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首位!市民不服治安行政處罰,副市長出庭應訴

2020-11-27 掌上春城

掌上春城訊11月20日上午,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韓某某不服治安管理行政處罰一案。麗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田銳文作為行政機關負責人,代表被上訴人之一的麗江市人民政府出庭應訴,以實際行動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機制實施,助推法治政府建設,以案學法、學規,著力提升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據悉,此次田銳文副市長代表市政府出庭應訴,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定》自2020年7月1日施行以來,麗江市首位副市長出庭應訴,充分彰顯了市委、市政府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堅強決心。

本次庭審,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四十餘名幹部職工參加了現場庭審旁聽,另有相關單位組織收看網絡庭審直播,以多種渠道參與案件審理。

庭審活動中,涉案當事人依照法定程序,圍繞雙方爭議焦點進行了嚴謹的舉證、質證和辯論。上訴人充分發表了意見,被上訴人也作了詳細的答辯。在法庭辯論階段,田銳文發表了辯論意見,針對該案的爭議焦點作了闡述。該案經合議庭合議後將擇日另行宣判。

案件審理結束後,田銳文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按照《行政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相關規定,今天我代表麗江市人民政府出庭應訴,這是我們麗江市人民政府在推進法治建設和依法治市方面的具體體現,目的就是要增強我們各級人民政府領導的法治水平,按照習總書記提出的依法治國,強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要讓各級人民政府領導出庭應訴成為常態化,在人大的監督下強力推進此項工作,要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享受到司法公正!」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是法治政府建設的現實需求,是法治建設的有力導向,是行政機關充分依法辦事、履行職能、願出庭、敢發聲、能作為的具體體現,是公正司法的基本需求,也是衡量依法行政水平高低的重要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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