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這個群體外表光鮮,但超半數月收入不足5000元)
這是一個光鮮亮麗的職業,也飽含著不少的酸楚。12月21日,中國傳媒大學音樂與錄音藝術學院教授張豐豔工作組發布了《2020中國音樂人報告》(下稱「報告」)。
報告收集了3000多名一線音樂人的問卷數據,並對其中104位音樂人進行訪談,深入研究音樂人的生存與發展現狀、音樂人的版權認知程度、音樂人的專業能力、音樂人對行業發展的適應情況等方面的相關問題。
這個行業中,一檔音樂綜藝節目的音樂總監的收入可達千萬元,但同時,53%接受調查的音樂人月收入不足五千元,低於北京市平均工資30%,其中超過一半的音樂人沒有任何從事音樂獲得的收入。
可喜的是,與2019年的調查相比,音樂人中低收入的群體在變小,高收入的群體在變大。背後的重要原因是,音樂人從數位音樂平臺獲得的收入增加,2020年有超過七成音樂人從QQ音樂、網易雲音樂等數位音樂平臺獲得收入,有超過19%音樂人的收入在1000元以上,這個數據雖然仍處於較低水平,但相較往年已有大幅提升。
儘管生存境況持續改善,但獲得一份穩定且可持續的版稅收入,對於絕大多數音樂人來說仍然遙遠。
收入,是音樂人生存最核心的關切。
報告顯示,調查數據顯示,較多的非學生音樂人群體的月收入集中在2000-4999元、5000-7999元,佔比分別達到了28%、22%。23%的音樂人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17%的音樂人月收入在1萬元以上。
而去年,有47%的音樂人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9%的音樂人月收入在1萬元以上。
可以說,音樂人整體的生存收入環境有了一定的提升。
(2020 年與 2019 年音樂人月收入情況對比 來源:報告)
在有音樂收入的音樂人中,過半數的音樂人的音樂收入較上一年有所增長,其中19%的音樂人的音樂收入較上一年上漲了50%。
但仍有超五成的音樂人表示沒有音樂收入,24%的音樂人音樂收入佔總收入不足5%,僅7%的音樂人音樂收入佔比達到100%,即全職音樂人。
「除了知名歌手,這個行業收入最高的是大型晚會、知名音樂綜藝節目的音樂總監,這些節目需要翻唱大量歌曲,但需要重新編曲,於是會請一名音樂總監帶領一個團隊負責整個節目的編曲創作。當然,這樣的音樂人沒有幾個,其他大部分音樂人收入很一般。」音樂人、詞作家冀楚忱說。
另有業內人士介紹,少數頂級的音樂總監,通過製作綜藝節目的收入可超過一千萬元。
收入低,形塑了音樂人群體的身份特徵。
首先,音樂人群體格外的低齡化。報告顯示,受調查音樂人平均年齡為24歲,16-25歲音樂人佔比高達六成,整體偏年輕化。「這正是可以依賴父母,父母也願意養活他們的年級,等過了25歲,一般人就會面臨組建家庭,養家餬口的情形,於是離開音樂。」張豐豔說。
與往年相比,41歲及以上的音樂人比例有所減少。
(音樂人年齡比例)
其次,音樂人群體普遍入行時間較短。報告顯示,有46%的音樂人發行第一首單曲時間不足 1年,13%的音樂人發行第一首單曲時間有2年,10%的音樂人發行第一首單曲時間有3年。
一方面,線上數位音樂平臺的開放性以及網際網路音樂學習資源的增多,吸引了越來越多新音
樂人。另一方面,音樂市場的不夠成熟和不夠規範,無法保證音樂人的物質需求與社會認同,令許多優秀音樂人離開行業。報告顯示,入行五年以上的資深音樂人,僅佔比11.4%。
第三,音樂人群體呈現「陽盛陰衰」。報告顯示,音樂人整體男女比例為8:2。
(音樂人性別比例)
但據了解,國內眾多音樂院校學生性別比整體卻是女多男少,個別學校男女比例達到3:7。音樂類職業收入不穩定、工作強度大等特點,可能也是造成女性音樂人不入行業的重要原因。陽盛陰衰的現象也反映出「科班出身」的音樂人才培養與實際的音樂市場入行情況存在一定的錯位。
最後,音樂人的風格以流行為首選,高達79.56%,其次為民謠和古風,分別佔到27.43%、21.17%。而除此之外的說唱、嘻哈、搖滾、電音等小眾風格,較去年同期數據,略有下降。
「流行和民謠是國內最受市場歡迎的風格,很大程度上,音樂人為了謀生不得不多創作這樣風格的作品。」張豐豔說。
擁抱數位音樂平臺,成為近年來音樂人群體的鮮明特徵。
在數位音樂收入總體增長的背景下,音樂人來源於數位音樂平臺或短視頻直播平臺的收入呈現上升趨勢。報告顯示,2020年有超過七成音樂人從QQ音樂、網易雲音樂等數位音樂平臺獲得收入,有超過19%音樂人的收入在1000元以上,這個數據雖然仍處於較低水平,但相較往年已有大幅提升。
(2020年與2019年音樂人數位音樂平臺收入情況對比)
報告顯示,有91%的音樂人已經入駐了數位音樂平臺,並且有79.6%的音樂人已經在數位音樂平臺發布了自己的音樂作品。
在所調查的音樂人群體中,有75%的音樂人表示獲得過數位音樂收入,相較於2019年41%的音樂人獲得過數位音樂收入,這一數據有了較大幅度的提升。
為激勵音樂人進一步參與到平臺活動中,音樂平臺開始探索新的收入激勵方式,如按照播放量、廣告等標準分配收入,兌換推廣資源等。音樂人收入整體呈現上升趨勢。19%的音樂人的數位音樂收入較上一年大幅上漲50%,11%的音樂人數位音樂收入上漲了20%-49%。
其中,通過騰訊音樂獲取收益的音樂人佔比64.4%,其次為網易雲音樂,佔比24.9%。調查數據顯示,平均一位音樂人入駐了2.6個數位音樂平臺。
直播和短視頻平臺是近年來數位音樂發展的重要平臺,越來越多的音樂人正在接納這些形式。
調查數據顯示,有37%的音樂人有直播行為,在這一群體中,62%的音樂人獲得過直播收入,8%的音樂人通過直播的獲得的年收益在1萬元-10萬元,3%的音樂人進行直播獲得的年收益在11萬元以上。這對於音樂人來說,已是一筆很高的收入。
抖音、快手、全民k歌是音樂人直播收入來源最主要的三家平臺。它們的共性在於與音樂有一定的屬性關聯,同時又具有泛娛樂性質,並且平臺流量較大,故而受到音樂人的歡迎。
(音樂人直播/短視頻平臺選擇情況)
報告顯示,音樂人對直播基本上呈現半數願意、半數抗拒的情況。較多的音樂人表示「願意直播,能夠增加知名度、收入」,也有音樂人表示對直播的擔憂,但也表示會考慮直播,也有28%的音樂人表示「不願意參加直播,怕給自己打上不專業的烙印」。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垂直類短視頻平臺開始進一步拓展與音樂產業的融合,並逐步向上遊進軍。這其中,以抖音和快手兩大巨頭為首進行版權和渠道的布局,除此之外,兩大巨頭還分別推出了各自的原創音樂計劃,爭奪短視頻音樂產業上遊的話語權。
此外,各大數位音樂平臺也瞄準短視頻領域積極布局,QQ音樂、網易雲音樂等頭部音樂平臺嵌入短視頻板塊,菠蘿BOLO、動次等APP則是自誕生起就瞄準了音樂細分市場的新玩法。
在所調查音樂人中,有54%的音樂人曾經發布過音樂短視頻,46%的音樂人沒有發布過音樂短視頻。
(音樂人對於短視頻平臺的選擇偏好調查統計 單位:人次)
通過版稅獲得收入,曾是幾代音樂人的夢想,至今仍只是大多數音樂人的夢想。
冀楚忱已從業15年,他說:「如果我是在日本或歐美,我早就可以退休了,因為我寫了那麼多歌,早就可以靠版權養活自己。」
但是直到現在,冀楚忱向唱片公司或其他合作公司出售自己的作品後,「從來都是一錘子買賣,只拿到過預付版稅,從沒拿到過後續版稅」。
其實,音樂人對版權收益有較高的訴求。報告顯示,94%的音樂人認為音樂製作人應享有版權收益。
「目前國內還沒有建立起音樂人版稅收入的生態,需要完善一種制度,讓真正有創意的人有機會得到收入,但目前還沒有機會。」張豐豔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
在歐美,比如著名的甲殼蟲樂隊,每年會創造3000萬-4500萬美元的授權和版稅收入。高昂的版稅收益不僅激發了創作者持續創工作的熱情,也為下一個作品繼續成為精品提供了物質保障。
在國內,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是唯一代表詞曲作者及其他音樂著作權人的集體著作權管理組織。但報告顯示,86.3%的音樂人未加入音著協,在未加入音著協的音樂人中,有超過三成音樂人沒聽說過音著協,有四成雖知道音著協的存在,卻不了解如何才能加入。
而在接受調查的音著協會員中,超過八成沒從音著協獲得過收益。
「我的作品上了春晚,上之前版稅年收入為94.75元,上春晚之後的版稅收入是96.41元,前後增長還不到2元。」在調查中,有很多音樂人對數據不透明、分配不公平表示出不滿。
數位音樂平臺普遍付給音樂人版稅報酬,但平臺與音樂人的作品結算規則也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報告指出,不管是集體管理組織或是數位音樂平臺,多數做法是向流量藝人傾斜,這對音樂創作者的積極性造成了消極影響,音樂產業需要更加透明、更加公平的分配規則。
(作者:王峰 編輯:周上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