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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判決書不給當事人 河南汝州人民法院遭舉報
在民事判決書下發一個月有餘,至今不給生效文書。 為此,郭廣傑一直向中央巡視組、政法委、最高法、掃黑除惡辦公室,實名舉報控訴汝州市人民法院個別法官刻意刁難,不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涉嫌保護黑惡勢力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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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判決書未生效期間,丈夫強迫妻子發生性關係,你怎麼看?
訴訟離婚在法院判決後,會有判決書。 此時問題來了,有人問我:離婚判決書沒有生效期間,丈夫強迫妻子發生了性關係,是強姦嗎?你怎麼看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具體案例。2012年2月3日,李某和劉某通過他人介紹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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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判決書什麼時候算生效?有了判決書還要領離婚證嗎?
一、離婚判決書什麼時候生效收到離婚判決書、一審判決書15日以後,兩方都沒有提出訴訟,就宣告具有效益;二審判決只要決定,立刻具有效益。離婚判決書具有效益的時間為下:1、判決書從相關人員接到當天的第二天開始計算起訴時間,通過通知來送達,自通知時間滿的次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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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銀行訴請24%罰息被駁回 法院:判決書尚未生效
對於該份判決書的內容是否為真,甌海區人民法院相關工作人員告訴中新經緯客戶端,判決書還未生效,暫時還沒有掛網。 法院判決罰息參考4倍LPR 判決書的何時生效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博介紹,我國民事訴訟法實行兩審終審制,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因此,在上訴期間未屆滿之時,一審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若雙方當事人均未在上訴期內提起上訴,則該一審判決依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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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生效的判決書是否存在有效期 過期了會有什麼法律後果
法院的判決書,是法院確定你的權利的法律文書,那麼他是否有有效期呢,這個相信很多人對此認識都比較模糊,今天小編就給大家講講判決書的有效期問題。首先要明確的是,法院的判決書已經生效,就產生永久有效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說法律效力是沒有有效期的,但是,大家別高興得太早,雖然說法律效力是永遠有效得,實現法律的權利確實有效期的,其實說白了就是想你買東西一樣,這個東西是永遠存在的,但是他的使用價值是有期限的,下面小編就給大家具體說說判決書的實現法律的權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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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確定之日」應指「判決生效之日」
刑法第73條第3款規定「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判決確定之日」到底是指哪一日,法律和相關的司法解釋並無規定,在司法實踐中也存在分歧。有觀點認為,「判決確定之日」是指「判決之日」;筆者認為,「判決確定之日」是指「判決生效之日」。 首先,將「判決確定之日」理解為「判決生效之日」符合立法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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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判決書未生效期間,丈夫強迫妻子發生性關係,構成強姦罪嗎?
生效的離婚判決書具有解除夫妻關係的法律效力,與民政部門頒發的離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眾所周知,離婚判決書的生效期間為十五天,意味著法院作出準予離婚的判決,夫妻關係並不當然解除,被告一方尚有十五天上訴時間,從法律上來說,離婚判決書未生效期間,離婚雙方的夫妻關係仍存,在此期間,丈夫違背妻子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行為,是否構成強姦罪,涉及到婚內強姦是否構成強姦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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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關於中國法院作出離婚判決書是否生效由誰證明問題的函
【時效性】 有效 【頒布單位】 最高法院 【頒布日期】 19871117 【實施日期】 19871117 【失效日期】 【內容分類】 涉外民事案件 【文號】 (87)民他字第65號 【名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國法院作出的離婚判決書是否生效由誰證明問題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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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中,生效判決書、公證後的公證書,能否直接作為證據使用?
那麼對於生效的判決書、公證後的公證書,這些法律文書是否可以作為認定事實的證據呢?首先來看看,對於判決書能否作為證據使用,法律是如何規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十八條規定:「下列事實法庭可以直接認定: (一)眾所周知的事實; (二)自然規律及定理; (三)按照法律規定推定的事實; (四)已經依法證明的事實; (五)根據日常生活經驗法則推定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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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決書改革,判決生效即有執行效力,對老賴來說會是惡夢?
發現許多民事裁判文書的尾段增加了如下一段內容(或者類似)的話: 「本案生效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以上訴法院生效判決為準),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須依法按期履行判決,逾期未履行的,應向本院報告財產狀況,並不得有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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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決後就立即生效嗎?《刑事訴訟法》:生效時間這麼計算
生活中,有很多刑事案例,在法院判決後,大多數被害人都希望還自己一個公道,在法院宣布刑事判決後,都期盼了解刑事判決的生效時間。其實,刑事判決書作為法律文書,具有法律效力。且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約束力,任何文書都有其生效日期,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在法院公布刑事判決書後刑事判決書也不是立即生效的。而在我國刑法中也明確規定了刑事判決書的生效時間,那麼,刑事判決書生效時間到底是怎樣計算的呢?到底什麼時候生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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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離婚判決書丟失怎麼補辦
法院離婚判決書是法院審理完離婚案件後,根據判決寫成的文書。也就是去法院離婚,法院判決離婚或者不準予離婚的結果,它是一種對原被告雙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書。離婚判決書丟失怎麼補辦?1、離婚判決書何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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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考驗期起算時間宜改為「判決生效之日」
刑法第73條第3款規定,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但何謂判決確定之日,司法實踐中存有爭議。 目前,對判決確定之日的理解有三種不同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判決確定之日是指判決書籤發之日。它是審判機關對案件事實的認定以及量刑作出最後決定之日。第二種觀點認為,判決確定之日是指判決宣告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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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判決確定之日」應改為「判決生效之日」
觀點:「判決確定之日」應改為「判決生效之日」 2008年10月13日 11:55 來源:檢察日報 刑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死刑緩期執行期滿之日起計算。 獨家觀點 將上述規定中的「判決確定之日」改為「判決生效之日」,更便於刑期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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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決書是公平正義的象徵嗎?
法院的判決書是公平正義的象徵嗎?關於這個問題,首先我們來看看判決書的定義。民事判決書民事判決書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組織法庭質證、辯論,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根據明確的法律條文和雙方提供的證據下達的法律文書。判決書認定的權利義務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必須有證據支持。判決書是法院調查事實的基礎上,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決,不會允許擔保出現在判決書上。判決書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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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錯過上訴期限向中國郵政索賠:沒收到判決書
原標題:男子稱未收到判決書訴郵政速遞京華時報訊(記者王曉飛)因為一起債務糾紛,常先生與他人打起了官司。法院作出判決並寄送出判決書後,常先生稱自己沒有收到郵政速遞。常先生說,郵政速遞無故自行註明自己拒收法院判決,導致錯過上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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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離婚判決書,還需辦離婚登記嗎?
小張於2010年12月1日起訴小王,要求離婚。法院在2011年3月1日作出判決,準許雙方離婚,並把登記在雙方名下的一套房產分給了小王。小張和小王可以憑藉法院的判決辦理過戶嗎?還是必須領取離婚證呢?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條的規定,離婚判決生效時,小張和小王的婚姻關係解除,生效的離婚判決可以產生和離婚證相同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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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連技術(300679.SZ)收到民事判決書
來源:智通財經網智通財經APP訊,電連技術(300679.SZ)發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就上述訴訟事項的(2019)粵03民初1973號《民事判決書》。2020年11月12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9)粵03民初197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1、被告電連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株式會社村田製作所經濟損失20萬元;2、被告電連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株式會社村田製作所合理維權支出費用132,358元;3、駁回原告株式會社村田製作所的其他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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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服刑起始時間應從裁判生效之日起算
有人認為應該以罪犯投入監獄執行之日作為起始時間,有人認為應該以罪犯羈押之日作為起始時間,有人認為應該以法院判決或裁定生效之日作為起始時間。筆者認為,以法院判決或裁定生效之日作為執行刑期的起始時間最為合理。 如果按罪犯投監服刑的時間作為刑期起始時間,則對那些案情複雜、羈押時間長的罪犯不公平。因為一部分刑事案件案情複雜,罪犯被羈押數月或更長時間後才結案是常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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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生效之日起X日內支付款項的疑惑
一、問題的提出涉及到金錢給付義務,判決書上一般會表述為「義務人應當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支付權利人XXX元」。假定這裡的XXX為50萬元。再假設一審判決作出之日為2017年1月1日,一審判決送達日期為2017年1月3日。義務人不服,於2017年1月10日上訴。2018年1月1日,二審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2018年1月3日送達雙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