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印章雖有兩千多年的歷史,但見之於古書畫上鈐蓋最早者,應以唐太宗"貞觀"年號的聯珠印為始。至於書畫家用印始於北宋歐陽修,其晚年有一件尺牘,在署款「三月初二日」 之後,鈐有一方「六一居士」的印章,這可能是最早鈐於書法作品上的印章。自元明清以來,印章作為書畫作品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成為定式。
印章,一方面與書畫配合形成作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方面表示信用,故書畫家不加蓋印章,會影響其真實性。鑑定書畫的真偽,印章是重要的元素之一。
鈐印是書法創作的最後一道環節。印章可以豐富書法作品的形式。印若用得好,會給書法作品錦上添花,反之則會弄巧成拙。
印章的協調和藝術功效
印章最初是信物,起印證作用。宋、元以後,因注重了書畫題跋和署款,書家們逐漸認識到印章的藝術作用並注意在書法作品中發揮這一功效,使書、印合璧的藝術得以形成。在書法作品上署名蓋章,以示鄭重,可防止偽造。蓋上富有雅趣、寓意的閒章,還可寄託書者的抱負和情趣。印章是書法作品的有機組成部分,印章在書法作品中除了作為作者憑信之外,還是內容上的配合,更重要的是,它不但具有裝飾和襯託的作用,白紙、黑字與紅印章,相得益彰,而且對作品的章法分布起著調整節奏、穩定重心、破除呆板、加強均衡等作用。鈐印恰到好處,有如畫龍點睛,錦上添花。因此,歷來書家都非常重視用印,甚至自己刻印,使、書印有機地結合起來,產生更美更強的藝術感染力。
印章的種類
書法作品上的印章,按功能分主要有三類:名號章、閒章、鑑藏章。
一:名號章
名號章包括作者的姓名、筆名、字號、堂號等。
姓名章有連在一起的,也有分開的。
題款用章,以一名一字為正,一姓一名亦可。
題款用名,印章則用字。
題款用字,印章則用姓名。
題款有姓,印可用名章。
題款無姓,或不落款者,印章則用姓名,以利辨識作者。
凡卑幼致書尊長,當用名章。
平輩間用字章。
尊長致書卑幼,用別號章即可。
姓名章一般分朱文(陽文)、白文(陰文)兩種。一幅書法作品上蓋兩方姓名章時,最好一朱一白,兩章大小相宜。
款尾用多章時,次序是先姓名章,後字、號章。
姓名章的形狀以方形最好,圓形也可。
姓名、字號印,一般蓋在作者名字的下方或左右。
二:閒章
閒章內容多為格言、吉語、警句、年代、個人主張、一句話、兩句詩等。閒章其實不「閒」,它與正文有著內容上的有機聯繫,體現了書者的思想、情操、人格和藝術見解,也為讀者理解書法作品起到橋梁和紐帶作用。現代書畫家潘天壽說:「起首章、壓角章也與名號章一樣,可以起到使畫面上色彩變化呼應、破除平板,以及穩正平衡等效用」。
閒章亦稱布局章,包括引首章、壓角章和攔腰章。
1、引首章
引首章是鈐蓋在書法作品右上方的章,一般鈴在首行一、二字間右側的虛疏處或第一字右上方,以起引首開頭、補白說明作用,又稱「隨形章」,是隨石料的造型順勢刻成的的章,一般以長方形、圓形、半圓形、隨圓形、自然形、肖形等為好。印文常用朱文,以一至四字居多,不得與落款內容重複。起首印一般不得大於名章,以免頭重腳輕。書法作品上是否蓋引首章要看需要而定,如款首過於整齊,需「破形」;款尾印章分量太重,需「提升」;作品上印章分布單調,需「調整」;這時應考慮蓋引首章。
引首章按內容可分為如下幾種:
(1)、齋號章。齋號通常稱齋、堂、室、樓、閣、館、軒、庵等,如「松風閣」、「賞雨軒」、「樂天庵」等。
(2)、雅趣章。即古之吉語章、詞句章,多有寓意,富有雅趣,或輯錄具有哲理、發人深思的成語警句,或記錄自己的情趣和心聲。如 「師古不泥」、 「玉潔冰清」、「淡然天趣」、 「人壽年豐」、「書翰長壽」等。
(3)、 肖形章。比如四靈印、十二生肖印、佛像印、神話故事印等等。肖形印要以古之肖形為宗旨,追求質樸自然的效果,不能一味求真取實,否則失去了肖形印的傳統特色。
2、壓角章
蓋在書法作品的邊角的章稱壓角章。多以作者居所、籍貫、齋堂號、年齡等內容入印。如「知天命」、「望月樓」。取右上角的稱「迎首」,取兩下角的稱「押角」。壓角章緊貼邊角起「攔邊封角」、「補充空虛」和調整穩定畫面的作用。
蓋了引首章一般就不必蓋壓角章。
3、攔腰章
攔腰印,它主要是用來調整款式與字勢、點畫與結體的整體效果,使一些不盡人意的點畫、結體得到補救,使章法具有節奏感。長幅書法作品如條幅若僅在右上方蓋一枚引首章,中間顯得太空,可加蓋攔腰章,鈴在第一行右邊中間或中間上下處,其內容多為書者的籍貫,亦可用書家生肖肖形印。攔腰章應小於引首章和款尾姓名章,以長方形、方形、圓形或橢圓形為佳。
三:鑑藏章。
鑑藏章是鑑賞收藏者用章。據載,鑑藏章亦始於唐,宋以後盛行。唐太宗自書「貞觀」二字作連珠印,唐玄宗作「開元」二字連珠印,皆用於御藏書畫。後來鑑藏名稱頗多,如收藏,珍秘、審定、鑑賞、過目等。如"康熙御覽之寶"、"乾隆御覽之寶"。為了不汙損文物,這類印往往是朱文(也稱陽文),刻得很細,很精巧。鑑藏用章,應視作品大小,以不損字面與畫面為要。
收藏、鑑賞印一般蓋在書法作品的左右下角空處,或無礙書法作品本身的空白處,也可以蓋在書法作品以外的裝裱上。也有蓋在書法作品最顯著的位置,以示自己的權威,如乾隆、嘉慶皇帝等。
鈐印時應注意的其它問題
1:印章大小,應與作品的幅式大小相匹配,與題款字大小相匹配。
2:姓名印、壓角印一般要用正方形。起首印以長方、橢圓形為多。
2:一幅作品鈐用大小不一的兩枚印章時,要上小下大以求平穩,避免頭重腳輕之弊。倘作品屬多人合作,多人印章大小亦應相當。
3:鈐印數目,不可連蓋三印以上,應蓋二印,或一印為妥。一般說來「印不過三」是一個規則,印數過多則易雜亂,甚至喧賓奪主。4:如若一幅作品用數印,需擇不同形式的印面,避免雷同。
5:鈐印要慎視位置。一幅作品總有虛實、疏密之處。密處不夠緊湊,可用印章補之;疏處如覺空蕩,可借印章充實。
6:印位要恰當,蓋印上方必須低於正文,下方必須高於正文。
7:上款上端不宜蓋閒章。
8:落款印章之下,不可再題字。
9:在橫幅作品中,印章可蓋在款文右側,但不要和正文右側平齊或超過正文右側。
10:印有輕重,朱文輕,白文重。兩印相疊,朱文在上,白文在下。
11:款尾姓名、字號章的位置要安排精到,若題款下留有空白,則鈐在署款之下;若無空白,印章宜左不宜右。
12:款尾與印章要保持適當間隔,既忌擁擠,亦防鬆散。
13:一幅作品同時鈐用引首章和壓角章,忌排放在一邊。壓角章宜放在左下角,與引首章成對角之勢。
14:就印色彩而言,朱文印份量較輕,白文印份量較重。作品墨色淡雅,宜鈐朱文印,作品墨色濃重,宜鈐白文印。
15:印章的風格,應與書法作品的書體風格相協調。如單刀直入的急就印章,不宜鈐蓋在工整秀麗的小楷作品上,奔放雄健的書法作品,不宜鈐蓋娟秀工麗的鐵線印章。否則,便格格不入,直接影響書法作品的藝術效果。
16:閒章的文字內容與作品主題要相契合,要有點明、加深主題的作用,或藏弦外之音,使觀者有餘味。
17:印章字體一般以大、小篆為主,間用古隸。不宜用現代體的楷書、行書和草書。
鈐印是書法作品題款的重要內容之一,它既是藝術造型的需要,是強化書法藝術效果的一種手段,也是確認作者版權的印信。但是鈐印宜少不宜多,要恰到好處,就如美人痣一樣,沈從文說:「美人痣可能很美,但是滿臉都是美人痣,就一定不美」。
書法作品的鈐印,鈐對了是畫龍點睛,鈐錯了就是畫蛇添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