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面向國家戰略需求是我院的歷史責任和使命
中國科學院自建院以來,始終以服務國家戰略需求、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與國家安全為宗旨。1956年國家制定12年科技發展規劃綱要,中國科學院建議並且支撐「兩彈一星」的立項和建設,大批科研人員投身到「兩彈一星」的研製,做出了重要貢獻。後來,相繼有一批研究所整建制轉為國防科技序列的研究機構,為國防安全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中國科學院是中國自然科學與高技術綜合研究發展的中心,立志為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國防安全不斷做出基礎性、戰略性、前瞻性的創新貢獻。中國科學院不僅要成為具有國際水平的科技創新基地,成為培養高級創新人才的基地,還要成為促進中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基地,成為國家的科學思想庫。
改革開放以來,我院在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方面進行了不懈的探索。我們曾大力鼓勵科技人員與研究所利用自己的成果創辦企業。歷史上我院創辦的企業數以千計,現在在冊的仍有400餘家。其中最成功的是「聯想」,2006年營業額達1 380多億元,還有成都「地奧」、整合後的中科集團、「中科三環」等一批10億元產值以上規模企業與企業集團;也曾經並還繼續鼓勵通過成果轉移、專利許可轉讓等方式,推動企業發展,提升產品質量和附加值;我們還先後選派上千名科技人員到全國各地擔任科技副職,密切了中科院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聯繫,搭建了更多的紐帶和橋梁,這項工作還在繼續進行並得到了國家組織與人事部門的支持;同時,我們還組織實施了一批科技項目計劃,包括配合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東北振興科技行動計劃」,配合國家西部大開發實施的「西部行動計劃」、「西部之光」、「科技支疆」、「科技支青」、「科技支黔」等專項計劃,推動技術成果轉移轉化,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要進一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從那時起,為適應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整體需求,我院著手醞釀在沿海發達地區、東北老工業基地、西部條件比較成熟的地區分別建立中國科學院技術轉移中心。
中國經濟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每年平均以9%以上的速度遞增,取得了輝煌的成就。經濟總量和進出口總額與德國持平,分別居第三位和第二位;外匯儲備超過1.4萬億元,居世界第一位。
我國經濟發展給13億人口的生活帶來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是,我們要清醒認識到,我國的發展主要是靠投資、出口增長的拉動,增長方式是粗放型和外延型的,單位GDP產值能耗、物耗超出世界平均值很多,單位GDP能耗是世界平均值的3倍左右,是日本的11.5倍。我國在經濟增長的同時,也付出了過高的資源與環境代價。從總體上看,我國還處在國際產業分工的中低端,我們產品的數量很多,但能耗物耗太大,附加值不高,自主智慧財產權少,缺少世界知名的品牌。
在「十一五」規劃執行過程中,中央不斷研究並提出許多新的觀點和要求。早在2003年,胡錦濤總書記就談到科學發展觀和「五個統籌」。在2006年1月份召開的全國科學技術大會上,胡錦濤總書記明確提出要提高我國的自主創新能力,力爭 2020年進入創新型國家的行列。胡錦濤總書記和溫家寶總理在講話中明確提出,我們今後的發展一是要繼續改革開放,靠改革開放動力的拉動,二是要靠科學技術,靠創新驅動。還明確指出,要建設有中國特色的創新體系,特別要建設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的產學研緊密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
我院也在不斷思考,在新的發展階段和歷史時期,如何能夠真正發揮「三個基地」的作用,一方面要加強基礎與原始科技創新能力,包括原始性科學創新和重大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另一方面,要更有效地把知識與技術轉化成現實生產力,推動知識、技術、人才等生產要素向企業流動和集聚,讓企業真正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提升我國自主創新能力。只有把國家科研機構與大學所形成的知識成果,經過企業為主體的技術轉移轉化與規模產業化,變成現實生產力,才能有效優化我國的產業結構、提升我國產品的國際競爭力與附加值,使我國綜合國力與國防能力更加強大,使13億人口的生活在全面實現小康的基礎上,進一步向中等發達國家的目標穩步前進。
我院在加強創新能力建設的過程中,必須要加強與企業、行業及地方的聯繫和合作,要打通知識成果的轉移轉化和人才轉移渠道,推動技術的轉化、孵化,鼓勵創新與創業,促進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的規模產業化。
中科院與地方合作,組建技術轉移中心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需要,也是提升中國自主創新能力的客觀需要。經過20多年的改革發展,從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到企業,都大幅度提高了投資創新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增加了投資的總量。這是自主創新需求的反映,也是觀念轉變的反映。地方經濟的發展需要科技,產業結構調整和提升需要科技,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需要科技,實現科學發展觀更需要科技的支持。中國在鼓勵創新的法律體系,開展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重視和尊重知識與創新的社會環境方面有了極大的改善,這些都為我們進一步密切與地方和企業的合作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2 建設技術轉移中心是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與規模產業化的重要途徑
中科院黨組2003年開始醞釀,並從2004年陸續著手實施與地方政府合作建立了一批技術轉移轉化的中心。這是時代的要求,是國家發展的要求,是我院自身改革發展的要求,也是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必然結果。雖然實施的時間不長,但成效顯著,說明我們選擇的方向是正確的,是符合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這些成績的取得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十幾年來在中央政府主要是科技部的支持下,以地方政府為主建立的一批高新技術園區,這些園區已形成了一定的規模。但園區內的中小企業很難獨立構建高水平的研發中心,它們需要國家研究機構和研究型大學,在技術源頭和人才源頭上給予支持。我院技術轉移中心適應了企業創新發展的需要。
技術轉移中心是個新事物,我們的經驗不多,世界上成功的經驗也不太多。德國的弗朗霍夫協會比較成功,它是定位於為中小企業服務、非盈利、以企業方式經營運作的機構。弗朗霍夫協會創建的前3年靠政府投入為主創建,主要是建基礎設施;3年以後政府投入按比例減少,5年以後完全自主運行;進入正常運行階段後,2/3的經費來源於市場合同,1/3政府繼續補貼支持。弗朗霍夫協會下屬機構雖然很多,但是人員精幹,文化上與國立研究機構不同,是以企業文化為主。我國臺灣省的臺灣工業技術研究院比較成功的時期是在信息產業發展初期,後來轉入到生物產業並不很成功。美國矽谷是靠大學與研究機構研究人員跳槽出來創業為主,通過大量的風險資金和一些傳統產業的投資,或者是早期併購,來實現轉移轉化;矽谷並不是靠史丹福大學或者加州伯克利大學的有組織轉移轉化來實現的。美國的社會環境、文化環境與中國差異很大,我們也不可能全部照搬他們的模式。所以中科院辦技術轉移中心,實際上是一個具有改革意義的新實踐,沒有現成的模式可以遵循,要在實踐中探索。
我們已經做了幾年的探索,從各中心的實踐中,我認為最核心的最重要的經驗有以下幾條。
(1)觀念定位是前提。我們建設的技術轉移中心是一個科研成果轉移轉化的中心,不是一個國立研究機構的研發中心,也不是通過變換一個地方來爭取地方政府經費支持搞研究的中心。它的主要任務是要把知識轉變成產品,可以做轉移轉化的研究,但不是從原始創新做起。
技術轉移中心要做一些集成創新,要將中科院已有的關鍵技術,社會上包括國內國外已有的關鍵技術,集成起來滿足企業需求和社會需求。這裡講的集成是滿足產品、技術與市場需求的集成,不是集成起來發論文,或者是再去得個獎。最好的獎勵,沒有社會效果,也沒有意義。
(2)人才隊伍是根本。有了正確的觀念與定位,沒有一個好的核心團隊、沒有一個好的中心理事會或者領導小組,沒有一支充滿活力的創新創業的隊伍,中心就還是停留在方案上,不可能變為現實。這支人才隊伍不應與傳統研究所的隊伍一樣,應有自己的特色,有自己的素質和價值追求,從某種意義上講,要求更高、更具有挑戰性。這支人才隊伍不僅要懂科技,還要懂市場;不僅要懂研究,還要懂管理,懂技術轉化;不僅要認知發現和發明的規律,還要掌握技術轉移轉化、企業孵化、運作的基本規律。
我們並不要求在中心裡把企業做大,中心主要還是創業孵化,不是直接搞規模產業化,規模產業化應該讓企業去做,或者是企業為主參加進來做。所以,中心的這支人才隊伍不應該全吃皇糧,它的主體應該是市場,是靠技術轉移轉化來生存發展的。這支隊伍裡人員的人生軌跡,應該是在中心裡創新創業,過3-5年或者更長一點時間,到市場裡去創業,轉變發展成為企業家,或者成為創新型企業的CTO、CEO。科學技術的價值實現,並不是僅停留在通過研究發現新知識和發明新技術的層面,價值實現最終是把發現的新技術應用於社會,實現產業化,變成更多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者是生態效益,這才是完成一個價值的循環,才是價值的最終實現。
中心要創造新的人才結構模式、新的人才價值理念,創造新的人才評價激勵和流動機制。如果人才沉澱下來了,流動不起來,產業化也就不太可能做得很好。德國弗朗霍夫協會人員流動的周期就是3-5年,技術人員做成了一個技術,就帶著這個成果到企業去了。
(3)體制機制是保障。體制機制如果不對,最終會導致技術轉移中心觀念與定位的扭曲。技術轉移中心建立的體制機制,應該與中心的理念和定位一致,是中心發展的保障。政府的支持與中科院源源不斷的知識與人才供給已經有了很好的起點。院黨組積極支持和努力推動中心的建設,地方政府也在積極支持,而且採取了很多優惠政策,中心才可能有這麼快的發展。中心今後的運作,經費來源與比例結構,人員來源機制和結構比例,中心的評價標準和尺度等方面,都是值得思考和討論的問題。
中心的評價要經受實踐、市場和社會的檢驗,最終要受歷史的檢驗。要做到企業滿意,政府滿意和人民滿意。我認為最重要的是企業滿意,企業滿意了,稅收多了,政府肯定滿意;稅收多了,老百姓可以共享創新成果,老百姓也會滿意。這也符合現在構建和諧社會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能不能實現上述「三個滿意」,中心是不是成功,要看實效。
3 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科學發展
技術轉移中心工作是一項全新的工作,真正把它做好,對國家、對人民、對中科院都有重大意義。要做好這項工作,需要處理好以下三個方面的關係。
一是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要深刻理解和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最重要的就是要堅持解放思想和實事求是。各中心要堅持改革創新,轉變觀念,改革一切束縛與阻礙技術轉移轉化的制度、體制和觀念,解放人的創造力,打破研究機構與企業之間的壁障,打破陳規舊習,積極探索多樣的、充滿生機活力的發展模式。
二是要處理好中心技術轉移各方利益關係,要特別處理好三個利益主體的關係。第一是從事知識技術源頭創新的研究機構與科技人員的利益。研究所的許多投入是政府投入的,來源於全民的公共財政投入,要估值合理。當然對不同的項目有些差別,有些是投資成本高的,依靠大規模的R&D投入,依靠很多設備投入的,國家的利益肯定多,個人部分應該少一點;有一些儀器設備很便宜,主要靠聰明才智,比如搞軟體的,院和集體這部分利益就不要考慮太多,要考慮個人多一點;第二是企業的利益。技術成果最終是要靠企業轉移轉化的,把研究所和科技人員的利益估價得很高,企業要承擔投資和市場競爭的風險過大,就沒有積極性,技術難以轉化和規模產業化,技術價值就等於零,所以這兩者之間必須要有合理的分配;第三是中介的利益。對於牽線搭橋的中介也要有相應的政策,如果利益機制處理得當,就會有人積極地做中介,就能吸引風險投資。要解放思想,要有所突破。什麼才是合理的結構,什麼才是好的機制?誰轉移快,誰轉化的效果好,誰把產業做大,誰就是好的。最後還是社會得到了發展,中國得到了發展,稅源增加了,全民受益;相反,機制處理不好,項目停滯不前,誰也得不到發展。
三是要堅持科學發展。科學發展觀第一要義是發展,要堅持以人為本,還要統籌兼顧。要統籌兼顧各個創新主體的利益,才能夠推進技術轉移中心工作不斷發展。同時,還要統籌兼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生態效益之間的關係;不能僅追求經濟效益,而不顧生態效益與社會效益。要統籌兼顧院內院外、本地外地、國內國外之間的關係。比如說技術轉移中心是中科院辦的,是不是以後所有的成果、所有的知識、所有的人都要從中科院來呢?這就是思想不解放,就是不開放,說得嚴重一點,就是封建意識的殘留。中科院去做這件事,我們當然希望中科院的成果能夠得到順暢地轉化,但是這並不排斥從大學來、甚至國外來的技術,誰的技術好就用誰的,一視同仁。地方政府也一樣,例如,嘉興中心的技術不能限制一定要在嘉興轉化,嘉興的受體好、企業好就在嘉興,如果蘇州的更好,就到蘇州轉化。我相信創業環境改善了,必然在本地轉化得多。我們同樣也不限制外國企業,甚至是外來技術,外來技術來得越多越好,可以為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