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來,寧波市針對證件種類繁多、實體證件攜帶不便、「重複證明、奇葩證明」較多等普遍性問題,研發運行「阿拉警察」手機APP和寧波電子證明共享核查平臺,積極探索網際網路環境下的身份驗證新模式,構建「全市域、全領域、全窗口、全事項、多場景」無證件辦事服務體系,創建「無證件辦事之城」取得顯著成效,大大方便了群眾辦事和生活。
一、構建一個跨域聯通平臺,
實現證明核查由「群眾舉證」向「數據驗證」轉變
編制《全市「無證件辦事」目錄》,將法定的47個領域1464項事項中涉及的127種4486個證件(證明)納入目錄,確保「目錄之外無事項、目錄之外無證件(證明)」。
研發寧波電子證明共享核查平臺,破解跨領域跨部門數據共享難題。
制定數據共享清單、規範數據歸集標準、構建數據共享模型,建立政務辦事事項庫、證明材料庫、操作核查人員庫,並通過政務服務網連接該市所有政務辦事窗口。比如,群眾到公安部門窗口辦理「合法穩定就業居住證」需要人力社保局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窗口工作人員通過共享平臺直接獲取電子版「社會保險參保證明」,不需要群眾再去打證明。
創新身份驗證,平臺連接公安部人口基本信息和全國企業基本信息大數據,個人或企業辦事只需刷臉或掃碼即可準確核驗真實身份。
規範證明出具,製作統一電子證明專用章,對獲取的版式證明自動加蓋含有信息提取單位、信息製作單位、提取時間等信息水印,滿足業務部門既要紙質存檔、又要電子存檔的需求。目前,平臺可出具電子證件(證明)127種,其中實時數據共享出具78種、人工24小時內核查出具49種。
二、健全一套「電子證照卡包」,
實現身份認證由「實體證照」向「電子證照」轉變
同步上線「電子證照」和「電子證明」,推動兩證融合應用,最大限度減少群眾紙質證明重複提交、「打證明」多的問題。
通過電子化改造,實體證件(證明)以動態二維碼形式呈現在手機端「阿拉警察」APP,實現線下場景應用,方便群眾隨時調取。
集成「電子證照包」,上線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駕駛證、行駛證、居住證、電動自行車信息、電子健康卡、社保卡、律師執業證、低保求助證、機動車交強險電子保單、機動車商業險電子保單、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境外人員電子護照、殘疾人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出生醫學證明、教師資格證、學位證等21種常用電子證件。
集成「電子證明包」,上線親屬關係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流動人口登記證明、駕駛人信息查詢證明、機動車信息查詢證明、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變更(更正)證明、註銷戶口證明等7種常用電子證明。
目前,「阿拉警察」APP內28類高頻電子證件(證明)已覆蓋群眾大部分日常生活辦事所需。今年6月19日,家住鄞州區的馬先生,到區行政服務中心公安窗口辦理人才引進落戶時,忘帶了身份證和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工作人員通過「寧波電子證明共享核查平臺」,獲取了馬先生的身份信息和社保參保證明,順利辦理了落戶,整個過程只用了5分鐘。
目前,「阿拉警察」APP總下載量560萬,註冊用戶423萬、實名認證用戶223萬,用戶日均活躍量2.81萬人次。
三、拓展一體服務應用場景,
實現無證辦事由「一縣一域」向「寧波全域」轉變
推動電子證照(證明)場景化應用,從政務服務拓展延伸至公共服務、社會治理等領域,基本形成覆蓋全市的證照電子化應用體系。
政務服務領域,實現市縣兩級11個行政服務中心、4947個鄉鎮便民服務中心辦事窗口和政務服務自助終端「證照電子化」運用全覆蓋。比如,「存量房買賣合同網籤」事項,只需通過「阿拉警察」APP內身份證二維碼,就可在自助終端機進行辦理,徹底改變了原來證件不離身、環環要證件的情況。
公共服務領域,實現在旅館、網吧、郵政、保險、醫院、銀行、機場、加油站、典當行、圖書館、移動運營商、水電氣網辦事點、汽車4S店、車輛檢測站、景區等52類場景5400餘個點位的延伸應用。比如,外地來寧波的人員,通過「阿拉警察」APP或加載了「阿拉警察」埠的「支付寶」,完成實名驗證後,就可以在全市3800餘家旅館使用電子證件。
社會治理領域,實現在公安路面核查、出租房管理、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門衛登記等場景的拓展應用。如在交警路面核查中,群眾可用手機向民警出示駕駛證、行駛證二維碼,即可完成身份及車輛核查放行。
四、落實一組嚴密防護措施,
實現信息數據由「系統安全」向「多維安全」轉變
堅持惠民生與保安全並重,充分運用動態人臉比對、圖像文字抓取等技術,關聯照片、人臉、信息等「三要素」,通過照片驗證、信息加密、監測預警,建立起一整套嚴防公民隱私洩露和信息系統防範的安全保障機制。
要求實名認證用戶拍攝身份證正反面照片上傳到系統,系統通過圖片文字識別技術進行校驗,甄別身份證件真偽,保證實名認證用戶的身份真實有效。
採用動態人臉識別技術,安全應用等級參照金融級,對人、證實時比對,所有比對認證過程均由公安部可信身份認證平臺完成,確保電子證件使用者為本人使用。
遵循「正當、合法、必要和授權同意」原則,確保信息採集、處理符合隱私保護規定,並落實脫敏使用要求,消除明確身份指向。
將各相關證件(證明)信息混合加密封裝,以秒級定時刷新的電子二維碼形式呈現,有效保障個人信息不被破解和截屏冒用。
系統研發嚴格採用部省標準,完善整體代碼開發、接口調用共享等技術環節,並利用政務雲安全體系與網際網路邏輯隔離,實時監測預警防禦外部攻擊、病毒感染等,及時排查整改風險隱患。
五、出臺一項改革保障規定,
實現成果固化由「經驗做法」向「制度規範」轉變
及時總結2年多來的實踐經驗,今年8月制定《寧波市保障「無證件(證明)辦事之城」改革若干規定(試行)》,保障改革成果制度化規範化。
明確「無證件(證明)辦事」要求,在寧波行政區域內辦理政務服務、公用事業服務事項,無需提交本市核發或者出具的證件(證明),而由辦理單位核實驗證,合理引導群眾預期、避免引起不必要誤解。
健全「無證件(證明)辦事」機制,實施辦事目錄對外公布、動態調整及群眾、企業投訴舉報核查反饋等舉措,確定個人身份可信認證、「浙裡辦」「阿拉警察」APP電子證照、省市公共數據共享平臺電子證照、市電子證明共享核查平臺電子證明、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等5種辦事方式,壓實部門責任、推動改革落地。
建立違規問責、盡職免責制度,對應當參加改革而未參加改革、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擅自創設證件(證明)、未編制無證件(證明)辦事目錄,或者事項及證件(證明)有遺漏、未按無證件(證明)辦事目錄調整辦事指南、未實施無證件(證明)辦事措施,仍向申請人索要證件(證明)、未按規定使用共享核查平臺、為共享核查平臺提供的電子證明共享信息,或電子證明核實信息內容失實、將電子證明挪作其他用途等8種行為,依規追究責任;對按規定程序方法提取的申請人信息、電子證明內容失實,導致辦理結果差錯後,能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的情形,免於追究責任。
來源:最多跑一次
原標題:《【領跑者】寧波市創建「無證件辦事之城」,為群眾帶來更好的政務服務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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