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全市工業保護線管理,保障工業發展空間,東莞市城鄉規劃局制定了《東莞市工業保護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除因公共服務設施、市政和交通基礎設施、綠地、廣場、租賃型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等公共利益需要外,嚴格限制線內工業用地調整為其他用途,尤其是不得調整為居住、商業等經營性用途。目前,該《辦法》正在徵求公眾意見。
全市工業保護線總規模不低於365平方公裡
工業保護線是指為保障工業、倉儲、港口用地(工業用地)發展空間,經市政府、市人大批准公布的,需要嚴格控制和保護的工業用地範圍線。工業保護線分為工業紅線和工業藍線。工業紅線是為保障城市產業長遠發展而確定的,符合城市規劃的工業用地保護線;工業藍線是為穩定城市一定時期內工業用地總規模,將已改變規劃用途的現狀工業用地擇優劃定的工業用地過渡線。
此次市城鄉規劃局公布的《辦法》規定,全市工業保護線總規模不應低於365平方公裡,保護線內工業用地的面積不得低於保護線總用地面積的70%。工業保護線根據城市規劃和產業發展導向,按照「總量控制、集中連片、保大放小、分類定策」的原則劃定。
《辦法》明確,基礎較好、集中連片的產業園區;市、鎮重點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用地;市、鎮重大產業項目、倍增試點企業、骨幹企業等對鎮街、園區經濟和產業發展有重大保障作用的工業用地;位於「三舊」改造專項規劃產業保障區內的工業用地等應劃入工業保護線範圍。
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近期建設規劃等要求,並結合全市工業發展情況,原則上每隔五年由市政府對全市工業保護線管理工作進行整體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適時對工業保護線進行修訂。
保護線內允許適量布局新型產業用地
按照該《辦法》,工業保護線內以製造業用地為主,除因公共服務設施、市政和交通基礎設施、綠地、廣場、租賃型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等公共利益需要外,嚴格限制線內工業用地調整為其他用途,尤其是不得調整為居住、商業等經營性用途。鼓勵現有工業項目在符合城鄉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容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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