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無恥!學校食堂設最低消費 吃不完餘額清空

2020-12-17 快科技

柳河縣第一中學高三學生小齊(化名)日前決定不在學校住宿了,卻被校方要求繼續交納夥食費。「選擇在哪吃飯是我的權利,憑什麼非讓我在學校吃?」小齊透露,學校還要求在校吃飯的學生每月必須按照規定消費,消費不了月底飯卡也將自動清零。

學生:在校吃飯要求按規定消費

柳河縣第一中學是當地唯一的重點高中,全校學生2300多人。12月17日,記者來到該校核實。高三學生小齊不再住校了,小齊的母親說,家裡決定到柳河縣陪讀,到學校辦理相關手續時,校方卻稱退宿可以,但夥食費還要交。她覺得學校這樣做不合理。

小齊介紹,校方對在校吃飯的學生有嚴格的規定,每月需按最低消費的金額給飯卡充值,到月底消費不完的,餘額也將清零。為了不讓錢白白浪費,月底就到學校的小賣店刷卡買東西。

校方:有最低消費 但飯卡未清零

柳河縣一中校長曲長秋告訴記者,該校住宿生約800人,要求在校男生每月夥食費最低消費350元,女生每月最低消費310元。「我們曾經計算過,每天學生3頓飯這些錢根本下不來。」曲長秋說,學校之所以這樣要求,主要是因為個別學生總想出去吃,但外面的小吃部存在著食品安全隱患,確實發生過學生在外吃飯食物中毒的事情,為了確保學生飲食安全,控制學生在外吃飯,所以採取這種辦法,儘量要求學生在校就餐。

曲長秋稱,學校食堂最開始是外包的,承包人曾要求學校保障學生都在食堂吃飯,並設了最低消費標準。三年前,食堂交由學校統一管理後,這個標準也就一直延續下來了,「我們要求月底飯卡餘額清零,但從來沒有實施過,只是嚇唬學生,儘量讓學生在校吃飯。」

副校長姜曉華說,在學校就餐的學生分3種,第一種是走讀生中午在校吃飯的,這類學生是吃多少交多少錢;第二種是住宿生都在食堂吃的;第三種是陪讀生,原則上要求學生在校吃飯。姜曉華說,以前曾有學生在外合租出過事,學校為加強監管,曾專門召開家長會。

姜曉華說,大部分家長是打工的農民,學生到校外的小吃部吃,存在著食品安全隱患,出現問題也界定不了責任,「由於無法判斷家長是全程陪讀還是打工陪讀,所以我們原則上要求在外面住可以,但學生要在學校吃飯。」對於沒交夥食費的學生,班級都將名單交給政教主任,由政教主任敦促,目的只是以此來約束學生儘量少在外面吃,但實在不交學校也沒有強制交過。

姜曉華說,為了確保學生安全,校方要求陪讀的家長到校籤訂相關協議,確保學生有人監管,「出於對學生安全的保障,儘管我們想了很多辦法,採取了一些措施,但仍有個別家長和學生不理解,學校也是兩難。」

採訪中一些學生證實,學校明確要求過月底飯卡餘額清零,但發現月底餘額還在。部分學生因怕餘額被清零,就到學校小賣店刷卡買東西。

在校就餐應自願消費

北京市君永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秀表示,學校食堂是給師生提供吃飯的場所,應採取自願消費原則。放學期間學生在外吃飯發生問題應由就餐單位負責,學校不擔責,但如果學生是在上課期間擅自離校外出發生意外,則校方應承擔監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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