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美國康乃狄克州一所小學發生了美國歷史上最嚴重的校園槍擊事件,造成28人喪生。歐巴馬總統在參加受害者的紀念儀式上表示,這已經是自己上任以來第四次參加惡性槍擊事件遇難者悼念活動,美國經歷了太多的槍擊案,現在已經到了將政治分歧放在一邊,必須改變現狀採取行動來阻止類似悲劇再次發生的時候了。但他並沒有直接提出要採取嚴格的槍枝管制措施。槍枝泛濫導致的惡性槍擊事件已經是美國的「頑疾」。為什麼美國政府在屢屢發生如此惡性的槍擊事件後,卻不能強化槍枝管控甚至禁止槍枝呢?主要有以下原因。
持槍權是美國公民的基本人權,是公民民主權利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現代世界的第一個民主國家,美國是在自由民主信念中成長的,自由民主思想是美國凝聚共識的立國之本,是美國政治價值觀的核心,是多元文化社會的重要基礎,也是美國區別於其他國家的一個重要標誌。公民擁有和攜帶槍枝的權利和言論自由一樣,已被視為最珍貴的個人權利之一,是公民的一項不可剝奪的天賦人權,是生存權的基本保障。在美國建國初期,建國者們對中央政府始終存在疑慮和擔心,公民擁有槍枝是為了避免強大的政府凌駕於人民之上,遏制暴政腐敗政府的出現。美國開國元勳託馬斯?傑斐遜曾有一句名言:「只有一個國家的統治者被隨時提醒,人民保留有反抗的精神,這個國家才能保持自由。讓人民拿起武器來吧!」詹姆斯斯麥迪遜特別提到「美國人民擁有武器,這是優於其他任何國家的地方」。因此,槍枝已經不只是一種攻防工具,而更多地被賦予了人民有推翻暴政自由、在個人權利遭到侵犯時隨時推翻不信任政府的權利意蘊,這是保證民眾崇尚自由、捍衛公民個人權利、防止政府權力濫用和異化的一種制度安排。雖然,槍的這一歷史使命在當代已經完結,但公民的持槍權作為公民民主權利的思想卻根深蒂固,成為美國民主自由權利至上的一種象徵,這就是美國人寧可付出慘重代價也不願喪失持槍權的主要原因。
公民擁有槍枝是合法行為,受憲法等法律保護。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是美國歷史上第一部也是最具權威性的關於公民持槍權的法律規定,在美國槍枝管理立法歷史中具有裡程碑意義。該修正案明確規定:「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它並不是說憲法給了人民擁有武器的權利,而是說,人民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可侵犯。美國的建國者認為,這種權利,不是任何人給予人民的一種恩賜,而是一種天賦人權。目前美國的50個州中,44個州的憲法都有明確保護公民持槍權利的條款。同時,聯邦立法中 1934年《全國槍枝法》、1938 年《聯 邦 槍 支法》、1968 年《槍 支 管 理法》、1963年《布雷迪槍枝管理法》、1994年《暴力犯罪控制與法律執行法》、1996《家庭暴力犯罪者槍枝禁止法》等法律也對公民擁有和攜帶槍枝權利作出了法律規範。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穩定和不可隨意變更的特點,經常修憲容易使其失去權威性。而且,美國聯邦憲法第五條對修改憲法作了種種限制規定:應由兩院2/3的議員或2/3州議會提出,必須經3/4州議會或3/4州制憲會議通過。國會還規定批准修正案的時限為 7年。據統計,美國立國 200多年來,國會提出的修正案已逾萬件,通過的僅有34條,而經州議會批准的只有26條。就第二條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不下100多個,均未獲通過。由此可見,通過修改憲法而達到禁止槍枝的希望很難實現,只能是限制。聯邦最高法院在2008年6月「哥倫比亞特區訴赫勒案」和2010年6月「麥克唐納訴芝加哥案」兩個案件中就持槍權做出歷史性的判決,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是一項個人基本權利,是受法律保護的合法行為。這兩個判例的最終裁定進一步明確了公民持有槍枝的合法性。
美國是多元主義政治模式的典型代表,對槍枝的管理充分體現了美國多元主義的思想。多元主義的基本前提是主張國家權力的多元化,它主張除以權力制約權力、權利制約權力之外,以社會制約權力是民主過程的價值所在。多元主義認為,一個由強有力的獨立社團組成的多元社會可以對權力構成一種「社會的制衡」,是民主社會必不可少的條件,各種利益集團是政治行動的基本單位,是政治權力分散的社會基礎。在政治體制內,利益集團構成的多數共存,才能代表一種廣泛的社會利益,通過利益集團彼此之間的競爭實現政治參與的平衡和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公平,利益集團可以給民主政治過程提供一種保護。美國步槍協會(NRA)就是這樣一個人多勢眾、組織嚴密、財力雄厚、影響力大的利益集團。該組織成立於 1871年, 控制著美國50個州內的許多下屬組織以及1000多個地方性武裝俱樂部,擁有 300萬會員,自稱是「美國歷史最悠久、規模最大的民權維護組織」,一貫竭力反對槍枝管制,對美國槍枝管理政策產生重大影響。NRA有7名專職的國會遊說人員,有強大的遊說能力和力量,通過捐款、饋贈、社交、支持和拉攏國會議員等手段,設法推動或影響有關法令的制定與通過。早在1938年,美國政府就試圖頒布法律,遏制槍枝犯罪。但迫於NRA的壓力,不得不取消了這些法律的制定。《1968年槍枝管制條例》的通過,刺激了NRA全力投入到反槍枝管制運動。受其影響,從1968年開始一直到1988年,美國沒有頒布過一部全國性的槍枝管制法案。美國前總統福特最初曾贊成禁止出售廉價手槍,但在1976年總統選舉時,卻迫於壓力不得不改變立場。1994年通過的《布蘭迪法案》也被NRA削弱得失去了應有的法律效果。該組織還積極介入和影響總統、國會選舉,由於共和黨議員經常支持協會的立場,所以協會的支持力度越來越放在資助共和黨候選人身上,美國歷史上的尼克森、裡根等共和黨總統曾是該協會成員,裡根還是該協會終身成員。柯林頓上臺後頒布了幾項槍枝管制的立法,引起全國步槍協會的不滿。為了在1996年選舉中把柯林頓趕下臺,步槍協會全力支持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多爾。當柯林頓再次入主白宮時,他們宣稱在2000年大選時,將再次支持中意的共和黨候選人。2000年大選中, 該組織更是投入了2000萬美元參與各級競選活動。布希能夠贏得阿肯色、田納西、西維吉尼亞和佛羅裡達州,該協會的動員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據統計,自2003年韋恩?拉皮埃爾掌管NRA以來,該組織支持的候選人選舉平均獲勝率高達80%。2012年在歐巴馬和競爭對手羅姆尼總統大選關鍵時刻,發生了科羅拉多州奧羅拉市影院槍擊案,雖然他們都對影院槍擊案中的死傷者表示哀悼,但均對加強槍枝管制的問題失聲不語,箇中原因不言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