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學界普遍的認知是,在唐末之前,既沒有描述纏足的文獻資料,也沒有相關的考古發現,真正有據可考的纏足歷史源自於宋代。所以那些講到隋朝的故事的,大多是民間傳說,真實性並不可靠。
美國學者高彥頤通過研究證明,六朝時代和唐代的詩文中,有大量的關於羅襪、鞋帶的描寫,這是詩人們對理想女性的描繪。但是,中國雖然有漫長的男權社會歷史,但男性審美還不足以讓如此大量的女性自殘。所以,不要以為我們的祖先變態到喜歡殘疾了的雙腳,這完全是誤解。目前的研究表明,纏足的出現,與社會經濟之間存在密切的關聯。
女子裹小腳的起源據說是這樣的:南唐李後主(公元937——978)因為喜歡宮嬪睿娘的小腳狀態,就讓她纏足做新月狀,並因此成為皇宮裡最受寵的一個女人。於是皇宮裡開始流行纏足。由於皇帝的表率作用,小腳成為時尚,繼而官場與民間也相繼流行。古代文人就很喜歡小腳,因為古代小腳為美,小腳是一般用布圍繞著腳用力的擠壓一開始會很痛,慢慢地就成為習慣了,腳越小的人在古代就是越美的人!一般腳小的人生命力的很強!
在女子年齡尚小時,將其前腳掌翻過來,用布纏裹住,直至女子裹腳成型。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三寸金蓮」也一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儒林外史》第二六回:「當下揭開門帘進房,只見王太太坐在床沿上裹腳。」嚴復《原強》:「嗟夫!此真非以裹腳為美之智之所與也!」魯迅《朝花夕拾·藤野先生》:「他聽說中國的女人是裹腳的,但不知道詳細,所以要問我怎麼裹法,足骨變成怎樣的畸形。」參見「纏足」。
中國古代的三大性畸形現象:娼妓、太監、女子纏足。而女子纏足則是中國古代所特有的現象,甚至成為古代女子審美的重要標準,三寸金蓮也成為女子最隱私的部位,絕不可讓陌生男子看見。
聽我奶奶講了一個關於纏足的傳說,是古代一個富貴人家娶媳婦,一隻野雞精偷偷鑽進轎子,冒充了新娘,等抬到夫家,讓新娘下轎,可野雞精道行不夠,一雙雞爪子還是原形,野雞精靈機一動,拿布把雞爪子纏了起來,走下轎子,一步三搖,一雙小腳迷倒了眾人,從此,女人們紛紛效仿,都以腳小為美,哪個女人如果撲扇著兩大腳丫子,走路帶風,那是嫁不出去的
清朝中後期的太平天國,首先開始推行反纏足,但最後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纏足被當時的知識分子們,視為中國社會落後的象徵之一,並認為纏足造成中國婦女的柔弱,進而影響到整個民族及國家的力量,因此開始推行反纏足運動,成立許多天足會。
不過有很多網友看過纏足的樣子後分分表示好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