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牌時不但違反「觀棋不語」的古訓,還洩露了撲克牌的點數和花色,牌桌上的一人「被氣死」……這樣的情況到底要不要進行賠償?日前,連雲港市贛榆區人民法院對這起特殊案件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死者家屬要求對方承擔侵權賠償的訴訟請求。
打牌插嘴引發爭執,心臟病突發死亡
李斌與劉軍是同村村民,不久前的一天,李斌與另外三人在村裡超市門口打撲克,劉軍在旁圍觀不時發表看法,對撲克牌的點數、花色進行提示。
李斌不滿劉軍的做法,起身追打劉軍,劉軍用胳膊遮擋,李斌倒地。李斌起身後仍欲追打,劉軍報了警。李斌被眾人拉開後借鄰居手機撥打120急救電話,稱自己喘不過氣,打完電話便騎自行車回家。
約十分鐘後,李斌再次回到超市門口,剛坐下隨即向後仰倒。120急救車趕到後將李斌送至醫院搶救,因搶救無效,醫院當日宣告李斌死亡。
經鑑定,李斌系在原有心肌病的基礎上,急性心功能障礙死亡,而情緒激動、拉扯動作等條件因素起到了誘發作用。鑑定意見書還寫明,李斌家屬在談話筆錄中陳述,李斌平時不抽菸、不喝酒,2019年9月查出心臟有點不好,後一直服藥,最近一年左右未工作。
李斌死亡後,其妻兒等三人訴至贛榆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劉軍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法院:行為與死亡並無法律因果關係
贛榆法院經審理認為,在本案中,被告劉軍沒有侵害死者李斌生命權的故意或者過失,其在圍觀牌局過程中對撲克牌點數、花色進行提示行為及遮擋行為不會造成李斌死亡的結果。
「雖然從時間上看,劉軍對撲克牌的點數、花色進行提示的行為與李斌死亡的後果是先後發生的,但二者之間並無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法院認定劉軍不應承擔侵權責任,最終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李斌被「氣死」,劉軍為什麼不用承擔責任呢?對此,承辦法官作了進一步的解釋。法官表示,劉軍行為雖有違「觀棋不語」的君子之德,但並不違反法律規定及公序良俗的約定,其提示行為本身不會造成李斌死亡;且其雖在李斌追打的過程中用胳膊遮擋躲避,但遮擋行為未超過必要限度,屬正常躲避侵害行為。
「此外,無論是劉軍的提示行為還是其遮擋行為,他都無法預見該兩種行為會導致李斌死亡,並無主觀之過錯。」法官說。
死者李斌在明知其自身患有心肌病,遇事應忌驟喜驟怒的前提下,在聽到劉軍關於撲克牌內容提示後,情緒激動,不顧自身安危及眾人圍勸,致其急性心功能障礙死亡。因此,劉軍不應承擔侵權責任。(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通訊員 沈高軒
校對 李海慧
來源:揚子揚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