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奇琦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政治學研究院院長,主要研究方向為比較政黨政治、比較政治學理論、比較地區政治研究、比較民族政治等
【摘要】概念研究是比較政治分析的起點。西方比較政治學中的概念研究主要形成了兩個重要的派別。一個是以薩託利為代表的本質主義,其傾向於用清晰簡明的二分法來界定概念。另一個則是以科利爾和吉爾林為代表的折衷主義,其主張在具體情境的基礎上調和兩分法和分級法。西方的概念研究對於中國的比較政治學發展有重要的啟示意義。西方相對成熟的概念分析框架對構建中國本土意義的比較政治學概念具有方法論上的指導意義。同時,本質主義的概念觀提醒我們要重視概念的主體性和一致性,而折衷主義則提醒我們要關注概念的情境性和複雜性。
【關鍵詞】比較政治分析;比較方法;概念研究;概念生成
比較政治研究方法對比較政治學學科具有非常重要的構成意義。譬如,美國政治學家喬萬尼·薩託利(Giovanni Sartori)和阿倫·利帕特(Arend Lijphart)都明確指出,比較政治學是一個用方法來界定其邊界的學科。然而,國內的比較政治學研究更多關注國別研究和地區研究,真正加以比較的成果相對較少,而在科學意義上使用比較政治研究方法的成果則更少一些。究其原因主要是國內關於比較政治的方法論研究和訓練相對薄弱。近年來,國內比較政治學界已經意識到這一問題,並開始逐步加深對比較政治研究方法的譯介和討論。本文首先對比較政治研究方法作簡要的描述,然後對作為比較分析起點的概念研究加以重點討論。本文將對西方概念研究的學術史和最新進展進行梳理,最後就西方概念研究對中國比較政治學發展的啟示進行簡要分析。
國外比較政治研究方法的第一次浪潮出現在上世紀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的美國。在60年代中後期,在美國已經有一些關於比較方法的討論,並且一些重要的政治學家也參與其中。例如,亞瑟·科爾伯格(Arthur L. Kallberg)在1966年的《世界政治》(World Politics)上發表的「比較的邏輯:對政治系統比較研究的方法論評註」、哈羅德·拉斯韋爾(Harold Lasswell)和塞繆爾·比爾(Samuel Beer)在1968年《比較政治》(Comparative Politics)創刊號上分別發表的「比較方法的未來」和「比較方法與英國政治的研究」等論文。但是,這些成果主要是對比較政治方法的簡要評述,並且其對後續研究的影響相對有限。所以,筆者將這些成果的出現看成是第一次浪潮的前潮。高潮真正出現是在70年代初期,代表人物是喬萬尼·薩託利(Giovanni Sartori)和阿倫·利帕特(Arend Lijphart)。薩託利於1970年在《美國政治科學評論》(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上發表「比較政治中概念誤構」(Concept Misformation in Comparative Politics)一文。在這篇文章中,薩託利指出:「在過去的十年中,比較政治作為一個實質性內容的領域得到了快速的擴展。這種範圍的擴展引發了關於研究方法的一些前所未有的困難和問題。我們看起來是在進行一些比較研究的努力,但是卻缺乏比較方法(例如在方法論的自覺和邏輯技巧上都是很缺乏的)」。鑑於這種比較研究方法的缺失,薩託利從理論系統中最基本的概念這一元素入手,分析了概念構成和概念抽象等問題。利帕特在1971年《美國政治科學評論》上發表的「比較政治與比較方法」一文,是比較方法史上另一篇開創性的文獻。在這篇文獻中,利帕特對比較方法的內涵與外延進行了較為清楚的界定,對比較方法與實驗方法、統計方法以及案例分析方法之間的異同做了較為深入的比較,並且對比較方法的優勢和劣勢進行了深刻的剖析。亞當·普沃斯基(Adam Przeworski)和亨利·圖納(Henry Teune)在1970年出版的《比較社會研究的邏輯》是這一時期最重要的一本比較政治方法著作。在此書中,普沃斯基和圖納在密爾的求同法(method of agreement)和求異法(method of difference)的基礎上提出了「最具相似性系統」(most similar system)和「最具差異性系統」(most different system)的比較研究設計。求同法和求異法在研究中對被控制變量的條件要求比較苛刻,而最具相似性系統和最具差異性系統方法則通過放寬條件大大增加了其在社會科學中的應用性。這三篇文獻是第一次浪潮中最具代表性和開創性的成果。之後的一些成果可以看成是這次浪潮的繼續。
第二次浪潮的前潮最早出現在80年代末,其代表性成果是查爾斯·拉金(Charles C. Ragin)在1987年出版的《比較方法:在質性和定量策略之外》一書。在這本書中,拉金明確界定了質性研究與定量研究之間的分野,並且嘗試將布爾代數等一些新方法運用到比較政治研究之中。第二次浪潮來臨的標誌性事件是加裡·金(Gary King)、羅伯特·基歐漢(Robert Keohane)和西德尼·維巴(Sidney Verba)合著的《社會研究設計:質性研究中的科學推理》一書的發表。在這部書中,作者指出:「好的定量研究和好的質性研究的邏輯之間並不存在根本意義的差別。……我們寫這本書的目標是希望鼓勵質性研究者認真對待科學推理(scientific inference)並把這一點整合到他們的研究工作中。我們希望,這種一致的推理邏輯以及我們展示這種邏輯的努力(以證明這種邏輯可以對質性研究者有用),可以促進這一領域的研究工作,同時也可以幫助其他社會科學領域的研究。」簡言之,這本書的三位作者希望把科學推理作為質性研究和定量研究共同的基礎,並以此來溝通兩種路徑的研究。這本書出版之後激發了一系列關於它的爭論。其中最重要的是1995年發表在《美國政治科學評論》上的一組評論文章。之後,有兩本重要著作都是以《社會研究設計》為對話藍本出現的。一本是亨利·布拉迪(Henry E. Brady)和戴維·科利爾(David Collier)主編的《重新思考社會研究:多元工具與共享標準》,另一本是拉金所著的《重新設計社會研究:模糊集合及其他》。需要說明的是,此時《社會研究設計》一書的三位作者名字的首字母縮寫KKV已然成為了這一研究的標誌。KKV的研究對比較政治研究方法的影響是巨大的。正如詹姆斯·馬洪尼(James Mahoney)所評述的,「沒有人可以否認,《社會研究設計》對這個學科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這本書推動了政治科學領域中方法論的自覺,而且這一遺產完全可以看成是有益的。」至今為止,這一浪潮仍然在向前發展。
在比較政治研究方法的兩次浪潮中,概念研究都是核心問題。在第一次浪潮中,薩託利關於概念的討論幾乎是作為比較政治研究的標誌性成果出現的。在第二次浪潮中,概念分析仍然是比較方法中非常重要的一支。許多比較方法的新一代重要代表人物都在概念分析方面上具有重要著述,這些人物包括科利爾和約翰·吉爾林(John Gerring)等。而科利爾和吉爾林主編的《社會科學中的概念與方法:薩託利的傳統》一書被看做是第二次浪潮的經典作品之一。
由此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概念研究對於比較政治學如此重要呢?筆者認為主要有如下幾點原因:第一,比較的實質是概念的跨案例適用,或者用薩託利的表述是「概念旅行」(concept traveling)。當人們進行比較時,往往是從某一起點類型出發的。人們總是在一定特殊經驗的基礎上對某個起點類型進行概念化,然後再用新的案例來驗證原來的起點類型(或者是其總結後的概念),這樣便產生了跨案例的比較。由於許多概念在產生時並不是為普遍性適用所設計的(很多概念是基於特定的經驗生成的),所以當概念生成後來進行跨案例的適用時,就出現了薩託利所言的「概念拉伸」(concept stretching)問題。
第二,幾乎所有的比較方法都把概念分析作為其研究的起點。最常見的比較方法是相似案例比較,即在相似的國家中發現它們的重要差異點,並用這些差異來解釋所觀察到的政治結果。這一方法要求我們保證所比較的對象在絕大多數特徵上都是一致的。那如何確定這些對象在多數特徵上保持一致呢?這就涉及一個概念界定的問題。我們需要在已有成果的基礎上對這些特徵進行概念界定,並將其操作化,然後再進行相關特徵的比較。同理,在另一種常見的比較方法——相異案例比較中,同樣需要首先界定這些案例如何在多數特徵上不一致。
在20世紀末期,比較政治研究方法又出現了一些新的進展,如比較歷史分析(Comparative Historical Analysis)和質性比較分析(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這些進展同樣高度依賴概念分析。譬如,比較歷史分析目前有兩個最重要的分支。一個是過程追蹤(process-tracing)分析,即力圖通過對自變量X的變化如何導致因變量Y變化的過程和方式的研究,打開統計分析在變量X和Y之間的解釋黑箱。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過程分析的關鍵是在X與Y之間找到新的、中間性的、解釋性概念。另一個是時序分析法(temporal analysis),即觀察各個事件在歷史中的位置、持續時間以及先後順序,並力圖發現這些因素對特定結果的影響。過程追蹤分析方法實際上在傳統的歷史分析中一直就存在,而時序分析的發展就在於它引入和構建了一整套完整的歷史分析概念,如路徑依賴(path dependence)、初始條件(initial conditions)、偶發事件(contingent event)、關鍵節點(critical juncture)、自我強化(self-reinforcement)、順序(sequencing)、持續時長(duration)以及時機(timing)等等。同時,在時序分析中,對歷史進程中的事件性質的定義以及對歷史分割點或門檻的確定都需要在概念界定的基礎上來實現。
再如,質性分析方法的進展主要體現在布爾代數法(Boolean algebra)和模糊集合法(Fuzzy sets)上。這兩種方法都是比較研究中的編碼方法,但這兩種方法卻分別基於不同的概念界定模式。布爾代數法所基於的是清晰集合(crisp sets)理論。其中,作為原因(cause)與結果(effects)的諸「變量」只能取0和1這兩個值,其運用的最佳對象是那些可以明顯進行兩分的概念,如市場與計劃、男性與女性、窮國和富國等等。與之相反的是,模糊集合理論和基於此的比較方法則針對那些相對模糊的、程度性的概念進行更為細化的賦值。在模糊集合中,「變量」可以在1和0之間的連續區間內取任意值來表明不同程度的隸屬度(如0.2、0,75等等)。每一個對象與相關概念之間都存在一定程度的隸屬度,而這種隸屬度可以進行定量的賦值。簡言之,布爾代數或清晰集合分析基於的概念界定模式是本質主義的兩分法,而模糊集合則基於程度主義的分級法。模糊集合的發展與分級法在概念分析中的進展密切相關。
總之,概念分析是比較政治研究的起點。當人們對某項比較的結果爭執不休時,這時最好的辦法可能是回到起點,從概念界定開始重新審視已有的研究。正如薩託利和利帕特多次強調的,比較方法是在「變量太多、案例太少」的情況下使用的一種特殊的控制方法。這種控制的邏輯不是統計性控制,因為多國比較時的案例數量非常有限,同時在比較時,這類系統內部的變量非常多,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多個方面,而且這些變量還包括許多非常龐雜的次級變量。比較性控制主要通過變量特徵的相似或相異來實現。例如,如果某一特徵在多個案例中的表現都一樣,那我們可以在比較分析中將這一特徵視為常量。或者說,這一特徵便被控制住了。這種控制特徵使得比較方法更接近質性研究,同時,質性研究是與概念分析具有天然的親緣關係。
1970年的《比較政治中的概念誤構》是薩託利關於概念分析的第一篇經典文獻。在這篇文章中,薩託利與當時非常流行的定量分析和結構功能主義展開辯論。薩託利把沉溺於調查技術與社會統計的研究者稱為「過度自覺的思考者」(over-conscious thinker)。薩託利反對那種把所有的定性問題都轉化為程度問題的定量分析,並且特別強調了分類研究在比較分析中的重要性。同時,薩託利也反對結構功能主義對概念過度功能化的定義。薩託利認為,結構功能主義雖然聲稱其會從結構和功能兩方面來對概念進行界定,但是在操作過程中幾乎所有的概念都是在功能化的意義上進行表達。在薩託利看來,結構功能取向的分析家成了跛腳的學者。定量分析的絕對論和結構功能主義都犯了一個同樣的錯誤,即低估了概念形成後的「旅行」(travelling)問題。以參與和動員這兩個概念為例。參與和動員本來是體現了獨特的西方經驗的、限於特殊文化的概念。參與並不是任何形式的「參加」,而是指一種自動的參加,而動員則表達一種在強大政府說服力的基礎上消極地、被動地捲入的狀態。因此,在西方意義中,參與恰好是動員的反面。然而,在比較政治的背景下,參與和動員在很大程度上變成了重疊性的概念。在薩託利看來,這是一種極具諷刺性的概念運用。
薩託利在文中的另一個重要貢獻是提出了抽象階梯(ladder of abstraction)這一分析工具。薩託利界定了抽象的三種範疇:第一,普適性的概念化(universal conceptualization)是概念抽象的高級範疇,其可以在異質的背景下進行跨地區的、全球性的比較。這一概念形成的特徵是外延最大化且內涵最小化。對概念外延的界定往往通過否定性定義來實現;第二,一般性的概念化(general conceptualization)是概念抽象的中級範疇,其可以在相對同質的背景下進行地區內國家的比較。這一概念形成的特徵是在外延與內涵之間保持某種平衡。對概念的界定主要通過屬加種差(per genus et differentiam)來實現;第三,輪廓性的概念化(configurative conceptualization)是概念抽象的低級範疇,其主要用於國別分析。這一概念形成的特點是內涵最大化且外延最小化。在抽象階梯的基礎上,薩託利給出他所中意的概念分析方法:「第一,沿著具有更好中間範疇的中等抽象水平來發展這一學科;第二,沿著抽象階梯,既向上又向下,且按以下方式進行演練:把相同與差異、相對較高的解釋力和相對準確的描述性內容、宏觀理論和經驗驗證等內容統一起來。」當然,薩託利的辦法也並不完全是完美的。譬如,薩託利指出,通過減少屬性來實現概念的進一步普遍化。但這會產生一個屬性選擇的問題,即到底應該減少哪些屬性呢?這些減少是否會受到研究者個人喜好或價值判斷的影響呢?譬如,西方學者在將民主的內涵在向上抽象時,基本上將其內涵削減為選舉,這明顯是有問題的。當然,薩託利也意識到這一問題的存在:「在這一意義上,只要沿著梯子攀爬,就總會有得有失。」
在1984年主編的《社會科學的概念:一個系統分析》一書中,薩託利撰寫了前面最為重要的一章「概念分析指南」。在這一部分中,薩託利從整個社會科學的角度出發對概念所涉及的各種問題進行了非常詳盡的討論。薩託利先是討論了術語(term)、意義(meanings)和指稱(referent)之間的關係,並指出了概念的缺陷是由術語和意義之間的歧義(ambiguity)和意義與指稱之間的模糊(vagueness)造成的。薩託利重點區分了陳述性定義(declarative definition)和指涉性定義(denotative definition)。陳述性定義旨在減少或消除歧義,而指涉性定義可以幫助人們較為容易地找到相對應的指稱。薩託利還區分了界定概念的兩類屬性:決定性屬性(defining properties)和伴隨性屬性(accompanying properties)。薩託利強調說,一定要確保概念定義是充分和簡潔的:充分指的是定義包含足夠的屬性去確認其指稱的對象和邊界,簡潔則是指決定性屬性中間不包含任何伴隨性屬性。
薩託利非常感慨社會科學中在概念使用上的混亂。他總結了目前社會科學研究中概念使用所存在的幾種謬誤:第一,認為必須在上下文中才能消除歧義;第二,認為概念精確是個虛假的理念;第三,認為文學語言可以展示一種詩化的力量;第四,認為概念可以被隨意地使用;第五,認為穩定的詞彙對於尚在起步階段的科學是有害的;第六,認為嘗試給語言確立標準的努力是錯誤的。薩託利強調說,概念的界定一定要清晰,即在術語和意義之間要避免歧義,要消除一詞多義和多詞一義,同時也要簡潔,即在意義和指稱之間使用決定性屬性來界定。總之,薩託利在該文中表露出一種「早期維根斯坦式」的雄心,即希望通過給概念確立標準,然後為社會科學釐定出一組經過清晰界定的概念,並以此來推動社會科學的發展。薩託利的努力無疑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其主張也面臨很大的困難。在目前社會科學研究中,幾乎還沒有人可以確立一整套標準化的、被人們普遍接受的概念。一個可以用來佐證的事實是,維根斯坦在後期轉向語言遊戲說在某種程度上也宣告了其早期努力的失敗。同時,薩託利建議用決定性屬性來界定概念,而這一點的問題則在於究竟如何界定區分決定性屬性和伴隨性屬性。這種屬性的區分又可能會把某種價值傾向或個人偏好捲入其中。
薩託利的這種本質主義立場在之後的一些文獻中有更為充分的表述和強調。在其1987年的名著《民主新論》中,薩託利以民主為對象對其本質主義概念觀做了進一步的闡發。薩託利強調說,民主是一個客體概念(object concept),是政治系統中的一個具體類別,因此對其的邏輯處理應是二分法的分類處理。薩託利反對將民主看成是一個屬性概念(property concept),即將民主看成是一個政治客體的屬性特徵。在屬性概念中,邏輯的處理不再是二分的「是與否」,而是連續性的「較大-較小」。在1991年的《比較與錯誤比較》一文中,薩託利用「貓-狗組合」的例子來批評概念的錯誤組合與使用。薩託利以「美國的聯盟政府(coalition government)」為例來批評這種現象。薩託利認為,聯盟政府僅會出現在議會制政體的國家中。在議會選舉中,沒有獲得足額選票的政黨可以聯合其他政黨組成聯盟政府。而美國的總統制國家是不會出現聯盟政府的,因為美國的總統競選只可能是由一個政黨獲得,而不可能聯合獲得。薩託利批評說,詹姆斯·桑奎斯特(James L. Sundquist)關於美國聯盟政府的研究實際上是一種類似於「貓-狗組合」的概念誤用。在該文中,薩託利進一步批評了他所總結為程度主義(degreeism)的觀點。總之,薩託利反覆強調,那種將種類差異與程度差異相混淆的觀點是極其錯誤的。
在概念研究中,另一個重要的研究者是科利爾。科利爾與他的合作者們完成了一系列重要的論文來對薩託利的觀點作出回應。在1993年的《再議概念拉伸》一文中,科利爾針對薩託利在《比較政治中的概念誤構》一文中的核心觀點進行了批駁。科利爾先是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薩託利的貢獻,然後又指出了薩託利分析框架的不足。科利爾認為,薩託利所依據的是古典分類法,即根據分類層次(taxonomic hierarchy)確定各種概念或範疇(categories)之間的關係。古典分類法強調,每個概念或範疇都有明晰的邊界,其成員具有相同的屬性。然而,20世紀的語言哲學和當代認知科學認為,許多概念並不具備上述屬性,因此這從根本上對薩託利的觀點形成了挑戰。科利爾用家族相似性範疇(family resemblance category)和輻射型範疇(radial category)這兩種非傳統的範疇類別,來質疑薩託利的傳統框架。家族相似性範疇所描述的是如下情形:第一,研究者在原初的個案研究中界定了一個具有理論意義的新範疇,它在該個案中有五個定義屬性;第二,原初個案是六個共享家族相似性範疇案例的一個;第三,該家族相似性範疇有六個共享屬性;第四,每個個案只是其中五個屬性的不同組合;第五,沒有一個屬性為所有案例共享。運用對家族相似性的考察,我們可以發現,有些概念可能並不具有在所有案例中都存在的、可以作為定義標準的明確屬性。換言之,在家族相似性的案例中,用某個或某些明確的屬性來界定概念的做法是很難奏效的。正是在這一意義上,科利爾對薩託利建立明確屬性框架的做法進行了較為溫和的批評。
與家庭相似性範疇一樣,輻射型範疇中的個案也可能不具備定義屬性的所有特徵。不同在於,輻射型範疇的所有含義都體現在核心子範疇(central subcategory)上。核心子範疇對應於該範疇的最佳個案或原型,由共同理解以及共同認知的一組屬性構成。「非核心子範疇」(noncentral subcategory)是核心子範疇的各種變體,只具有核心子範疇中的部分屬性。譬如,根據皮埃爾·奧斯蒂蓋(Pierre Ostiguy)對「民主」的界定,「民主」這一核心子範疇的構成要素可以是:第一,廣泛有效地參與統治過程;第二,限制國家權力,保護個人權利;第三,基於某種方式的平等主義的經濟社會關係。具備要素一可構成「參與型民主」,同時要素一、二可構成「自由型民主」,而同時具備要素一、三則構成「大眾型民主」。這三種民主形式都是非核心子範疇。運用輻射型範疇,科利爾試圖說明在現實中映射某一概念的相關案例往往只具有理想類型的部分特徵,而非全部特徵。這一觀點同樣可以看做是科利爾對薩託利在理想類型上構建明晰概念標準的一種軟性批評。
在1999年的《民主與二分法》一文中,科利爾則主要是同薩託利在《民主新論》中的核心觀點進行對話。科利爾指出,在關於「民主」的概念界定上,存在兩分法和分級法兩種。兩分法的代表包括薩託利、普沃斯基(Adam Przeworski)、邁克。阿爾瓦雷茲(Mike Alvarez)等人,其界定主要集中在競爭性選舉和政黨輪替等關鍵要素上。分級法的代表包括羅伯特·達爾(Robert A. Dahl)和肯尼思·博倫(Kenneth Bollen),其界定主要集中在國家權力與社會權力博弈的程度上。科利爾認為,簡單地爭論說應該採用哪種方法是沒有意義的,而在具體研究中應該採用一種基於情境來選擇概念界定方法的實用主義路徑,即聚焦於整體進程的民主研究適合使用二分法,而關注具體事件的民主研究則適合用分級法。
在2009年的《比較研究中的民主概念等級》一文中,科利爾則進一步發展了薩託利關於「沿著抽象階梯向上或向下的分析策略」,並以等級(hierarchy)、亞類型(subtypes)和總括性概念(overarching concept)等為基礎構建了一個新的概念分析策略圖。首先,科利爾將概念分為本源概念(root concept)、總括性概念和亞類型三種。然後,科利爾將薩託利的概念「階梯」調整為概念「等級」,並提出「種類等級」(kind hierarchy)和「局部-整體等級」(part-whole hierarchy)兩種等級類型。種類等級所描述的情況是,下級概念是上級概念的一個種類,其對應的亞類型是「經典亞類型」(classical subtypes)。局部-整體等級則描述,下級概念是上級概念(整體)的一個部分,其對應的亞類型是「縮減亞類型」(diminished subtypes)。
然後,科利爾以民主為例展示了他處理概念延伸危險的綜合分析策略。從民主的本源概念出發,科利爾的第一步「下移種類等級」、第三步「精確化民主的本源概念」和第四步「上移種類等級至政體的經典亞類型」實際上是對薩託利策略的繼承。第三步與薩託利所強調的「要儘量在中級範疇上討論概念」類似。第一步和第二步則與薩託利「向下和向上攀爬階梯的策略」類似。科利爾的主要貢獻是第二步「使用縮減亞類型」和第五步「轉化為總括性概念」。下面以民主為例來解釋科利爾的各個步驟。民主的本源概念主要來自於西方經驗,所以避免概念拉伸的最容易方法是在歐美等西方國家的情境中討論民主,並對民主的概念進行精確化(第三步)。如果將這種西方經驗的民主(譬如自由式民主)運用在東方國家中,就會出現概念拉伸問題(第一步)。而將民主的內涵上移為某種政體的經典亞類型(如責任政體形式)並運用在其他國家中,則可以避免概念拉伸(第四步)。科利爾的縮減亞類型是指,可以將民主縮減一些內涵後界定自由式民主(縮減平等主義的訴求)或大眾式民主(縮減保護個人權利),這樣通過提高概念的差別化,然後再界定說某一國家的民主究竟是自由式民主還是大眾式民主,這樣也可以避免概念拉伸。同時,也可以採用總括性的概念,如降低民主標準,那麼一些低度民主的國家也能被界定為民主國家,這樣可以避免概念拉伸問題。或者提高民主標準,很多低度民主的國家就不會被界定為民主國家,這樣也不會產生概念拉伸問題。需要說明的是,科利爾的總括性概念方法有非常明顯的分級法特徵。
圖1 科利爾的概念等級策略圖示
在2012年的《使類型學更有效》一文中,科利爾完整地審視和梳理了一些關於類型學研究的質疑。一些建立在定量研究方法基礎上的意見認為類型學以及類型學得以建構的類別變量都是粗糙的,而科利爾卻認為,這些觀點是站不住腳的。然後,科利爾重新考察和檢驗了類型學在概念形成、完善測量、拓展維度與組織解釋性要求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在這四篇文獻中,科利爾都一直在與薩託利對話。當然,每次對話的側重點有所不同。在1993年的論文中,科利爾嘗試用認知科學中的新發展來挑戰薩託利的本質主義。在1999年的論文中,科利爾試圖在本質主義和程度主義之間開闢出一條實用主義的折衷路徑。在2009年文章中,科利爾則嘗試在薩託利的抽象階梯基礎上發展出更為複雜和完整的概念分析路徑。在2012年的論文中,科利爾則更多地向薩託利的本質主義類型學回歸。
吉爾林是西方概念研究中新生代的領軍人物。在1999年的《怎樣才算一個好概念》一文中,吉爾林嘗試對薩託利的概念審美標準進行修正。在《概念分析指南》中,薩託利將評價概念好壞的標準簡化為一組規則,並特別強調了清晰和簡潔等內涵。吉爾林不太贊同薩託利的簡化標準,並提出了一組界定概念恰當(conceptual adequacy)的綜合標準。這組標準包括:(1)熟悉(familiarity),即讓普通學術觀眾也要感覺到這個概念不那麼生疏和遙遠。這一點強調要儘量少創造新詞(除非已有詞彙不能表達某種特定涵義);(2)音韻(resonance)。譬如,押韻的一詞詞彙會使人們容易記住他們(如makers, breakers, takers);(3)簡約(parsimony)。譬如,同樣表達意識形態的涵義,ideology比political belief-system更簡約;(4)一致(coherence),即概念的外圍特徵與其核心含義要嚙合起來,這一點是針對內涵而言的;(5)差異(differentiation),即該概念要易與其他不同的概念區分開來,這一點是針對外延而言的;(6)深度(depth),即概念也要具備比較豐富的伴隨性屬性;(7)理論功效(theoretical utility),即概念的提出要實現推動理論構建的目的;(8)現實功效(field utility),即概念要對現實世界的現象有清晰和對應的投射。吉爾林批駁了薩託利關於概念構建的早期維根斯坦式的雄心,並認為概念構建需要在其表述的八個標準之間進行折衷。與薩託利明確批評情境主義的概念生成完全不同,吉爾林特別強調了情境對於概念界定的重要意義。
在2003年的《讓普通語言運轉起來》一文中,吉爾林提出了界定概念的一種綜合策略。在該文中,吉爾林指出了界定概念的三個步驟:第一,抽樣性使用(sampling usages),即對一個概念的代表性用法和定義進行抽樣檢查;第二,類型化屬性(typologizing attributes),即把非特殊的屬性(non-idiosyncratic attributes)整理到一個單一類型中;第三,構建最小-最大定義(min-max definitions),即首先通過識別一個概念的本質要素來確定其最小定義,然後再通過識別最大集合的相關屬性來界定其理想類型定義(最大定義)。(最小定義僅需要辨別出該概念最為本質的要素,同時這些要素要足以在外延上構成一個概念。理想類型定義試圖包括最大集合的屬性,而這些屬性可以共同以最完整和最理想的方式定義這個概念。理想類型儘管總是有一個理想的指涉對象,但它不需要有一個真實的經驗指涉對象。需要說明的是,在吉爾林界定概念的三個步驟中,「抽樣性使用」是吉爾林自己的貢獻。這是一種經驗性做法,但吉爾林從統計學那裡借鑑了一個更為科學的形式。「類型化屬性」是薩託利的傳統路徑,即通過類型學來對概念的屬性進行分類界定。「最小-最大定義」則整合了科利爾的關於輻射型範疇的討論。吉爾林的理想類型類似於科利爾的核心子範疇。區別在於,吉爾林試圖從科利爾的非核心子範疇中抽取中最小定義。以奧斯蒂蓋對民主的界定為例,從「參與型民主」、「自由型民主」、「大眾型民主」三個非核心子範疇中可以抽取最小定義,即要素一「廣泛有效地參與統治過程」。總而言之,吉爾林所提出的是一種新的整合方案,同時這一方案也建立在之前薩託利和科利爾等重要成果的基礎之上。
在西方比較政治學的概念研究中,基本形成了兩個重要的派別:一個是以薩託利為代表的本質主義立場,另一個是以科利爾和吉爾林為代表的折衷主義立場。本質主義更傾向於用二分法來界定概念,並嘗試構建一個關於概念評價的清晰和簡明框架。折衷主義則力圖調和二分法與分級法的矛盾,並希望在分析情境的基礎上構建一個較為複雜但卻完整的概念分析框架。折衷主義對分級法的吸收一方面可以看作是對本質主義的批評,另一方面也可以看作是對薩託利質性傳統的拯救和發展。整體來看,西方的概念研究對於中國的比較政治學發展有如下幾點啟示意義:
首先,西方相對成熟的概念分析框架對構建中國本土意義的比較政治學概念具有方法論上的指導意義。目前中國的比較政治學處於一種蓄勢待發的狀態。許多研究者都提到了中國比較政治學的自身建設問題,即從中國經驗和中國知識出發構建中國的比較政治學理論、議題和方法。而所有這一切的基礎則是概念研究。中國目前正在經歷複雜而深刻的政治社會變遷,這為比較政治學研究提供了豐富的素材和內容。同時,中國幾千年綿延不絕和豐富多樣的文化積澱也為概念研究奠定了知識基礎。我們目前的不足是在概念分析的方法論方面比較欠缺,而西方在概念研究方面的進展可以幫助我們提出反映中國特質的比較政治學概念。譬如,薩託利和吉爾林關於概念審美標準的討論會幫助我們提出一個好的概念。再如,薩託利的抽象階梯和科利爾的概念等級可以幫助我們將生成的概念如何適用到案例的情境當中。
其次,本質主義的概念觀提醒我們要重視概念的主體性和一致性。具體而言,相關啟示如下:第一,對科學主義和定量至上的觀點保持冷靜的認識。正如薩託利多次強調的,比較政治學研究中更為重要的特徵是質性研究特徵,即要更多地針對事物的一些本質性變化展開比較分析;第二,要嚴肅地對待比較政治研究中的概念。在使用概念時,要儘量靠近其本源含義。同時,在進行比較之前,要在已有知識的基礎上對涉及的核心概念進行較為清晰的界定。反對輕率和隨意地使用概念;第三,對一些經常爭論的、重要的概念要逐步達成共識,否則許多後續的討論將會失去意義。譬如,民主目前是最具爭議性的一個概念。許多與政治學相關的國內外學術研討會討論到最後就會發現,在爭論背後最本質的問題是,對民主的內涵缺乏共識。因此,如何在已有知識的基礎上達成關於民主概念的共識是政治學界面臨的一個非常重要的任務。
最後,折衷主義則提醒我們要重視概念的情境性和複雜性。第一,對於一些重要的有爭議概念可以採取吉爾林的「最小-最大定義策略」。最小定義是學界關於某爭議概念達成的最低共識,而最大定義(理想定義)則是某爭議概念最豐富內涵的集合體。最低共識的達成可以避免我們在不同的概念範疇中進行非邏輯性對話,而理想定義的達成則有助於為我們的概念發展和實踐推動設定一個遠景目標;第二,概念的生成和使用要考慮其情境因素。這其中有兩層含義。一方面,如科利爾的忠告,要根據情境來選擇概念分析方法。譬如,在概念分析之初或者在概念共識尚未形成之時,兩分法應該是最重要的方法。而在基本共識達成之後,分級法便逐漸會成為更主導的概念分析方法。另一方面,如吉爾林的提醒,要根據情境來理解和評價概念。概念不可能僅僅被培育在社會科學家的頭腦實驗室之中。概念要獲得生命力,則需要與情境結合,發揮出其強大的現實功效。
從某種意義上講,比較是一場爭奪概念的知識戰爭。西方的比較政治學從西方經驗出發總結出一些概念模式,然後用這些模式來分析非西方國家,並以某種文化霸權的形式來指導非西方國家的知識發展。整體來看,非西方國家在目前的世界性概念競爭中處於劣勢。非西方國家接下來需要做的工作是,需要從本土的經驗和知識出發,或者在西方主流概念的基礎上對其內涵與外延進行調整,並逐漸與西方達成某種概念共識,或者生成新的概念,然後通過概念旅行證明新概念的價值和功用,並最終為世界性的概念生產貢獻自己的力量。
註:篇幅有限,參考文獻請見原文。
文章來源:《 歐洲研究》2013年第5期
編輯:晞哲 米金金