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遵義市中院開庭審理一起「民告官」案件。當地兩名村民因不服行政處罰,將遵義市政府告上法庭。當天,遵義市政府市長黃偉代表市政府出庭應訴,遵義市副市長劉曉傑、李蓮娜、劉承東參加旁聽。
據悉,這起行政官司為二審案件,原告方為仁懷村民陳某、呂某。去年3月27日,二人因違法佔用集體土地進行建設,被仁懷市綜合行政執行局處罰。之後,二人不服,向遵義市政府申請複議。
遵義市政府經審查後認為,行政處罰並無不當,於是維持了原處罰。陳某、呂某二人仍不服行政處罰決定及複議決定,向習水縣法院提起訴訟。
習水縣法院經審理後認為,仁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以及遵義市政府作出的行政複議決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程序合法,適合法律正確,於是駁回了陳某、呂某二人的訴訟請求。
一審判決後,陳某、呂某二人不服,依法向遵義市中院提起上訴。9月22日,遵義市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庭審中,合議庭組織原、被告雙方圍繞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重要環節,就案件調查取證、行政執法程序、適用法律依據等問題展開充分的舉證、質證和辯論。
在最後陳述階段,代表遵義市政府出庭的遵義市長黃偉表示,作為市長出庭應訴,既是履行行政訴訟法相關規定,也是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制止違法佔用土地,是政府義不容辭必須堅決行使的權力和義務。對本次案件中反映出來的其他歷史遺留問題,各有關單位要積極配合法院查清事實。在工作中既要嚴格執法,也要充分保障群眾合法權益。
經過兩小時的庭審後,審判長宣布擇期宣判。
記者從遵義市中院了解到,近幾年,遵義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呈上升趨勢。今年6月,仁懷市民彭某因不服仁懷市政府徵收補償安置提起訴訟,仁懷市長汪能科出庭應訴;今年5月,遵義市湄潭縣28位村民因不服政府土地房屋徵收決定,將湄潭縣告上法庭,該縣縣長李勰,出庭應訴;去年5月,在一起行政官司中,遵義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也出庭應訴。
「2017年,全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不到20%,但去年,出庭應訴率躍升至67%。」遵義市中院有關人士介紹,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提升,反映出法治政府進程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貴陽日報融媒體記者:黃寶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