),在部分傳承人的口承記憶中,傳統勒巴舞著藏族楚巴表演,並佩戴五佛冠等配飾。可見,勒巴舞一方面具備完整而古老的模仿舞蹈動作,另一方面明顯地呈現出藏傳佛教的特徵,且大量文化特質可以在其他藏傳佛教藝術形式中找到類似形式。在如今的納西族傳承地域,傳承人雖然不懂藏語,但仍然將勒巴舞冗長的唱誦詞熟記於心並代代相傳。勒巴舞完成族別跨越並在納西族地域生根繁茂與納藏族群關係密切相關。
(一)共同經濟、文化基礎上的界限模糊化
首先,經濟的共生與互依引起族群邊界的模糊化。王明珂認為,族群形成於特定的社會經濟環境,「一些人以共同族源來凝聚彼此,遺忘與現實人群無關的過去(結構性失憶),並強調共同的起源記憶與特定族稱以排除異己,建立並保持族群邊界。」[1]這在族群界定中凸顯了社會經濟環境的重要性,並且說明族群邊界是多重而易變的。巴斯認為:造成族群不同的不是語言或地理邊界,而是「社會邊界」,也就是族群認同基於特定的文化價值標準[2](P4-7)。這些觀點對相鄰民族的族群分屬和文化分屬進行了註解,經濟的共生互補、複雜的歷史交融使得納藏毗鄰地域民族間基於文化價值標準的「社會邊界」逐漸模糊,形成趨於共同的文化模式。納藏毗鄰地域一方面是兵家必爭之地,另一方面又是經濟互市的紐帶。在滇西北,藏族的牧業生產方式與納西族的稻作生產方式有著較強的互依關係,這是促進交流的內因。在勒巴舞案例中的納藏族群之間,不論是歷代藏文化的潤浸,還是噶舉派信仰的保留,滇西北納藏毗鄰之地在文化表現上界限呈現模糊化。「就文化承載要素的重視程度來說,作為族群成員對人員與當地群體的歸類必須依賴於他們所展現出來的文化特性。」[2](P4)長期文化的交融和趨同使得族群界限不斷弱化。
其次,苯教、藏傳佛教的信仰傳統及教派邊界的模糊化。勒巴舞中的自然崇拜思想、動物模仿動作、鼓及犛牛尾等道具的使用、煨桑儀式等古老文化特質都可進行苯教等傳統的溯源,而服飾、唱詞、迎神譜系等與藏傳佛教密切相關。苯教完成了對當時不同的文化區域內各種文化特質的整合和延續,而藏傳佛教是繼苯教之後再一次文化整合,包括吸收苯教的儀軌、神祇等,形成形式上體現苯教特點而內容上為佛教經典的藏傳佛教特色。苯教和藏傳佛教均有退守至滇西北的歷史:在藏傳佛教傳入藏域之後引起的滅苯運動中,苯教上師以大量牲畜馱著苯教經典退守滇西北,而在滅佛運動及教派鬥爭中,吐蕃佛教及之後的藏傳佛教常偏安於包括滇西北在內的康區。正是苯教、藏傳佛教的信仰傳統,使滇西北納藏毗鄰地域實現了以藏傳佛教信仰特徵為界線的邊界標準,而這個標準的出現跨越了族群分屬。威斯勒認為:「模式現象在這裡值得注意……特質綜合體模式的存在對傳播將體現一種選擇功能,新出現的特質必須尋求某些東西與之相適應,否則就要受到排斥。」[3](P174)勒巴舞中體現苯教和藏傳佛教特徵整合的特點,使其得以在同樣的文化模式之滇西北適應、傳播、延續。
納藏毗鄰地域不僅在藏傳佛教信仰傳統上形成趨同,並且宗教派別上亦產生模糊化,這種界限的模糊、非對立的情況有利於各個教派之間在融合的基礎上保持生命力和傳統。西藏前弘期佛教隨著吐蕃勢力逐漸滲入滇西北,而後藏傳佛教的舊教法傳及迪慶一帶,至公元9世紀中葉,朗達瑪興苯滅佛,10世紀後期佛教在藏區復興,之後各教派於11世紀次第傳入滇西北[4]。漸次進入滇西北的噶舉派、寧瑪派、薩迦派、格魯派,在漫長年代漸漸融合,界限及敵對減弱。因而在納藏毗鄰地域,以紅教總稱除了格魯派(黃教)之外的宗教派別,包括噶舉、寧瑪、薩迦等,這些教派在元明兩代盛行於迪慶藏區。可見教派之間在漫長的歷史中已經共融,界限逐漸弱化,而僅僅體現與後起的格魯派之間的界限。勒巴舞唱詞中除了鮮明的噶舉派信仰之外,還兼而體現了帕·當巴桑傑、馬吉拉追等息結派與能斷派等教派的淵源,同樣體現了教派之間的共存和融合。正是邊界的模糊,得以保護多元文化的生命力,地處藏文化邊緣以及教派之間的融合,對勒巴舞的噶舉信仰的延續起到了保護的作用。
(二)勒巴舞中族群邊界的自我區分及調整
族群認同和文化模式不是固定不變的,在不同的年代可能表現為不同的傾斜或強化。在勒巴舞案例中,族群邊界的自我區分仍然明顯。例如納西族的玉龍縣塔城勒巴舞,與毗鄰藏族、傈僳族等民族傳承的香格裡拉市上江勒巴舞、維西縣塔城熱巴舞極為相似,但這並不表示在傳承人心目中的同一性。他們可以從舞蹈細節作出是藏族、傈僳族還是納西族的判斷,進而作出其邊界設定。通過物、儀式與身體展演及伴隨的解釋,可以探索親近群體間的認同與區分,內部自我認識構成族群認同基礎上族群藝術差異性的邊界。例如納西族傳承人認為,塔城藏族熱巴舞鼓抬高的程度不同、動作打得更開、模仿動作不再明顯等細節構成與玉龍塔城納西族勒巴舞的差異。這些對邊界的內在認識,都體現了在相似性中基於更細緻觀察的差異性,在傳承人那裡,這些差異與民族精神密不可分:「納西族是一個非常沉重的民族,夾縫裡面生存的一個弱小民族,勒巴舞唱調和動作非常委婉。用現代人的觀點,就像在飯局上要是喝著酒聲音大大的,人家會說這個人有點拽,人家會收拾你的,你隨和一點,少說話一點,少吭氣一點,就會生存。藏族的跳舞方法很豪放,聲音和動作是打開出去的,為什麼打開出去,因為他站得高,強大了以後就會這樣。」以上訪談中和肖源的歸納是納西族傳承人對民族特徵的闡釋,也是對勒巴舞舞蹈特徵的直觀認識,亦說明在「文化自覺」的基礎上族群認同的強化。如今在大量外顯特質中注入了納西族元素,例如鼓面以納西文化元素蛙的形象代替原日月圖案,舞蹈服裝亦重新設計,即說明勒巴舞在當代發展中納西族族群認同的強化,體現的是認同的重新調整或強化,顯示了不同的時代,藏族身份認同與納西族身份認同之間的傾斜或更替。
二、勒巴舞定義的文化模式相似性
勒巴舞的傳播,與納藏毗鄰地域之間的緊密聯繫帶來的文化模式的相似性密切相關。
(一)遞進的文化邊緣:康區-滇西北納西族地區
康區為藏文化區的重要組成部分,呈現多元的文化特徵,其文化多元性延續至與康區關係密不可分的滇西北。在滇西北納藏毗鄰地域的隸屬關係更迭上體現了藏、納、漢之間的權力拉鋸,此地漢時為越嶲郡神川、犛牛地;唐代為吐蕃鐵橋節度地,為南詔、吐蕃交會之大津渡;宋時為吐蕃東封地;元時屬元朝中央政權的宣政院直轄地,麗江府控制金沙江的西南地區,包括了玉龍縣塔城鄉及維西縣塔城鎮一帶,及江對岸今香格裡拉市的木高等地;明時為麗江木氏土司地,納西族土司叱吒風雲,大大擴展疆域,至明蒙古進兵康區,木氏土司才逐漸淡出今香格裡拉一帶藏區;清初為西藏屬地,後屬雲南省轄。可見在各朝代有著不同的政權拉鋸,滇西北長期以吐蕃、藏屬地成為康區的一部分。但是不論政權分屬如何變化,地域連接帶來的文化交流是不可避免的,即使在木氏土司頻頻對藏用兵之時,亦與藏傳佛教特別是噶舉派關係密切。長期以來在納藏勢力式微和見長中變化的軍事、經濟、文化帶來的互動不斷促進了納藏之間的融合,滇西北以康區的文化邊緣存在。各民族的宗教文化形成了迄今相互影響、和諧共存的局面,與長期以來滇西北各民族在政治、經濟和文化上的交往密切相關,宗教和諧、文化和商貿交流、民族之間的團結和社會的和諧互相促進[5]。滇西北納藏之間宗教、文化充分交流及趨於和諧,使其文化模式上逐漸趨同。於是「共同的地域文化特徵使其超越了一般的行政區劃,而在樂舞文化上顯現出一種文化共同體結構」[6]。
(二)納西族的藏傳佛教噶舉派信仰基礎
勒巴舞在角色、唱頌詞等方面均顯示出明顯的噶舉信仰,舞場供奉米拉日巴,舞前迎神儀式頌噶舉傳承譜系,大量唱詞反覆唱誦噶舉,除此之外,尚有其他特徵可供循跡。噶舉派之「噶」「舉」意為言教、傳承,教派重視口傳。噶舉效法古印度習俗著白布衣,「布衣」在藏語中作「日巴」,「密宗之修士,古時皆不許著皮衣,以策勵得拙火成就也。嘎居巴派(即噶舉派)於此點特別注意,故日巴甚多」[7]。「日巴」和「熱巴」在藏語中的發音相同,而「勒巴」當為「熱巴」在納西族的音變,這為勒巴舞舞名的解釋提供了可能的思路,也進一步提示舞蹈與崇尚密宗苦修之噶舉派的關聯。勒巴舞中尚有其他與噶舉密宗修行相關的特徵:一是密宗修行者常用的法器手鼓,與勒巴男舞者使用的勒巴鼓相似;二是噶舉派密宗修行者甚眾,在相當長的時間段其傳播的根基都在康區,因之滇西北的地緣,勒巴舞得以在此生根繁茂也屬合理;三是勒巴舞遵從嚴格的家庭、師徒傳承模式,與噶舉派密法門戶傳承教義一脈相承。勒巴舞一般不準外傳,只在本村內部習得,以家庭、師徒傳承為主,這也是造成各個傳承人和傳承村莊在舞段和特色上形成差異的重要原因。勒巴舞中「不能外傳」以及須經過嚴格的拜師儀式才能繼承等特徵,可能延續了噶舉師承門戶觀念。除了家庭成員的代際傳承,勒巴舞拜師儀式及徒弟的資格認定儀式至今仍然非常重要。
勒巴舞體現出噶瑪噶舉的信仰傳承與地域宗教信仰相適應。民間常說「到什麼山上拜什麼山神」,藏傳佛教各派中,噶舉與納西族關係最為密切,《維西見聞紀》言及「紅教喇嘛,相傳有十三種,維西惟格馬一種。」「古宗奉黃教者多,麼些則只奉紅教。」[8]格馬即為「噶瑪」,鄰近維西的納西族「五大寺」都是噶瑪噶舉派寺院。可見當時納西族以噶瑪噶舉信仰為主,藏族則以信仰格魯派為主。格魯派於公元17世紀以後逐漸形成寺院集團,得勢以後開始對噶舉等古老教派進行排擠,扶持格魯派的蒙古鐵騎改宗滇西北噶舉寺院上百座為格魯派,信眾亦隨之增多。在納西族中,麗江市、迪慶州維西縣的納西族多信仰噶瑪噶舉,而中甸(今香格裡拉市)不少原來信仰噶舉派的納西人因受改宗的格魯派的影響,改信格魯派,噶瑪噶舉信仰因而僅退至納藏接壤一帶。勒巴舞的流傳區域與噶舉派信仰區域吻合。正是因為獨特的地理、政治條件,這一區域的噶瑪噶舉信仰得以保留,勒巴舞亦傳承至今。
噶瑪噶舉派教法的傳播將包括滇西北的康區連接成為了一個整體,形成了共同的噶瑪噶舉派信仰基礎。於是出現歐文·拉鐵摩爾描述的兩類邊疆設定:「相似群體間和不同群體之間的邊疆。」[9]正是這種「相似群體」,將納西族中的近藏一部分囊括進噶舉派文化圈,勒巴舞跨越族別阻力減弱並得以實現。
三、勒巴舞邊界重構
(一)綜合文化特質的互相吸納
在勒巴舞中,馬舞、孔雀舞、阿拉古基舞等插舞插在12段鼓舞舞段中間,穿插次序、所用道具、插舞規程都有較為嚴格的規定,而此類插舞在其他舞蹈中亦有出現,如「阿拉古基」與門巴戲中的「阿拉卡教」非常相似,而馬舞、孔雀舞等道具舞在藏族、納西族等多個民族的舞蹈中保留,顯示出不同舞蹈之間的吸納和採借。擴大視野至藏傳佛教舞蹈進行考察,更能明晰地顯示出同一舞蹈可以以插舞的形式出現在多種藝術形式中。例如勒巴舞、藏戲、熱巴舞等有著相似的插舞片段,這提示了藝術形式之間的相互吸納,增加了時代相似性以及年代的疊加特徵。尤其當舞蹈被賦予宗教信仰特徵之後,儀軌、象徵更是趨向於繁複。加之不斷採借、創造,形成更加豐富而又相似的藝術形式,勒巴舞便是其中一例。對於文化特質的延續,克拉克·威斯勒有著精彩的描述,他將羅馬比作森林中的一棵年輕橡樹,成長、擴展、生根遠方汲取文化,成熟、衰落、倒下,最終在歷史的地平線出現缺口,在下面形成殘骸,但是森林依然存在[3](P41)。藝術亦如此延續,源源不斷,即使一種藝術形式消亡,也會以個別文化特質的傳播、採借等留下千絲萬縷的痕跡。這種舞蹈形式之間的互相採借,逐漸積累了不同年代的文化特質,框定了不同的族群邊界特徵,從而使得年代判斷更加錯綜複雜,藝術形式邊界判斷則更加撲朔迷離,形式更加豐富宏大。
(二)族際藝術邊界再構建
勒巴舞體現了文化特質地方化基礎上的邊界構建。勒巴舞不但延續了藏傳佛教舞蹈的特徵,亦吸收了納西族、傈僳族等民族文化特質。正是納西族等民族對勒巴舞的豐富和發展,形成了大大相異於藏地流浪熱巴舞的勒巴舞特色,若非周密考證,很多勒巴舞與藏地流浪熱巴舞的淵源已經不再可見,本地化特徵明顯。例如在勒巴舞舞譜中便明確記錄第七段源自東巴舞之丁巴什羅舞,舞步亦與之大同小異。正是在地方化的基礎上,金沙江沿岸的納藏毗連地帶形成了塔城勒巴舞、後箐勒巴舞、金雞馬鹿勒巴舞、子母雄熱巴舞、塔城古典熱巴舞等民族特色濃鬱、豐富多彩的勒巴-熱巴舞,均與藏地的流浪熱巴產生了明顯的差異。
如今勒巴舞的邊界不僅體現為族別的邊緣(傳承於近藏的一部分納西族),或文化區域的邊緣(納藏文化區域互動前沿),山地亦成為邊緣地的體現形式,而城市則興起新的傳播區域,邊界在不斷重構。在經濟全球化和文化趨同的浪潮下,舞蹈中的信仰成分正在越來越被淡化,配套大量禁忌、規程的勒巴舞越來越偏安山地而遠離谷地,較為完整的傳承一般在交通較為不便的山村,越是在山村,勒巴舞的禁忌、儀式保留得越為完整。一方面勒巴舞的完整傳承向山地縮減,另一方面則在城市興起。非物質文化遺產建設浪潮、旅遊求異性需求下的勒巴舞傳承趨向於精彩的動作片段的重新組合,而傳承地點亦由農村擴散至城市,成為老年人健身、旅遊市場表演等的新途徑。山地是文化特質綜合體在谷地喪失依附的信仰環境之後的偏安和延續,而城市則是新形勢下的新走向。但即便在山地,舞蹈背後的信仰意義仍在不斷弱化。對舞蹈中象徵意義解讀的缺位或淡化,漸漸使得行為失去了原本自覺維繫之驅動力。例如一般繪製有日月圖案的勒巴鼓,在玉龍縣巨甸鎮後箐一帶則繪太極八卦圖;勒巴舞服飾及道具上近年來開始繪製東巴文字或青蛙圖案,凸顯納西族特色;勒巴舞中所用的白馬、仙雀等道具不再於送神儀式中燒除……不勝枚舉。儀式的凝聚力被展演的奪目性取代,再一次新的邊界重構成為必然。
(三)納藏藝術融合的發生及納西族文化的和融性
不論是綜合文化特質的吸納,還是本地化基礎上的族際藝術邊界再構建,都體現了勒巴舞固化相似的文化模式,族群認同及藝術形式之間形成互動的納藏藝術融合發生機制。因滇西北納藏毗鄰地域的文化多元性、噶舉派信仰傳統,使勒巴舞跨越納藏族群,其具有的集體性和儀式性使得舞者和觀眾在參與過程中實現群體認同的傾斜和強化。因儀式規程特徵帶來的固定性,勒巴舞中的唱詞得以在不通曉藏語的納西族、傈僳族等民族中原原本本保留下來,時至今日尚可釋讀、翻譯。在這個過程中,藝術一方面成為族際交流的媒介,另一方面成為跨越族別的文化認同、社會邊界、文化模式變遷的來源和強化。在滇西北,與勒巴舞一樣在納西族中使用藏語傳承、具有一定儀式性的歌舞形式還有鍋莊、朵翀等。這些相似藝術形式的存在,似乎在揭示一個遙遠的過程:在伴隨著繁瑣的禁忌和嚴肅的儀式的年代,可能有很多藏語形式的藏族藝術傳播至納西族地,而如今,僅僅在納藏毗鄰地域有部分留存。這類藝術形式在此地的共存說明納藏之間有明顯的民族融合的發生。在漫長的歷史中,伴隨著政權、移民、宗教、貿易等的變化,為納藏毗鄰地域文化的傳播和選擇提供了太多的可能,在無數次的不同事件的驅使下,族群認同、族群邊界不斷重構,這些變化形成的文化模式對於當時文化特質傳播體現出的不同的選擇功能,而勒巴舞以及當地一系列與之相似的藝術形式,訴說著某些時期的文化模式下對這一類相似的文化特質的選擇和留存傾向。勒巴舞成為了傳播集體記憶的媒介,成為當時族群認同之「活化石」,將滇西北納西族與藏民族和藏文化的緊密程度加以固化並延續,即使經歷了不同政權分屬的年代,或者到傳承人都已經不再通曉藏語的今天,尚得以將勒巴舞舞段及藏語唱頌詞完整保留,如今更是出現納西語版的唱頌詞,體現了一代代人將勒巴舞吸納入納西族的族群記憶和藝術形式的意圖,而這樣的「意圖」作為在族群記憶的留存中取捨的標準,體現了在勒巴舞中強化納西族族群認同的心理傾向,而這又將影響勒巴舞中族群認同的變遷。在此過程中,勒巴舞的文化特質被不斷選擇和地方化,從而完成勒巴舞體現的族群藝術邊界之傾斜和重構。
文化模式、族群認同、藝術形式之間互相影響下的納藏藝術融合顯示出納西文化多元基礎上的和融性,多樣化的、古老的文化特質得以在納西族文化中尋得蹤跡。納西族聚居區作為藏、白、漢等多重文化的匯接點,作為苯教文化、藏傳佛教文化的邊緣地,保存了大量古老的文化特質,勒巴舞就是模仿動作、圖案、宗教元素、犛牛尾、有關民族記憶的伴隨傳說等古老文化特質在舞蹈中密集留存的典型案例。在納西族地區,尚有許多可以作為如今較之起源地留存了更為古老或更接近原來形態的文化特質的研究例證,例如通過東巴字、儀式、敦煌吐蕃文書與東巴經的比較等研究途徑,認為納西族文化中保留了苯教的古老文化特質,此類研究成果斐然。這些例證無一不顯示出納西族在保留古老文化特質方面的特殊性。石碩提出在藏彝走廊某些峽谷地,由於地形環境的封閉,形成具有「活化石」性質的文化單元,在其中得以保留古老的文化元素與傳說[10]。納西族作為較大民族的邊緣民族及承接民族,保留了較大民族中已經消失了文化傳播痕跡以及文化特質,說明除了地理因素形成的區隔之外,族群的邊界亦能強化區隔,從而在不同政權分屬的歷史時期亦得以對文化特質產生保護和固化作用,得以延續至今。
納西文化兼收並蓄的內斂、包容之和融性形成於作為文化兼容帶長期調和漢藏等多民族文化的歷史。滇西北一方面作為可資爭奪的資源,在華夏邊緣出現權力拉鋸,以戰爭、移民等方式不斷重構著族群邊界;另一方面同時體現為多民族文化的交流前沿、邊緣。不同歷史時期中政治、經濟、文化博弈劃分出的不同的族群社會邊界及變化中的族群認同,是漢藏等各民族之間經濟、政治、文化交流的結果,而納西族處於多民族連接地帶作為承接民族,發揮了重要的紐帶和調節作用。不論是「包容性邊疆」,還是「遊牧和半遊牧的相關設施」[9],都涵蓋了包括納西族在內的南部多民族邊疆帶,這條動態的南部邊疆帶,即使因為勢力爭奪而改變範圍,但至今依然發揮著重要的調節作用。從經濟上來看,它是稻作文明與遊牧文明之間的連接帶,從文化上來看,在長期的博弈與調和中兼而吸納各時期、各地域的文化特質,正是因為這樣的聯結性和多元文化的模糊性,使多民族文明都能在此得到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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