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立委」涉收賄案4日經臺北地方法院裁定,3名現任「立委」、2名涉案「立委」辦公室主任均收押禁見;2名前「立委」獲得交保。本案源於SOGO經營權之爭,牽涉「立委」在2018年「公司法」修法後,2019年還召開公聽會企圖翻案,涉案「立委」助理喬事、拿錢、當白手套,充分印證「有錢能使鬼推磨」這句話。
臺北地方法院4日裁定,3名現任「立委」包括民進黨蘇震清、國民黨陳超明、廖國棟均收押禁見。
2名涉案「立委」辦公室主任分別為蘇震清辦公室主任餘學洋、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收押禁見。
涉嫌行賄的臺灣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負責人李恒隆,擔任送錢白手套的「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收押禁見。
被控收賄的「時代力量」黨主席、前「立委」徐永明80萬元(新臺幣,下同)交保;另一位配合民進黨團運作的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涉嫌替殯葬業者喬土地變更,臺北地院裁定100萬元交保,但臺北地檢署不服,將在收到2人的裁定書後分別提起抗告。
這起弊案凸顯出的現象,第一,外界印象裡,行賄對象應該是執政黨「立委」,怎麼會也有在野黨「立委」?
這牽涉到「立法院」2018年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有14人,其中民進黨8人、國民黨4人、「時代力量」1人、親民黨1人。委員會在研擬「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文字時,得確保讓李恒隆拿回SOGO經營權,因此行賄對象主要為藍綠兩黨夠力的「立委」。
民進黨8人之中以蘇震清的叔叔是時任「立法院」長蘇嘉全,背景最硬最夠力;廖國棟在藍營夠資深,但沒想到,當時出面阻擋的是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而且一路阻擋到三讀。
「時代力量」當年在經濟委員會裡的高潞以用不是大咖,李恒隆原想找「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但未如願,於是找到徐永明,因此徐在「公司法」三讀通過後隔年2019年召開公聽會想再翻案。
民進黨前「立委」陳唐山會涉案,則是早在2015年「立委」任內在經濟委員會上質詢幫李恒隆施壓;2016年卸任「立委」後還幫忙喬飯局,邀當時內定「經濟部長」的李世光餐敘。
第二個凸顯的現象,就是不肖的「立法院」助理喬事、參與討價還價、代理收錢、當白手套。擔任「白手套」的郭克銘早年曾任綠營「立委」蘇震清及潘孟安(現為屏東縣長)的顧問、助理,累積了雄厚的政商人脈而自組公司從事遊說。另一名白手套丁復華曾任「綠委」賴清德及李鎮楠助理,後轉任臺聯黨「立委」辦公室主任,目前擔任廖國棟辦公室主任,外傳他「喬事」功夫一流。
第三是過去財團企業老闆行賄「立委」價碼都至少上千萬元起跳,早年「華隆案」還曾傳出包養「立委」情事,如今「立委」卻是連200萬的小錢都收,真不知該說「立委」這塊招牌貶值了,還是「立委」甘願「賤價出售」。
來源:中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