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住在杭州網4月28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盛哲徽)日前,浙江省公安廳修改形成《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戶口規定》),於2020年5月1日正式實施。戶口規定修改的內容主要有十條,其中第四條內容尤為突出,該內容提到允許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設立集體戶。查看《戶口規定》全文
什麼意思?就是說酒店式公寓可以落戶了!對於杭州的酒店式公寓來說,這絕對是重磅消息。
《戶口規定》中關於酒店式公寓落戶的表述
浙報傳媒地產研究院院長、住在杭州網首席評論員丁建剛指出,該規定的提出對於杭州商辦市場會有極大的提振作用,至於會有多大的提振作用他認為還要看具體細則,「現在酒店式公寓可以落戶了,那是不是意味著它就可以劃分學區呢?如果能劃分那推動作用是巨大的。」
近5年來杭州酒店式公寓成交走勢
數據顯示,自2016年至今,杭州的酒店式公寓每年的成交呈現每況愈下的態勢,至2019年已下降到1.8萬套,巔峰時曾有3.8萬套。而今年截至目前僅僅成交了4158套。
該規定的出臺能否讓市場恢復對酒店式公寓的需求,且拭目以待。
以下為《戶口規定》修改內容
01
放開父母投靠落戶年齡限制
與城鎮地區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投靠落戶,不受年齡限制(杭州市城區除外)。(《戶口規定》第四十四條)
過去,老年父母投靠城鎮地區子女落戶有年齡要求,男性需要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限制了實際在城鎮居住生活、未達到年齡要求父母的辦理。貫徹落實戶籍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放開放寬城鎮落戶限制,推出放開老年父母投靠城鎮地區子女落戶年齡限制的服務措施,滿足群眾實際需要。
今後,除杭州市城區外,在本省城鎮地區與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憑父母與子女關係證明、《浙江省居住證》、被投靠子女或本人的房屋權屬證明等材料,向子女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投靠遷入登記。
02
放開市內投靠落戶限制
戶口已在本市,與城鎮地區戶主具有直系親屬、配偶或配偶父母關係的,可以投靠落戶。(《戶口規定》第五十四條第一款)
過去,城鎮城區的投靠落戶僅限於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和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對成年子女與父母、祖父母與孫子女等其他情形的戶口遷移,沒有明確的辦理政策,或者需要滿足無住房等條件才能辦理,群眾意見大、呼聲高。
今後,本人戶口已在本縣(市)或設區市市區,與戶口在城鎮地區的戶主具有直系親屬、配偶或配偶父母關係的,可以憑戶主同意落戶的書面聲明、親屬關係證明等材料,向遷入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將市內戶口投靠遷入。
03
放寬市內戶口遷移條件
經具有直系親屬關係的城鎮地區房屋產權人同意,可以將市內戶口遷入該房屋。(《戶口規定》第五十四條第二款)
過去,因沒有明確的辦理規定,子女要在父母、祖父母等直系親屬的房屋單獨立戶並將戶口遷入,需要符合無住房等條件,手續煩瑣,與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放開放寬城鎮落戶限制,允許租賃房屋落戶精神不相符。
今後,本人戶口已在本縣(市)或設區市市區的,憑直系親屬的房屋產權人同意落戶聲明、親屬關係證明、房屋權屬證明等材料,就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將市內戶口遷入該房屋。
04
放寬集體戶設立條件
取消集體宿舍的條件限制,支持孵化器、眾創空間、特色小鎮等設立集體戶,允許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設立集體戶,推行鄉(鎮、街道)或村(社區)設立公共集體戶。(《戶口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六條)
集體戶的設立,主要用來解決落戶地無住房又無親屬投靠人員的落戶問題。優化營商環境,適應人口流動特別是人才流動加快的需要,放寬集體戶設立條件,推行鄉(鎮、街道)或村(社區)設立公共集體戶,方便落戶手續辦理。適應孵化器、眾創空間、特色小鎮內單位小、人員流動快的特點,支持其設立集體戶,滿足創新創業者需要,解除後顧之憂。落實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原則,允許人才公寓、酒店公寓設立集體戶,解決實際居住人才或產權人的落戶問題。今後,有需要的單位可以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設立集體戶。
05
停止使用遷移證件
本省範圍內戶口遷移由遷入地公安派出所直接辦理,不再使用戶口準遷證和戶口遷移證(大中專院校學生戶口遷入、遷出學校等除外)。(《戶口規定》第一百零七條)
過去,記載遷移事實、證明遷移人身份需要使用戶口準遷證、戶口遷移證。辦理戶口遷移,需要先向遷入地公安派出所申報,領取戶口準遷證,再憑戶口準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出登記領取戶口遷移證,最後又回到遷入地辦理遷入登記。
實行「網上遷移」後,辦理省內戶口遷移,遷移人只需向遷入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即可辦理戶口遷出和遷入登記,但仍需籤發戶口準遷證和戶口遷移證。停止使用遷移證件,省內戶口遷移不再使用紙質戶口準遷證和戶口遷移證後,通過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統,記錄遷移事實,流轉遷移人的身份信息,簡化辦事流程。
06
簡化戶口登記事項申報材料
對主要申報材料齊全、次要材料有欠缺的,實行容缺受理;能夠引用政務共享信息的,不再需要另行提交;對當場辦理的事項,不再需要提交複印件。(《戶口規定》第一百二十六條)
過去,相關政策對申報材料採用列舉式,比較籠統,辦理時容易出現因申報材料不齊全而不予受理等問題。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精神,推出此項簡化戶口登記事項申報材料的便民服務措施,方便群眾辦事,推進實現全省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
07
推行戶口登記事項「全市通辦」
申報市內遷移、變更更正、死亡註銷等戶口登記事項的,可以向設區市範圍內任一公安派出所提交申報材料。(《戶口規定》第一百四十五條)
在前期推出網上申請、同城通辦等改革措施的基礎上,推出部分戶口登記事項「全市通辦」措施,群眾異地申報的事項,通過信息系統自動流轉,實現跨轄區受理、審核、審批、辦理。鑑於信息系統需要逐步優化完善,目前「全市通辦」僅限於市內遷移、變更更正、死亡註銷等部分戶口登記事項。待完成信息系統升級改造,「全市通辦」成熟後將實現更多事項、更大範圍的業務「通辦」,真正做到「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08
開通居民身份證辦理「綠色通道」
因參加重要考試、比賽等急需申領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享受優先受理、籤發、製作等服務。(貫徹公安部辦公廳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便民利民6項措施和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要求的具體舉措)
「綠色通道」是為參加中考、高考、職業資格考試、重大比賽等急需用證群眾,提供的一項申領居民身份證便民服務。在辦理居民身份證申領手續時,申領人應當提供急需用證的憑證材料,經審核同意後,可以享受在最短時間內受理、籤發、製作、快遞等優先服務。
09
推行居民身份證免費快遞
在本省申領的居民身份證,制證後直接免費投遞至申領人指定的地址。(貫徹公安部辦公廳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便民利民6項措施和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要求的具體舉措)
2015年,我省推出居民身份證快遞服務,對申領人自願選擇辦理居民身份證快遞業務的居民身份證,制證後以郵政快遞方式直接投遞至申領人指定的省內地址,郵寄費用由申領人向快遞公司支付。2020年開始,凡在我省申領的居民身份證,包括跨省異地受理的居民身份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等證件,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製作中心制證後,統一實行快遞服務,寄送至申領人指定的省內外地址,無需申領人承擔快遞費用。
10
實行臨時居民身份證省內異地申領
省內異地申領居民身份證期間,可以異地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貫徹公安部辦公廳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便民利民6項措施和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要求的具體舉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等規定,臨時居民身份證由申領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縣級公安機關審核、籤發、制證。2015年,我省實行審籤與發放分離,公安派出所可以製作臨時居民身份證。之後,又陸續推出臨時居民身份證縣(市)、設區市市內異地受理措施。2020年開始,在省內異地申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用證的申領人,可以在受理點異地申請並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