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時代,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陋習,就拿女人裹小腳來說,真的是讓人百思不得其解。這麼病態的纏足,為什麼要叫它「三寸金蓮」?把女人的腳硬生生的掰成這樣,她們的父母就不心疼嗎?古人的想法,還真是難以捉摸。
事實上,每個時代都有它的時代特徵,在封建禮教盛行的時代,存在著這樣的陋習也是很正常的,這不僅僅跟當時人們的愚昧思想有關,還與當時女性在社會上的地位脫不了干係。那麼,古代女子痴迷於纏足,真的是因為地位低下,以及嚴苛的封建禮教造成的嗎?
在封建社會,纏足可以說十分盛行。不管你是大戶人家的千金小姐,還是普通農戶家的女兒,幾乎從剛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得被迫接受纏足的命運。
眾所周知,身體的生長發育是有其規律性的,隨著時間的推移,身體各個部位也會慢慢發育,當然了腳部也是不例外的。只有腳的發育跟上了,才有足夠的力量支撐身體的重量。
然而,纏足就違背了這一自然規律,當女孩子們長到四五歲時,她們的家人就會給她們纏足,因為這時候骨骼比較柔軟,趁早把腳纏好了,腳才會保持住纖細微曲的形狀。
等到女孩子們成年後,她們的骨骼定型了,才可以把纏腳的布條解開。據說,有些女子除了洗漱,平時布條都不會解開,而有的女子則終其一生,都沒有拆開過布條。如此殘酷的事情,在當時卻是司空見慣,而且理所當然,實在令人唏噓。
當然了,古代女子也並非只是想要小腳,才忍受痛苦去纏足的,在當時那個社會,女子的腳部是衡量人的重要標準。對於適齡女子來說,有一雙好看的小腳,是可以嫁到有錢人家,當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太太的,相比之下甚至要比過人的相貌更重要。因此,那時候很多窮苦人家都會給女孩纏足,就為了改變她們悽苦的命運。
就這樣,社會開始興起一股攀比之風。有錢人家還好,即便女孩裹了小腳幹不了活,那也可以白白的供養她。不過對於貧苦人家來說,則是雪上加霜了,咬著牙硬著頭皮,也要讓家裡的女孩去纏足。要知道,到了纏足之風最盛的時候,沒有纏足的女孩子們,甚至可能被當成怪物,她的家人也會遭人白眼。
古代女子為何如此痴迷於纏足,無疑是各種因素綜合導致的,當然了晚清文人也揭露了重要原因:為了滿足男尊女卑的欲望!纏足意味著屈服於男尊女卑。不得不說,多少無辜女子為這個原因受了苦遭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