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交接班為藉口拒載,卻被執法人員逮個正著。
前日,廈門市交通執法直屬大隊在廈門火車站北廣場巡查時發現,一輛計程車與一名女士交談後直接駛離。執法人員攔查該計程車,駕駛員朱某表示他要去機場交接班,無法載該女士。
「你的交接班牌呢?」執法人員問。依照計程車營運的相關規定,在交接班時間段,必須在車前明顯位置放置交接班牌,同時提前告知其要去交接班的方向。
另一邊,乘客也告訴執法人員,她的目的地是新景天湖廣場,司機明確表示要去機場不載。執法人員告訴她,下次再遇此種情況,可撥打12328投訴。
最終,朱某承認由於路程較近,就沒讓這名女士上車。
依照相關規定,朱某面臨的是罰款500元,暫扣崗位服務資格證15日的處罰。 (記者 雷妤 通訊員 傅秋萍 孫金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