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明珠水利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通過的清算方案,公司已依法完成了清算相關工作,按照公司股東大會臨時會議(2017年度第三次會議)批准的《公司剩餘財產分配方案》,現向公司股東分配剩餘財產,特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每股分配價值及分配方式:每股分配價值3.0187元(含稅),以貨幣方式進行分配。
二、分配時間: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22日。三、分配所需手續:
1、法人股東:提供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載明持有四川明珠水利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數量、應分配剩餘財產金額、開戶銀行及帳號等信息的確認函,相關資料須法人股東加蓋單位公章。
2、個人股東:個人股東需本人攜帶四川明珠水利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持有卡、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到現場辦理。個人股東本人因故不能親自辦理委託他人的,受託人需持前述除個人股東身份證原件外的其他資料、授權委託書原件、授權委託公證書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前來辦理,相關資料須個人股東籤字捺印。
四、分配地點:分配地點在四川省遂寧市射洪縣太和鎮虹橋路140號(原152號)明珠公司一樓大廳,聯繫人:羅紅,聯繫電話:13982590530,0825-6652052。
五、其它事項:截止2017年12月22日,未辦理剩餘財產分配手續的股東,可按上述相關要求到國網四川明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辦理剩餘財產分配手續。特此公告
四川明珠水利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