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黑鏡》中有一個令人淚奔的故事。
Sara是一個可愛的小女孩,三歲那年意外走丟。
後來,為了保護女兒,媽媽給她的腦袋裡植入了一種叫「方舟天使」的晶片。
它可以掌握女孩的位置,還能屏蔽許多危險的畫面。
比如院子裡的惡犬、打架的男孩、少兒不宜的黃暴場面都會被打上馬賽克。
媽媽給女孩營造了一個沒有傷害,沒有危險的世界,卻讓女孩一步步深陷泥潭。
女孩進入青春期,晶片被關閉,卻發生了不可控的局面。
她不知道該怎樣保護自己,不知道毒品是有害的,與男孩發生性關係也絲毫感覺不到危險。
她沒有情緒,也不懂憤怒的表達,親人離世也不會悲傷。
後來她開始自殘,甚至用針將手指戳破,想要感受一下血流的樣子。
媽媽在後知後覺中才發現了女兒的問題,隨之而來的卻是一場無法修復的親子矛盾。
媽媽用完美無缺的保護,給了女孩安全感,卻也毀掉了她。
其實這不是愛,而是把自以為「為你好」的思想強加給孩子,繼而演變成一種過度的保護。
有心理學家曾將過度保護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極端約束型,另一種是極端縱容型。
不管哪一種「保護」,都是被曲解的愛,給孩子帶來的都是滿身的傷害。
01
對孩子精神上的約束,讓孩子失去自由
在《不好說,特想聽》節目中,27歲的男孩天天一直「怨恨」母親。
媽媽一直對他的控制欲特別強,偷看他的日記、拆掉房間的門鎖、房間安裝攝像頭、外出都會偷偷地跟蹤。
從小到大,天天心裡就特別壓抑。
媽媽卻認為「我是因為愛他,所以用這樣的方式保護他」。
她無視兒子的內心,還不停地責怪兒子不理解她。
她說:「我不管你是恨也好,愛也好,你是我兒子,永遠改變不了。」
這是一種極端的約束,這樣的「保護」不是親子關係的蜜餞,而是一場對孩子精神上的控制。
當孩子的生活充滿被迫、被監督,甚至被約束自由,會讓孩子陷入痛苦的根源。
英國倫敦大學做過一項研究,兒童時期被父母過多地限制行為、幹涉隱私的人,會造成終生的傷害,長大後不僅獨立性差,可能會給心理造成巨大的傷害。
紀錄片《鏡子》裡的家明,就是這樣一個悲劇。
父母對他的管教太嚴格。
他買寵物回家,會被丟掉;想騎自行車出去玩,被反對;他想當歌手、學畫畫,父親都一一拒絕。
被自由禁錮的家明為了反抗父母,早早就輟學,天天在家上網,玩遊戲,最後甚至自殘。
父母的本意是保護孩子,但如果這份愛讓孩子失去自由和自我,就變成了傷害。
父母過度地幹預孩子的生活,硬生生變成了以愛之名的道德綁架。
它讓父母產生快感和滿足,卻讓孩子逐漸被逼「崩潰」。
要想保護孩子,不是簡單的約束和控制,而是看見和理解,尊重和放手。
02
生活上的溺愛,只能養出巨嬰
在《老師請回答》一期節目中,清華大學研究生畢業的李永樂老師說:
「我從小就不是很會做家務,有時候連遙控器沒有電這樣的小問題都解決不了,到了飯店也不會點菜。」
父母從小就將他保護得特別好,一直告訴他:「我們安排好一切,你只需要安心學習就可以了。」
這種典型的極端縱容型的父母,他們最大的想法是對孩子「不放心」,所以用溺愛的方式來保護他。
想要毀掉一個孩子,其實很簡單。
寵著他,慣著他,讓他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只有這樣才能從根子裡毀掉他。
父母替孩子做得越多,越容易將孩子養廢。
在本該與父母分離,卻被盡力地保護著,即使再優秀也容易被毀掉。
孫楊其實就是一個被媽媽保護得太好的「巨嬰」。
從小學開始,媽媽每天給他燉湯、送飯;五年級時媽媽還要給他穿鞋子。
後來到了隊裡,明明是一米七的個子,卻要別人幫他系褲腰帶。
有時候臨近比賽,媽媽不在身邊他都會問怎麼辦。
他的生活裡,所有事情都需要媽媽幫他善後,沒有自己的一點思想和主見。
這就是被父母溺愛的後果,不僅成了生活的「白痴」,還要事事地依賴父母。
父母的愛太滿,會讓孩子變成籠子裡的小鳥,失去獨立的能力。
每一次對孩子的「不放心」,都會讓他慢慢退化,到最後即使變成了大人,也活得像一個孩子。
愛孩子是本能,但以愛之名來剝奪孩子獨立的權利,就會變成孩子最重的懲罰。
比起過度保護,孩子更需要的是父母放手。
03
有遠見的父母,都有點「自私」
心理學家武志紅說:
要求孩子按照父母的想法來,那是一種侵略甚至毀滅,孩子的創造力來自於「我選擇」。
「我選擇」就意味著父母要與孩子分離,它是成長的標誌。
其實父母對孩子的「保護」,是父母單方面的努力,然而優秀的家庭需要父母與孩子的共同努力。
與其過度保護孩子,不如讓父母學著「自私」一點,不僅輕鬆自己,也能成就孩子。
1) 生活上「偷點懶」,不把溺愛變成害
教育孩子,首先要給孩子灌輸「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思想,把獨立做事和獨立解決問題變成孩子該做的事,他才不會依賴父母。
它的意義在於,當孩子不得不離開父母時,依然能堅強而樂觀地面對。
有一個小女孩,14歲時獨自整理行李,飛行27個小時到美國留學。
後來到了美國,卻被告知15歲以下不能單獨出行,並被扣留。
當時她並沒有向父母求助,而是向警察證明自己來此的目的。
她展示了自己的文件,還解釋自己不了解年齡限制,是來讀書的。
女孩處事從容淡定,讓警察信服。
孩子小時候偷的懶,會成為日後的坑;相反的父母「偷懶」會成為孩子日後獨立行走的保護傘。
父母學會對孩子「不插手」,長大後孩子就不需要父母插手。
生活上,父母「懶一點」,把小事交給孩子做,孩子才能在吃過生活中的苦之後,擁有更堅韌的生活。
2) 不把「順從」和「聽話」當成是教育的標準
父母常常將「做什麼」視為愛,但很多時候,父母「不做什麼」才是愛。
心理學家溫尼科特提出「足夠好的媽媽」這個概念,其中包含著父母的分寸感。
父母可以給孩子親密的愛,卻不能忘了要尊重孩子,把控制權和決定權交到孩子的手上。
這是讓孩子精神獨立的標誌。
前不久,11歲貧民窟男孩跳芭蕾舞視頻走紅。
他的家庭貧困,房屋簡陋,卻有著一個執著的夢想,跳芭蕾舞。
但是他是一個黑人,跳舞被許多人嘲笑。
剛開始,連父母都覺得他在胡鬧,但是並沒有阻止他的夢想,他喜歡,父母就讓他去做。
後來,得到父母的支持,男孩越來越努力,父母也越來越喜歡看他跳舞。
媽媽說:「他跳舞時,我很開心,給我帶來了很多快樂。」
父母的尊重和支持給了男孩力量和勇氣。
最後,男孩被紐約頂尖舞蹈團錄取,成就了他的夢想。
父母與其掌控孩子的思想,不如將「我要求你做什麼」換成「你想怎樣做」。
摒棄「順從」和「聽話」的教育思想,用「尊重」和「看見」來撫育孩子的心靈。
它是在潛移默化中培養孩子的主見和思想。
比起約束孩子,父母的尊重和看見才是給孩子最好的保護。
04
TED演講中有這樣一個主題:不要過分保護你的孩子,讓他過清單式的生活。
父母的期望過高,就會為孩子鋪路,讓孩子按照父母的想法去生活,這就是清單式的生活。
它其實禁錮著孩子的自由。
人生的幸福來自於愛,愛包含理解與支持,看見與放手。
與其將孩子禁錮在被父母自我執著的保護中,不如看著孩子的眼睛。
把「你今天過得怎樣」當成是愛孩子的切口,用「你想怎樣做」作為放開孩子的步伐。
用愛感化孩子,讓他感受榮辱辛酸,如此才能學著愛自己,更會愛別人。
這是給孩子最有力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