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時期以來,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松山區人民法院全面梳理一年以上未執結、拒執避執的疑難複雜案件,窮盡執行手段,出重拳下猛藥,堅決如期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決勝戰役。
機制保障先行
據了解,松山區法院打破傳統執行工作模式,依託內設機構改革,由新組建的執行指揮調度中心取代了過去的執行局。中心下設12個執行團隊,根據案件繁簡程度、標的額大小、區域劃分和具體執行流程,實行「分段+集約」的執行工作模式。同時,依託速執、普執、全天候機動執行、統一行動相結合的運行機制,執行幹警利用網絡化、信息化、自動化的手段查人找物、變現財物,推進執行工作。
在執行一起健康權糾紛案中,被執行人徐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賠償義務,並百般阻攔,使執行現場得不到有效控制。執行幹警迅速用單兵系統與法院執行指揮調度中心取得聯繫,請求協助執行。接到現場反饋後,分管執行指揮調度中心的副院長王金明啟動執行指揮應急預案,指令臨近現場的其他兩個執行團隊迅速趕赴現場支援。隨後,在支援團隊的協助下,對被執行人採取了強制執行措施,迫使其履行了全部的賠償義務。
今年以來,該院共執結案件1420件,結案標的總額達1.17億元,拘留216人,執結涉民生案件146件,結案標的額達497萬元,達到了強制執行一批、嚴厲打擊一批的執行效果。
化解矛盾於細節之處
在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松山區法院執行幹警利用上門張貼公告、實地勘察涉案財產、約談等一切與被執行人接觸的機會,釋法明理、耐心勸說做家屬工作,引導他們看清利害關係,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
「雖然有的案子給被執行人做工作的效果不大,但我還是相信,一定會起到積極的作用。」作為一名執行法官,李文福在執行工作中總是不厭其煩地給被執行人做工作。在他負責執行的一起合同糾紛案中,被執行人已經80歲高齡,並以患病為由,拒不履行還款義務。考慮到被執行人年歲較高,不適合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李文福轉變工作思路,向被執行人家屬開展勸說工作。經過一次次的講道理、明利害,最終,被執行人的兒子及侄子一次性代為交付了執行款,兌現了申請執行人勝訴權益。
自6月以來,松山區法院開展了集中騰房專項行動,在集中執行攻勢和耐心工作下,短短3天內,4起案件的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還款義務或主動騰退房屋,起到了化解和執行相得益彰的良好效果。
針對頑固的被執行人,松山區法院採取拘留、罰款、公布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限制高消費、保全等強制措施,對抗拒執行、規避執行的違法行為進行強制打擊,形成高壓態勢,擠壓「老賴」的生存空間,加大其生存的社會成本,最大限度地遏制失信行為。今年以來,該院向311人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公布失信被執行人353人,183人因主動履行義務解除了限制高消費令或黑名單。(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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