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瀋晚報訊 記者張勝昔報導 4月1日起,人工股骨頭、心臟血管支架等9種一次性醫用材料醫保報銷封頂線上調。近日,瀋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了《關於調整基本醫療保險醫用材料費用管理的通知》,醫保基金每年將多支出7000多萬元。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瀋陽市規定人工股骨頭、心臟血管支架等10種醫用材料按限額管理,其他醫用材料按比例個人先行自付。
解讀
按限額管理的醫用材料,調整幅度最大的是三腔或除顫起搏器,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達48000元,比原標準提高38000元。據介紹,由於心臟血管支架等支付限額在此前已進行了提高,所以此次調整的幅度不算太大。
以在職人員在二級醫院置換人工股骨頭為例,如使用10000元的人工股骨頭,基金支付金額=10000×80%×93%(該等級醫院醫療保險範圍內支付比例)=7440元,原政策支付6510元,醫保基金多支付930元,提高了14%,看病者再省近千元。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針對這10種按限額管理的醫用材料,瀋陽市規定了相應的最高材料費用,對於超出最高材料費用的部分,完全由個人負擔。比如說,同樣是上述在職人員在二級醫院置換人工股骨頭,使用15000元的人工股骨頭,由於規定的最高材料費用為12500元,則12500×80%×93%=9300元由基金支付,其餘部分由個人支付。
解讀
除10種限額管理的醫用材料,其他醫用材料個人先行自付比例有不同程度降低。
此次政策調整幅度最大的,是取消了單個人工晶體醫保基金最高支付350元限額的政策,將人工晶體費用調整為按比例支付。
以在職人員在二級醫院置換人工晶體為例,如使用3000元的人工晶體,按照規定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為25%,那麼基金支付金額=3000×(1-25%)×93%=2092.5元,原政策最高支付350元,醫保基金支付費用接近原先的6倍。可以說,在這一項費用中,看病者可以省去1700多元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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