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生效的判決書是否存在有效期 過期了會有什麼法律後果

2021-01-08 微法官

法院的判決書,是法院確定你的權利的法律文書,那麼他是否有有效期呢,這個相信很多人對此認識都比較模糊,今天小編就給大家講講判決書的有效期問題。

首先要明確的是,法院的判決書已經生效,就產生永久有效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說法律效力是沒有有效期的,但是,大家別高興得太早,雖然說法律效力是永遠有效得,實現法律的權利確實有效期的,其實說白了就是想你買東西一樣,這個東西是永遠存在的,但是他的使用價值是有期限的,下面小編就給大家具體說說判決書的實現法律的權利問題。

這裡所說的判決書的實現法律權利的期限,其實就是他的使用價值,也就是依據判決書通過法院來強制實現自己權利是由期限的,這個期限是兩年,具體怎麼算呢,判決一經生效,權利人就取得了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權利,從生效那天起兩年內,如果你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那麼就喪失了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資格,當然這個兩年和訴訟時效一樣,適用民法中的中止、中斷情形的規定,比如說一個人拿到生效判決文書後一激動昏迷了過去,然後十年後醒了,這個昏迷時間是可以排除掉的,從他醒來那天起還有兩年的時間內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超過了這個申請執行期限,當然判決書還是有效的,權利方這個時候仍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也必須受理,但是如果對方在執行過程中提出這個判決已經超過兩年了,不能申請強制執行了,法院審查後如果確實是超過失效了,那麼法院就會裁定不予執行,也就是說法院就不管了,這個時候被執行人給不給你錢全看人家的心情了,當然原告的利益想實現也就很難了,只能祈禱對方良心發現了,當然如果對方不提這個執行時效的問題,法院是不能自己提的,還是要繼續執行。

所以說,小編要提醒大家,官司打贏後如果對方還是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一定要及時申請強制執行,這樣對自己的權利來說是一個很有力的保障,況且申請執行還是免費的。

相關焦點

  • 高法關於中國法院作出離婚判決書是否生效由誰證明問題的函
    【時效性】 有效  【頒布單位】 最高法院>  【頒布日期】 19871117  【實施日期】 19871117  【失效日期】  【內容分類】 涉外民事案件  【文號】 (87)民他字第65號  【名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國法院作出的離婚判決書是否生效由誰證明問題的函  【題注】【章名】   函外交部領事司:你司(87)領四轉字第25號文收悉
  • 平安銀行訴請24%罰息被駁回 法院:判決書尚未生效
    對於該份判決書的內容是否為真,甌海區人民法院相關工作人員告訴中新經緯客戶端,判決書還未生效,暫時還沒有掛網。  判決書的何時生效?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博介紹,我國民事訴訟法實行兩審終審制,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因此,在上訴期間未屆滿之時,一審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若雙方當事人均未在上訴期內提起上訴,則該一審判決依法生效。
  • 拒收法院傳票的法律後果,明白了你還會拒收嗎
    【拒收法院傳票的五種法律後果】現在有人就為了躲避官司,拒絕接受法院傳票。這樣做有用嗎?如果傳票送到你手上,你拒絕籤收,送達人員只要在送達回證上簽名證實即可認為已經送達;如果法院專遞送到你手裡,你拒絕籤收的話,也可以視為郵件已經送達。對法院的各項工作沒有任何影響,庭照樣開,判決照樣出,執行也不耽誤。
  • 民事判決書改革,判決生效即有執行效力,對老賴來說會是惡夢?
    (當事人提起上訴的,以上訴法院生效判決為準),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須依法按期履行判決,逾期未履行的,應向本院報告財產狀況,並不得有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民事判決書生效後,當裁決書中含有上述內容時,會產生如下法律後果: 第一,被判決需要承擔金錢給付義務人,判決書生效後,在判決書確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支付義務的,履行期限屆滿即產生執行預警效果,即金錢履行義務人轉變為被執行人; 第二,被判決需要承擔金錢給付義務人成為被執行人後,就需要承擔財產報告義務,
  • 離婚判決書什麼時候算生效?有了判決書還要領離婚證嗎?
    要是為一審,接到離婚判決書次日開始15天,兩方都沒有提出訴訟,上訴時間到達以後判決書就具有法律效益。要是為二審,接到判決書次日開始就具有法律效益。要是接到一審判決書,最好請主辦法官提供能夠證明具有效益的資料,以防重婚。
  • 判決書的生效日,是他人生的分水嶺
    法院宣判後,並不代表你當場就被裁定有罪,罪名的最終裁定,還要取決於刑事判決書是否生效,那刑事判決書什麼時候會生效?一審的刑事判決書,在送達當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如果在十日內不上訴的話,判決書就會生效,民事判決書則在十五天內;二審的刑事判決書,宣判當時就馬上生效;
  • 法院判決後如何申請強制執行?採取強制執行後會有什麼後果?
    我們在碰到民事糾紛無法協商解決的時候,通常都會選擇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決後如果對方不執行判決,可以選擇申請強制執行。那麼申請強制執行的程序是什麼呢?採取強制執行後對方會有什麼後果?接下來就由法律快車小編帶各位了解一下吧!
  • 判決書有筆誤,被告人釋放半月又被收監,方城法院:案件沒問題,律師:司法文書不容馬虎,相關人員會被追責
    相關人員是否要為此承擔責任?11月5日上午,方城縣委政法委工作人員告訴華商報記者,他們對此事不是很清楚,建議記者向具體辦案部門了解。當天上午,方城縣法院相關負責人告訴華商報記者,易某一案不存在問題,上級法院對此已作過調查,如果記者要採訪,可以通過方城縣委宣傳部了解情況。當天上午,華商報記者多次聯繫方城縣委宣傳部,電話一直未能接通。易某家屬對此事如何看?
  • 法院判決後,當事人申請執行有效期是多長?
    當事人因糾紛問題協商不成,才到法院起訴處理。當法院判決書下來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判決書的義務,那麼另一方是可以申請執行,申請執行是有時間限制的?還有到法院申請執行流程又是怎樣?接下來法律快車小編將為您一一介紹。
  • 網友:有離婚判決書還需要去辦理離婚證嗎?法律已有規定!
    網友:有離婚判決書還需要去辦理離婚證嗎?法律已有規定!現實生活中,我們一直都認為如果領到了離婚證才能真正的算是離婚,而如果是通過起訴法院來判決離婚的還是要去民政部門領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法院離婚判決書是法院審理完離婚案件後,根據判決寫成的文書。
  • 合同糾紛敗訴的後果有什麼,合同糾紛敗訴有哪些後果?
    【點擊文末小程序,免費諮詢法律問題】  在商業實踐中公司經常要籤署各種各樣的合同在,而籤訂合同後就需要按合同的規定執行,如果公司不執行的,就會構成合同違約,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那麼合同糾紛敗訴的後果有什麼,合同糾紛敗訴有哪些後果?
  • 判決後超期申請執行會後什麼法律後果
    去法院打官司,目的就是為了實現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判決生效後,對方不履行判決義務,作為勝訴方是可以要求強制執行的,那麼,如果判決生效後勝訴方忘記了或者因為其他原因沒有及時申請強制執行,超出了強制執行的法定期限,會有什麼法律後果呢,今天就給大家說說這個問題。
  • 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有什麼法律後果
    九、被執行人不服人民法院據以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提起申訴,或該案按審判監督程序已經提審或再審的,被執行人可向人民法院告知情況,但被執行人對生效法律文書申請再審不影響該法律文書的執行,在上級法院或本院作出中止執行裁定書之前,不得以此拒絕履行法定義務或對抗法院執行。
  • 宣告死亡判決書是否需要公告
    2015年,徐某曾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法院作出宣告徐某某為失蹤人的判決,現徐某向法院申請宣判徐某某死亡。    【審理】法院受理後,在《人民法院報》上刊登了尋找徐某某的公告,公告期為一年,公告期內,被申請人應向法院申報本人地址及聯繫方式,逾期不申報,下落不明人將被宣告死亡。有知悉下落不明人情況的,亦應向法院報告情況。
  • 法院的判決書是公平正義的象徵嗎?
    民事判決書民事判決書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組織法庭質證、辯論,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根據明確的法律條文和雙方提供的證據下達的法律文書。判決書認定的權利義務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必須有證據支持。判決書是法院調查事實的基礎上,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決,不會允許擔保出現在判決書上。判決書可以上訴。
  • 法院推行執行通知前置,民事判決書通用格式變了,法律後果也變了!
    8月14日,開陽法院民事審判庭王祝久法官當庭判決結案兩件案件,這兩個案件因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均當庭製作令狀式簡式裁判文書並當庭送達。針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開陽法院積極適用表格式簡式文書與令狀式簡式文書
  • 有法院的離婚判決書,還需要辦理離婚證嗎?婚姻法已有明確規定!
    不少人對婚姻關係的解除是否有效存在疑慮,難道一定要辦理了離婚證才能算解除婚姻關係嗎?其實我國《婚姻法》中早有規定。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現在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了,婚姻關係的合法存在一定是要辦理結婚證的,但婚姻關係的有效解除卻不止一個方法。
  • 離婚判決書和離婚證的區別是什麼呢?
    1 離婚判決書和離婚證的定義: 1、離婚判決書:法院離婚判決書是法院審理完離婚案件後,根據判決寫成的文書。也就是去法院離婚,法院判決離婚或者不準予離婚的結果,它是一種對原被告雙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書。
  • 兩年有效期?過期借條還有用嗎?
    有些人則手握著借條不慌不忙,直到快過期了才火急火燎地去找律師,想著得趕緊起訴。但是借條真的有過期這個說法嗎?借條超過2年就無效了嗎?訴訟時效是一個專業的法律概念,它的存在是為了約束債權人。是的,你沒有看錯,不是約束債務人,而是約束債權人。訴訟時效的意義是為了督促權利人儘快維護自己的權利,避免權利人在權利溫床上怠於行使自己的權利,從而導致權利義務關係處於不明狀態。簡單點說,就是權利人需要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起訴,如果超過這個時間,後果自負。
  • 要約生效後的法律後果怎樣
    要約的目的就是為了與被要約人訂立合同,也就是說要約一旦送出且被要約人也受到了要約了的話,便意味著要約已經生效並產生了法律效力因此接下來將由周雅麗律師為您介紹關於要約生效後的法律後果怎樣等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要約生效後的法律後果怎樣  《合同法》第16條規定:「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