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幹部放任配偶承攬工程 獲刑五年

2020-12-25 瀟湘晨報

浙江金華一名「獅子型」女幹部放任配偶承攬工程,終獲刑五年

領導幹部的家風,不是個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領導幹部作風的重要表現。從浙江省近年來查處的違紀違法案件看,不少領導幹部栽在「家裡那點事」上。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浙江省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在7月2日出版的《中國紀檢監察》雜誌刊發了文章《清廉傳家惠久遠 家風不正遺禍患》,介紹了多起浙江省查處家風不正典型案例。

浙江省紀委監委在「『一家兩制』混淆政商關係,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段落中以嘉興市委原常委、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原黨工委書記何炳榮案為例:何炳榮為規避組織監督,以侄子等親屬名義違規經商辦企業,出資6家公司佔股分紅,違規獲利308.49萬元;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屬經營活動牟利打招呼;幫助女婿以低價獲得土地,用於其公司經營物流倉儲業務,並指示相關職能部門為其公司違規獲得固定資產投資補助,共造成國家經濟損失231.95萬元。最終,何炳榮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零六個月。

由於家風不正導致腐敗絕非高級領導幹部的「專利」,不論職務高低,在這方面一不留神,都有可能成為反面典型。

文章還以金華市婺城區秋濱街道黨工委原書記黃彩虹案為例:黃曾是遠近聞名的「獅子型」女幹部,長期在基層一線工作,先後獲得諸多榮譽。但精於算計的黃彩虹,早就開始了她的經商牟利計劃,放任配偶利用其職務影響承攬管轄範圍內建設工程的鋼管租賃業務,對家屬從業行為不但不約束,反而一門心思打招呼、拉業務,利用職務便利為家屬實際控制的廣告公司承攬所在街道辦事處的廣告宣傳業務;寵溺其子奢靡享樂,在兒子成為黨員幹部後,繼續出資縱容兒子違規經營觀賞魚養殖公司,並為兒子以圍標串標方式租賃秋濱街道辦事處下屬企業廠房開辦養殖公司出謀劃策。2019年12月,黃彩虹因犯貪汙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浙江省紀委監委點評:何炳榮、黃彩虹模糊了公私界限,將公權力作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工作中徇私舞弊,家庭裡「一家兩制」,貪腐成性、狂妄行權,最終像脫韁的野馬一樣肆無忌憚,大肆斂財。既想當官,又不想耽誤發財,終究是「白日夢」一場。這再次警示廣大黨員幹部,權力和貪慾相伴必定導致腐敗,自認為很聰明,可以瞞天過海,實則是機關算盡,反誤了「卿卿性命」。

【來源:荊門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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