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的契稅必須由開發商代為繳納嗎?」近日,市民鄭女士向上遊新聞熱線966966/上遊新聞APP諮詢是否可以自行申報新添房產的契稅。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表示,稅務部門並未委託任何人、任何企業代收契稅,「購房者應謹慎交稅。」
據鄭女士介紹,自己看中了江北嘴附近的一套商品房,卻在與中介溝通該如何繳納契稅的問題上出現分歧。「他們說開發商會代收契稅,再根據實際情況退還多收的部分。」鄭女士對此有些疑慮,「之前就聽朋友抱怨過有開發商遲遲不退多收的契稅達兩三年之久的,難道購房者就不能根據實際情況自己申報嗎?」
據了解,重慶市稅務局已於2019年開發完善重慶市納稅系統。購房者不僅可通過「重慶稅務」微信公眾號、支付寶重慶稅務生活號、渝快辦APP或直接登錄重慶電子稅務局網頁等方式進入重慶電子稅務局,點擊【特色業務】-【房產交易套餐】-【一手房交易】進入相關頁面申報;也可自願與開發企業籤訂代理協議,由開發企業按適用稅率代理申報繳納契稅。
△ 電子稅務系統申報房產契稅路徑。
「但稅務部門並未委託任何人、任何企業代收契稅。」重慶市稅務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若開發商與購房者之間發生了代收契稅的民事行為,一旦出現開發商不退稅等問題,稅務部門只能通過行政手段協調退款,無法強制執行。若協商不一致,購房者最終只能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 契稅申報流程示意圖。(重慶市稅務局官網截圖)
「所以房產契稅並非只能由開發商申報代繳,購房者可在正式網籤購房合同,並確定開發商在金稅三期稅收徵管系統已建立樓盤信息後,登錄電子稅務系統完成契稅申報。」重慶市稅務局提醒,若因銷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已辦理註銷稅務登記或者被稅務機關列為非正常戶等原因不能取得銷售不動產發票的,可在稅務機關核實有關情況後辦理契稅納稅申報。
值得注意的是,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若因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將影響納稅信用評價結果,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有關規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上遊新聞記者 陳驊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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